如今,美国政府对农业的补贴大多通过民间非营利组织发放,不仅为了提高效率,也有利于规避WTO的限制和禁止性条款。本文前述的美国新奇士橙协会,其资金大部分就来自美国政府对果农的退税和对农业的预算补贴,一小部分来自会员缴费。类似的协会已遍布美国,如华盛顿苹果协会、美国小麦协会等上百家。又如农技推广机构,在国外通常采取非营利组织的形式,在加入WTO之后,政府仍可予以资助,这是各国保护农业的重要途径,也符合WTO的绿箱政策。
农协的层层组织,自下而上,不宜采取“民主集中制”,而应发展类似“联邦制”的组织形式,借助各种纽带包括企业集团式的股权或契约纽带,联为一体。这类网络化组织的产生与发展,将大大拓展中国农民生活的公共领域。如哈贝马斯在分析十八、十九世纪欧洲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时,特别强调了这一时期资产阶级各类自治组织的作用。他认为,资产阶级公共生活在促使欧洲国家公共权力与社会权力的分离,培育资产阶级主要的民主原则方面功不可没[ ]。就我国的实际来说,现有工会、青联、妇联、工商联等全国性群众组织,而农民作为中国最大的一个阶层,也应当有自己的组织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决策过程中反映自己的诉求,以利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所以,村治整合的要义,不止在基层,更在基层之外。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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