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顺水漂来,而他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了她。她既非情人,亦非妻子,她是一个被放在树腊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顺水漂来他的床榻之岸。 他又一次感到特丽莎是个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篮里顺水漂来的孩子。他怎么能让这个装着孩子的草篮顺流漂向狂暴汹涌的江涛?如果法老的女儿没有抓任那只载有小摩西逃离波浪的筐子,世上就不会有《旧约全书》,不会有我们今天所知的文明。多少古老的神话都始于营救一个弃儿的故事!如果波里布斯没有收养小俄狄浦斯,索福克勒斯也就写不出他最美的悲剧了。 托马斯当时还没认识到,比喻是危脸的,比喻可不能拿来闹着玩。一个比喻就能播下爱的种子。⑤ 这一“被人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的细节构成了托马斯的诗性记忆,是小说中无数次被重复的经典细节。然而电影表演起来可就难了,很难设想让饰演特丽莎的法国女明星比诺什坐在一个小草筐中在水面上漂流。即使不沉,也给人一种伪浪漫的感受。于是导演让特丽莎在一个室内游泳池里游泳,水是碧蓝的,一些疗养的病人夫在水面上露出头在下棋,棋盘漂在水面上微微起伏,特丽莎像一条美人鱼一般游过,棋盘上下颠簸,最后掀翻了。穿着泳衣的特丽莎爬上岸,托马斯眼睛也尾随而去。这是典型的好莱坞式的想象,游泳池里的特丽莎完全没有小说中小镇女招待那种卑微感,不是丑小鸭,一开始就是天鹅,就是白雪公主;电影改编也是很有诗意和想象力的,但与小说原初的想象相比就不是一个味道。原小说中草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的意象,没有电影里男人窥视的色情目光,它突出的事特丽莎无助、孤独、可怜,而赋予托马斯的语码则是“怜悯”。“怜悯”当然并不等于爱情,却能诱发爱情。更重要的是,小说这一诗性想象使它与神话、传说世界建立了关联,它的蕴涵要丰富的多。这是小说式的想象,是小说的优势,却是电影难以表现的。正是有了别的参照,才能真正看清楚小说的本体特征,让小说明白什么才是自己的可能性限度。昆德拉小说学的核心就在于此。他试图重新为小说立法,因此他才极度欣赏奥地利小说家布洛赫对小说本质的理解:“发现只有小说才能发现的,这才是小说存在的唯一理由。”⑥ 《布拉格之恋》编剧之一让-克洛德·卡里耶从1968年就认识昆德拉,所以能够合理地从语词掩盖下摘出情节来。这个故事编得的确还不算糟糕。我们可以看到《布拉格之恋》这部电影恰如其分地把握住了电影语言的特性,在基本上完整地表现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并剔除了小说中掺杂的大量可以省略的内容(这些内容在小说中并非没有意义)后,使得电影的叙事清晰而流畅, 托马斯与特丽莎和萨宾娜两个女人之间的故事贯穿了影片的开始和结局,而把小说所承载的沉重思考置于镜头之后,让观众自己去玩味。这样,影片把一部哲理小说改写成一个精彩的三角恋爱故事后,反而增强了它的可读性。这种通俗化的改写显然更符合电影观众的审美需要。即在看过原著或对昆德拉作品感兴趣的观众中,电影的视觉冲击会使人们对小说有着一种更感性的体验,而对于一般大众而言,它本身也是一个好看的故事 。 很多人批判电影拍没了小说里的深刻意韵,好莱坞欲盖弥彰的痕迹太浓。那些玄妙拗口又才气横溢的词句变成了一个通俗的爱情剧,政治和哲学意义成为虚化的背景。可也有人说喜欢这个通俗爱情故事,沉醉在东欧韵味的音乐里。电影靠什么立身?打动观者或高雅或低俗的心罢了,不管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托马斯与特丽莎,特丽莎与萨宾娜,托马斯与萨宾娜,萨宾娜与弗兰茨,托马斯与无数女人,特丽莎与偶遇的男子……双双对对或者孤孤单单,都挣扎在爱和情欲里。小说中,托马斯游走于性与爱之间,焦灼地思考着人的存在的困境;而到了银幕上,则呈现为丹尼·迪·刘易斯(托马斯的扮演者)那深邃的眼神的丰富性。他冰蓝色几乎透明的眼睛,狡黠着放荡着忧郁着,魅力十足,四处搜寻猎物。有心的观众当然可以透过那双眼睛看到处在历史与人性夹缝中的人的生存的艰难和对生命的迷茫。意识在忠实与背叛,自省与惶惑中游走,轻与重的问题伴随始终。其中有关于时代的困惑,也有超越时代的思索。萨宾娜虽然也需要情感的归宿,却仍然选择了自由和继续背叛。她永远戴着黑色男式礼帽,保持自由和遗世独立。她说:我不是反对共产主义,我只是反对媚俗。当一切沉重的思考迷惘得无从着落,就变得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而同时仍感到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而饰演特丽莎的美丽的比诺什,永远像一只乖巧纯真容易受伤的小鹿,哀伤地绝望地爱着托马斯。她说:下次你再去找那些女人,带着我去行吗?我帮你给她们脱衣服。 原著中萨宾娜的帽子、小狗卡列宁、6号门牌也在影片中扮演了她们各自的爱情观的角色, 却某种程度上成了突兀的道具,无法传达小说中的含义。帽子被萨宾娜作为性爱的道具,而弗兰克不喜欢她的帽子, 萨宾娜离开了他。帽子只成为了萨宾娜和托马斯两人间性爱生活的一个默契。而特丽莎,《安娜.卡列尼娜》作为了一个孤独的道具出现,它自始至终只属于特丽莎的个人生活。帽子与《安娜.卡列尼娜》的轻与重,同样也代表了萨宾娜和特丽莎的轻与重。特丽莎的重让托马斯无法承受,萨宾娜的轻同样不能让托马斯承受。这些意义都是属于小说而在电影中被遮蔽的。 可见任何体裁都有自己无法逾越的作为媒体的边界。小说不可能逾越语言文字的媒介,而电影也无法逾越摄像机镜头的视域等等。电影是有画框的,有画框就意味着有边缘,有临界线,有画框外的东西。当然,就目前而言文学与电影两种媒介远远没有穷尽其各自的可能性限度,它们留待探索的空间还很大,这也是为什么先锋小说和实验电影不断给大家惊喜的原因。 2:各自的媒介:文字/镜头,深度/表面? 电影与文学作为不同的媒介有各自独特的表达方式。电影叙事研究与文学叙事学产生于确立的年代大概相同。当代电影理论的创造者、罗兰.巴特的学生克.麦茨在电影符号学的确立过程中,在电影与语言中建立了一种强突破式的类比。在其著名论文《电影:语言还是语言系统》中已发现,在电影与语言系统类比中,叙事是其最重要的或者唯一的契合与联结点。“不是由于电影是一种语言他才讲述了如此美妙的故事,而是由于电影讲述了如此美妙的故事他才成了一种语言。”尽管电影与叙事结合只是一次偶然,只是一个经营天才的奇思妙想而已,但这一偶然却造就本世纪最伟大的遭遇之一。用另一位电影大师帕索里尼的说法便是,一位电影艺术家并不如一位文学家那样具有一部语言/形象词典。电影语言中没有抽象词。(尽管在他看来,电影语言就其本质而言是“诗”的语言。)“电影更接近于诗,而不是散文。”“一部电影首先是一种风格,其次才是一种语法。”⑦ 克.麦茨进而在第二代电影符号学的研究中指出,电影的确切性质以及它作为一种权力话语的效力之秘密在于,他抹去了话语陈述的一切标记,并伪装成一种故事形式。换言之,经典电影叙事的基本特征是以“呈现”而不是“讲述”隐藏起叙事行为与符码痕迹。经典电影和布满情节与主人公的十九世纪小说一样,前者以符号学方式模仿后者,在历史上成为后者的延伸,并在社会学上取代了后者。只是说电影的真正“文本”是画面,电影中的情节/历史故事似乎只有为影院的观众所目击时才真正发生并存在。 也可以说,以文字形态存在的小说一开始就是定义为一种深度叙事。从接受论角度来说,读者是通过对文本的反复研读、反复思考从而达到深度阅读。影像与文字相比,因其视觉的直观性和阅读的综合性和迅捷,不适宜进行大段议论和过于深度的主题挖掘。镜头语言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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