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报道、评论等)使美国民众在较短的时间内就从极度的恐慌中镇定下来,恢复了正常生活,并开始了一致对外的“反恐”活动。政府传播主体的影响力由此可见一斑。一些全球性、地域性的组织、团体,如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在世界范围内也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当然,大型跨国公司的影响力也不容小觑。在诸种传播主体中,个人的影响力似乎最小,因为他们是一个个分散的个体,而个体的声音远不及国家、大型社会组织或跨国企业集团响亮。正常情况下或许如此,一旦出现非正常情况(如与个人利益相关的危机事件或与民族国家利益相关的重大国际事件),而权威性的传播主体失语或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时,个人就会成为补充性的信息源,它们聚少成多,最终必将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以至对政府或大型组织机构的决策产生影响。因此,政府以及大型组织机构在考虑如何增强自己对公众的影响力的同时,对个人传播者不可掉以轻心。 第三,传播主体利用媒体的程度不同 传播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在媒体选择和使用上的特殊性。国家是强势的传播主体,它对媒体的使用是全方位的。就位势而言,政府显然高于媒体。作为代表国家行使管理职能的一种特殊机构,政府对媒体具有控制与管理的权力,这种权力或通过行政、法律手段表现出来,或通过信息手段表现出来。在后一种控制状态下,媒体对政府的依赖性是显而易见的:媒体无不希望获得来自政府的权威信息,并籍此显示自己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因此,政府用以进行国际传播的媒体是包括报纸、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在内的各种媒体。当然,政府传播中也存在媒介的选择问题,但它无须考虑费用如何,只需考虑如何通过媒体将信息快速、准确地传达到公众那里。企业是营利性的组织,它对媒体不具有控制、管理的权力,媒体对它也没有配合报道的义务。因此,它们只能通过买断报纸的版面,广播电视的频率、频道等进行广告、公关宣传,为此就不能不进行成本核算。当然,互联网为它提供了低成本的传播空间。非营利性组织与媒体的关系也大抵如此。个人利用传统媒体自主传播信息的可能性很小,只有通过互联网,他们才能成为自由、独立的传播主体。由此可见,随着传播主体规模和重要程度的递减,其媒体选择和使用的范围与程度也在递减。 第四,传播主体的传播行为不同 不同的传播主体代表不同集团(或个人)的利益,有着不同的目标诉求,这些必然在传播行为中表现出来,使其呈现出不同的规律与特征。对不同组织(个人)的传播行为进行考察分析,探索其传播行为背后的决定性的因素,总结其内在规律性,是国际传播学研究不容忽略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前面提到过的原因,在以往的大众传播学研究中,人们对传播主体本身几乎不予关注。例如,拉斯维尔传播过程五要素中的四个要素,即讯息、媒介、受传者、效果都有清晰的界定和充分的研究,唯独传播者一项少有涉及。在西方国家,传播者研究被定位于“控制研究”,与“内容分析”、“媒介分析”、“受众分析”、“效果分析”并称为大众传播学研究的五大领域。因为大众传播学是研究人类传播的一般过程和规律的,“传播者”的被忽略(实际上是传播者与媒介的合一)尚可理解。国际传播研究的是不同传播主体利用大众传媒(跨国界)传播信息的现象和行为,相应地,对主体传播行为的考察分析就成为这门学科中一个基础性的部分。如果不对传播主体进行分类、分层研究,具体观察不同传播主体特殊的传播行为及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共性特征,就不可能对国际传播现象做出合理的解释,也不可能针对性地提出传播致效的战略性思考,其结果,国际传播研究的任务也就不能很好地完成。 总之,国际传播主体是国际传播行为的发出者,是对国际传播过程与结果产生直接影响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国际交往的不断扩大和国际地位的日益提高,我国国际传播主体,特别是政府在国际传播中的作用与影响将越来越突出,相应地,这方面的活动也将更多地纳入研究者的视野。 注释: [1] 转引自郭庆光著:《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37页。 [2] 刘继南主编:《国际传播现代传播文集》,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年,第6页。 [3] 转引自郭可著:《国际传播学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6页。 [4] 转引自郭可著:《国际传播学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6页。 [5] 罗伯特.福特纳著、刘利群译:《国际传播:全球都市的历史、冲突及控制》,华夏出版社,2000,第5页。 [6] http://blogtrends,blogchina.com,2004年12月28日。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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