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 人民法院承担着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艰巨任务。而法官作为裁判者和居中者,必须在社会中具备极高的良知信誉和公正威望,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确立和职业道德实施机制的建立,正是基于这一要求而设立的产物。它包含着社会对法官职业的期望,是人民对司法权威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承担着维护法律尊严、实现社会正义的光荣使命。和谐平安新林区的内涵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可持续发展。人民法院在这一进程中的主要任务是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提高法官的自身修养和素质,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法官的良知信誉和公正威望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几点做法: 一、构筑和谐平安新林区必须保障司法公正。 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本质特征和生命线,是法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在建设新林区进程中,经济中的、生活中的大量的矛盾需要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去解决,在解决这些矛盾时法官应当切实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通过自己在法庭内外的言行体现出公正,避免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在公众中树立极高的良知信誉和公正威望。在审判活动中,法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如果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引起公众对案件的公正裁判产生合理怀疑,也应主动回避。林区是外来移民社会,人情关系成为林区特殊的文化及风俗,也是最容易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之一。因此,法官应当抵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案外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的说情。“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审判原则是一项基本诉讼原则,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工作方式。法官应当公开并且客观地审理案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在审理案件时,法官应当保持中立,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同时要经常进行换位思考。法官要避免因经常审理案件而形成思想上的麻痹,不要以为法官每天接触案件也把当成当事人也每天都碰到案件作为想当然,一个当事人一生只可能就打一次官司,在他的这一次官司中你因审判不公正而伤害了他就可能伤害了他一生。因此,法官在履行职责时,要处处把握公正原则,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做到先做好人才去做好法官。 二、构筑和谐平安新林区必须提高司法效率 公正与效率是审判工作的主题。没有效率,公正就不可能真正实现。迟来的公正不是真正的公正。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司法效率也是一个重要方面。首先,法官应当勤勉敬业。法官勤勉是司法职责得以优质高效实现的基本条件。法官应当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遵守各项纪律,努力掌握和熟练应用法官必需的法律知识和司法技能,以求优质高效地实现司法职责。其次,应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三大诉讼法以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法官审判案件应当遵循的审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审限内审结案件,以及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是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第三,应当注重效率。法官除严格按照法定的审限审理案件外,还应当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注重效率,减少拖延,节约时间,认真、及时、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 当前,林区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人们为了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生活、工作的节奏空前提高,时间成为最为宝贵的东西,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在诉讼中坚持少“兜圈子”多便民,把宝贵的时间还给当事人。 三、构筑和谐平安新林区必须保持清正廉洁 法官的权力很大,他的权力体现在天平的砝码如何摆放。法官应保持在物质利益和精神生活方面的纯洁与清廉,合理地处理公职与私利之间的关系,正确对待外部的不当利益,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利用职务和地位谋取任何不当利益。保持生活上的简朴,维护司法尊严和公信力。法官对于诉讼当事人的任何利益,不论这种利益是大、是小,是直接对法官的收买,还是以其他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方式出现,都应当予以拒绝。法官还不得以其地位、身份、声誉谋取利益,不得为了获得特殊照顾而有意披露自己的法官身份,也不得利用法官的声誉和影响为自己的亲属或者他人谋取私人利益。法官还不得经商,不得参与可能导致公众对其廉洁形象产生不信任感的商业活动或者其他经济活动,不得提供法律服务,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意见。同时,法官还应保保持正常的生活方式,在日常生活消费方面应当保持与自己的收入基本相符。法官一旦出现生活奢华的情况,就会引起公众对其收入来源的合理怀疑,从而影响司法公正的形象。 四、构筑和谐平安新林区必须遵守司法礼仪 在所有职业活动中,特别是涉及国家权力的职业中,法官职业是最需要讲究礼仪的职业之一。它不仅维护了法庭上的正常活动秩序和法官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它为司法的文明和权威提供了保证。中国历来是礼仪之邦,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然而在现实中还是存在着许多不文明的人和事,构筑和谐平安新林区讲文明树新风是重要一环,法官作为评判是非者首先要做到礼貌对待当事人,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处处为公众做出表率。在诉讼活动中把法官的风采展示给公众,就要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不对当事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其次应当遵守法庭规则。按照有关规定穿着法官袍或法官制服,并保持整洁;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不随意出进;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的事,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的庄严。 五、构筑和谐平安新林区必须加强自身修养 法官应当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修养:第一,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决定着法官行使审判权的立场、方针,体现着“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政治倾向。因此要求法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第二,精良的业务素质。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质量与水平,影响着国家审判权作用的正常发挥。作为一个以法律为职业的法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良好的法律意识、丰富的法律知识、高超的职业技能和对社会现实的充分认识。第三,良好的道德素质。这里的道德素质指的是法官作为一个普通人的个人品质和公德素质。包括善良、诚实、正直、互助、进取、勤劳、无私、嫉恶如仇、刚正不阿等。刚正不阿对于一个法官来说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如何处理公与私、强与弱的关系问题,关系到裁判的公正。 六、构筑和谐平安新林区必须约束业外活动 法官从事各种职务外活动,应当避免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影响法官职责的正常履行,避免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具体来说,法官应杜绝与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良好习惯相违背的,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不得参加邪教组织和营利性社团组织或可能借法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不得披露或者使用非公开的审判信息和在审判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非公开的信息;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不廉洁的印象;在生活中法官要举止文雅,礼貌得体,待人和善,以自己的言传身教尽力的影响周围的人和事,在和谐新林区建设中真正的担起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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