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法律论文法学理论
   互联网的规制问题      ★★★ 【字体: 】  
互联网的规制问题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3:50:01   点击数:[]    

;近来,境内域名与商标间的纠纷有增加的势头。典型案例有pda.com.com和ikea.com.com的注册纠纷。前者已经法院判决,是国内判决域名注册方胜诉的第一例,后者的商标注册方为国外公司,判决结果如何对今后处理此类纠纷显然关系重大。只有通过一系列司法实践的磨合,我国有效的域名规制体系才可能确立起来。在此过程中,我们还应该注意与国际惯例接轨。

  (五)在信息安全方面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和信息本身的安全工作,除了在技术上寻求更好的防范手段外,近年在管理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修改了有关法律,对付网上犯罪已不再无法可依,已有罪犯被处以极刑的案例;(2)政府从上到下成立了专门的机构,解决“千年虫”问题;(3)加强了反计算机病毒的工作体系;(4)改革了电信设备入网的管理制度等等。

  四、简要的结论

  互联网及其规制,无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都还处于发展初期。在国际上,互联网的规制因网络本身的全球性特别需要国际间的协调,而鉴于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在互联网发展上的巨大差异,这种国际协调包含着大量的利益冲突,因此远非轻而易举。我们考虑互联网的规制,当然要注意与国际接轨,同时也不能以牺牲我们的根本利益为代价。我们要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立法及其它规则的制订过程,以便所形成的规则更能体现我国的利益要求,体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要求。

  在国内,建立我们的互联网规制体系,必须充分考虑到我国互联网发展所处的阶段,必须把对互联网的有效管理和促进它的发展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生产力,与之相关的技术、市场和应用都正处于快速发展变化之中,我们无论要沿用以往法律和政策、还是要建立新的规则,都应该去努力推进互联网的发展,不要为它的发展设置人为的障碍。尤其当实践中互联网的发展同以往的某些规定发生矛盾的时候,主管部门更需要的考虑的或许应该是去制定新的规则、或对原有的规则进行修改;而不能优先选择维持原有规定不动、一味把发展了的新事物塞进原有规定的狭窄空间里。另外,互联网的规制不应该仅仅是规制者单方面的事,需要有关各方面的广泛参与。

上一页  [1] [2] [3]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计算机网络上数字传输的版权问题研究

  • 下一篇文章:美国反托拉斯法对知识产权许可的控制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互联网的规制问题”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互联网的规制问题”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步如澄明之径———法律推理在司法...
  • ››交通事故肇事者逃之夭夭 法律援助受...
  • ››法治中国的可能性
  • ››论清末的司法主权问题
  • ››论人权的国际保护——以米尔恩人权...
  • ››法律与道德法律与道德
  • ››中国宗教法总述(下)
  • ››司法改革八大难题
  • ››立法听证:制度民主的价值
  • ››情事变更原则探析
  • ››互联网的规制问题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