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是义举,所以,在民间有不惜以身赴法而为亲友复仇的义士,在执法阶层中,也有处处袒护复仇者从而为义卖法的执法者。
2、 权法混杂:以法弄权,恃权枉法
中国古代法的本质特征是维护上层统治者的权益。执法阶层的工作职责也就是依法维护上层统治者的权益。作为上层统治者权益的具体维护者,执法者手中握有种种权力。这种种权力既是法所赋予,又可独立于法之外,所以,中层执法者既可以以法弄权,也可以恃权枉法。
以法弄权指以执法为名逞弄手中的权力,甚至滥用手中的权力。梁中书为蔡京祝寿的“生辰纲”被劫之后,谢都管和两个虞侯商量,说是押运官杨志与盗贼共谋,劫夺金宝,准备回北京去“报与本官知道,教动文书,申复太师得知,着落济州府,追获这伙强人”。[8] 几个委委琐琐的小人,弄起权来如此熟稔老辣,正因为他们既深知法律对上层统治者权益的保护作用,又具有以法弄权、打击陷害他人的意识。
梁中书接到报案后,立即发文到济州,又写家信向蔡太师报告。蔡京“随即押了一纸公文,着一个府干,亲自赍了,星夜望济州来,着落府尹,立等捉拿这伙贼人,便要回报。”济州府面对虞侯的状子、大名府的札付、蔡太师的紧急公文和十日内捉到杨志等盗贼的限期,就无情地逼迫三都缉捕使臣何涛,限他十日内一定捉到盗贼,不然,“先把你这厮迭配远恶军州,雁飞不到去处!”并且叫文笔匠在这位倒楣的何侦探脸上刺下“迭配……州”的字样,只待再刺上具体州名。[9] 这一连串的上层统治者弄权,都在谢都管等人的预料之中,也正是谢都管们弄权的必然延续,而最后,又必然是何涛丧心病狂地侦破案件。
恃权枉法则是指执法者依仗自己所握有的执法权任意惩治无罪者或放纵有罪者。登州的山上豺狼虎豹伤人为患,知府拘集猎户,限日捕捉老虎。解珍、解宝兄弟受了甘限文书,费尽心力,射中一只老虎,死虎却从山上滚落到毛太公庄院的后园之内。毛太公、毛仲义父子不但私下送老虎入府衙冒功,而且还诬陷解氏兄弟抢掳毛家财物,打碎毛家什物,“将解珍、解宝剥得赤条条地,背剪绑了,解上州里来”。六案孔目王正是毛太公的女婿。他“先去知府面前禀说了”,然后重刑威逼,“定要他两个招做‘混赖大虫,各执钢叉,因而抢掳财物’。解珍、解宝吃拷不过,只得依他招了。知府教取两面二十五斤的死囚枷来,钉下大牢里去。”[10] 王正的行为可以说是典型的恃权枉法。
3、 利法结合:执法渔利,为利弃法
在古代中国,执法者凭借执法以渔利,是极为普遍的现象。林冲刚被押解到沧州牢城营中,同牢罪人就对他说:“此间管营、差拨十分害人,只是要诈人钱物。若有人情钱物送与他时,便觑的你好;若是无钱,将你撇在土牢里,求生不生,求死不死。若是得了人情,入门便不打你一百杀威棒,只说有病,把来寄下;若不得人情时,这一百棒打得七死八活。”果然,差拨初见林冲,见他不送人情银子,便破口大骂。林冲等他骂够后送上银子,差拨又当即转怒为喜,热情关照林冲。[11]
牢城营中罪人必须向管牢官吏送银子的情况是很普遍的。武松初到孟州牢城营、宋江初到江州牢城营,都有类似的情形。刑罚执行部门的官吏贪财,掌握侦审判决之权的官吏同样贪赃。前面已谈到的那位为武松篡改案情的阳谷县知县,其实也是渔利贪赃之徒。武松杀嫂杀西门庆之前,本是手握证据告到县衙,想请阳谷知县依法惩处西门庆和潘金莲。但是,“原来县吏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官人自不必说。”“当日西门庆得知,却使心腹人来县里,许官吏银两”。“这县官贪图贿赂”,就推托案件难办。[12] 这才迫使武松不得不以身试法,私下复仇。所以,这位阳谷知县于事后为义卖法,轻改武松罪行,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他自己的负罪感。
贪图贿赂而不惩奸恶,可以说就是为利弃法。
为利弃法的另一种类型可用施恩对待武松作例子。武松来到孟州牢城营中,既不送银钱,也没有人情书信,同牢罪人都为他担忧。但他不仅没有挨杀威棒,而且受到了非同一般的优待。武松的这种特殊境遇,不仅同牢中人看不明白,武松本人更是如堕五里雾中。直到他被这一哑迷困扰得坐立不安,怒不可遏时,幕后的施恩才缓缓道明原委。原来,这位小管营让这位服刑人不仅不要服刑而且得到高档享受的目的,是要这位服刑人为他夺回被他人夺去的快活林酒店。[13] 让人莫名其妙的“义举”,其根子是为了现实的私人利益,“施恩”是为了“图报”。所以,这位未来的梁山好汉,其实也是一位为利弃法的小小执法者。
三、民众阶层-畏法避法,义、利重于法
民众阶层是社会的下层,也是全社会最为庞大复杂的阶层。阮氏兄弟、解氏兄弟、武氏兄弟这一类的渔夫、猎户、平民,自然属于民众阶层;刘唐、时迁一类游民,曹正一类屠夫,公孙胜一类僧道,吴用一类学究,白胜一类地痞,燕青一类家奴,李逵一类杂吏,甚至孔明、孔亮和晁盖一类庄主,宋江一类公吏,卢俊义一类财主,以及林冲、杨志、鲁达、朱仝、雷横一类下层军官兵卒,也都应该属于民众阶层。朱武、王英、王伦、杜迁、宋万、朱贵等土匪,原先也是平民。后来梁山泊中好汉多了,其人员成份才复杂起来。但除了小部分人员原属执法阶层外,其绝大部分人员都属民众阶层。
正因为民众阶层构成复杂,民众阶层中对于法的观念也就很复杂。本文举其大要,概略言之。
1、 畏法避法
由畏法而避法是古代中国社会下层民众的普遍心态。下层民众畏法的根源主要在于前文所述的统治阶层和执法阶层的法观念在社会中的现实化,即统治阶层“法为我用”和执法阶层“恃权枉法”、“执法渔利”在古代中国社会的现实中既普遍又久远。民众或亲受其害,或历见事实感同身受。正是因为如此,武大被害之后,紫石街上的众邻舍只敢暗暗议论,不敢站出来检举。负责检尸的何九叔正因为左右畏惧,才在烧化武大尸体时暗自藏下两块黑酥骨头。他的用意,其妻先已道明:“你到临时,只做去送丧。张人眼错,拿了两块骨头,和这十两银子收着,便是个老大证见。他若来时,不问便罢。却不留了西门庆面皮,做一碗饭却不好!”[14] 既怕武松,又怕西门庆,而本质上是畏怕执行时难公难明的法。阳谷县中,人人知晓西门庆与潘金莲的奸情,人人明白武大被害的冤情,但连半谙世事的郓哥也惧怕没人养赡老爹,不敢相伴武松吃官司。[15] 由此可见,民众的畏法避法是普遍的心态。
杨志失陷花石纲,回东京后,花钱托人情,好不容易才免去了受刑罚,但军职丢了,钱也花光了,只好货卖祖传的宝刀作盘缠。没有料到,他上街卖刀,偏偏遇上个“京师有名的破落户泼皮,叫做没毛大虫牛二,专在街上撒泼、行凶、撞闹,连为几头官司,开封府也治他不下,以此满城人见那厮来都躲了”。[16] 开封府治不了一个泼皮,听起来是笑话,但联系有关具体情况看,应该是牛二所涉的案子,开封府执法官捞不到什么油水,又非人命大案,所以推故不作处理罢了。因此,京师满街人躲避牛二,实际上是躲避不公正的执法衙门。
一般民众畏法避法可以闭口缄默,或躲邪避恶。但那些以辅助执法为职业的衙役吏卒一类人,却很难躲避开“法”。如,何九叔虽然算不上衙役吏卒,但他是个以检验尸体为职业的“地方上团头”,人死后需他查验证实,所以,他很难避开与“法”的联系。在武大一案中,何九叔夫妇依靠自己的智慧闯过了难关。但对于众多的衙役吏卒来说,难关既多,且仅凭智慧也很难闯过,常常不仅自己陷进去,还会牵累到家人。为此,衙吏们预先设防,以免祸连家族。
郓城县押司宋江杀死阎婆惜,负案逃慝。知县派众公人到宋家村宋太公庄上捉人。“宋太公道:‘上下请坐,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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