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法律论文法学理论
   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 【字体: 】  
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3:25:52   点击数:[]    

政法失衡现象的原因之所在;最后,要如同平衡论者所做的那样,抓住行政权与相对方权利这一行政法核心矛盾,引进博弈的行政法方法以促成行政权与相对方权利结构的配置均衡,从而解决行政法的失衡问题。

  由此可见,那种虚而不实、无中生有、无的放矢的研究态度,最为应用法学法律学人所忌讳。这就要求应用法学法律学人应该做到文武双全、雅俗共赏,他们既不会因理论法学的高深而自卑,也不会为法制实践的复杂所迷惑;既能做到在分析法制实践问题时条分缕析、深入细致,又能在论证解决对策时胸有成竹、持之有据。就此而言,应用法学法律学人既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又不能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他必须有着闹中取静的本事:既要擦亮眼睛,时刻关注法制现实、不放过每一细节,并及时归纳出法制实践问题;又要竖起耳朵,密切注意理论法学的一举一动,以便解释现象、解决问题时心中有数。因此,对于应用法学法律学人而言,他们无论是对法制实践问题的陌生还是对法学理论的一知半解,都不仅会搁置理论法学的研究成果,还有可能要误读、误导法制实践。

  不过,对于多数应用法学法律学人而言,“此事古难全”,不少法律学人在理论与实践之间疲于奔命、顾此失彼。既然"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许多应用法学法律学人就不得不有所侧重。譬如,北大法学院的行政法学人与理论法学靠得更近些,而政法大学的行政法学人却更加钟情于行政法制实践。但是,应用法学法律学人的这种"研究偏好"很有可能要将应用法学引入歧途,那些重理论、轻实践的法律学人很可能在解释部门法现象时好高骛远、而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却眼高手低;那些重实践、轻理论的法律学人很可能在解释具体现象时就事论事,一叶障目、不见森林,在解决问题时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当然,最令应用法学法律学人忧心忡忡的,莫过于担心法学理论会因政治的引力与压力而扭曲变形。事实上,任何应用法学都不可能做到对政治不理不睬,在政治面前,应用法学往往不得不低下尊贵的头颅——因为,如果应用法学不对硬绑绑的政治有所顾及,它就很有可能要与政治撞个满怀——即使被撞得头破血流,应用法学恐怕也是有苦难言。

  宋功德

上一页  [1] [2]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法律行为制度的伦理基础

  • 下一篇文章:法律实在性讨论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步如澄明之径———法律推理在司法...
  • ››交通事故肇事者逃之夭夭 法律援助受...
  • ››法治中国的可能性
  • ››论清末的司法主权问题
  • ››论人权的国际保护——以米尔恩人权...
  • ››法律与道德法律与道德
  • ››中国宗教法总述(下)
  • ››司法改革八大难题
  • ››立法听证:制度民主的价值
  • ››情事变更原则探析
  • ››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