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法律论文法学理论
   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第四章      ★★★ 【字体: 】  
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第四章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3:25:04   点击数:[]    

[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

  第四章 法治与现代社会

  在韦伯的整个社会理论体系中,法律与政治或统治(Herrschaft)方式之间的关系受到特别的重视。在韦伯的“政治社会学”中,他着重论述了统治的“正当性”或“合法性”(legitimatat)问题。通过对这一问题的探讨,韦伯揭示了现代“自由社会”中的唯一的正当统治形式 “法治” 的特征和内涵。

  第一节 韦伯政治社会学中的核心概念

  权力

  人的社会行动总是基于一定的主观意图,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成为没有自己主观意义取向的、绝对服从他人意志的工具。但是,在社会生活中又的确存在这样的情况:一个人在遭到别人反对的情况下仍然具有某种以其意志左右他人行为的能力。韦伯把这种能力称为“权力”(Macht):“‘权力’是指处于社会关系之中的行动者排除抗拒而使其意志得到实现的可能性,而不论这种可能性的基础是什么。”[1]权力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宽泛,既可以指家庭中家长对子女的管教,也可以指任何一个组织中上级对下级的命令。与“权力”相对应,韦伯还引入了一个“服从”(obedience)的概念。韦伯认为:“服从命令的动机……可能基于各种不同的考虑,从简单的习惯性反应直到最纯粹的理性的利益权衡。”[2]从权力服从这一组概念中,我们发现:在韦伯那里,权力不是一种单向作用的力(force),而是一种“关系”(relation)。这种关系是由具有主观意义取向的社会行动建构起来的。无论是行使权力的行为还是服从权力的行为,都是行动者有意识的“选择”,而不是完全被动的接受。在这一点上,韦伯的观点与齐美尔的观点十分相似。齐美尔在分析“统治”这一概念时,提出了“主宰”(subjectivation)和“臣服”(subordination)这样一对范畴。[3]他认为,“主宰”和“臣服”中都包含了一定的“自由”因素。这种“自由”就是康德所称的意志自由。

  统治

  权力关系的形态及其多样,但对社会研究真正具有意义的则只是其中涉及社会群体行动范式的那种权力。这样,韦伯又提出了“统治”这一概念。他认为:“统治构成一种特殊的权力形态”,[4]它是“某种特定的命令(或命令总体)得到特定人群服从的可能性。”[5]它不包括以纯粹暴力的方式所达到的控制,因此必须以人们“对统治正当性的信仰”为前提。[6]为了把统治与暴力控制区分开来,韦伯又把正当化的统治称为“命令控制”(imperative control)或权威,并从理论分析的角度为这种统治形式确立了两个基本特征:其一是自愿服从,其二是存在一套支持统治正当性的“信仰体系”,即说明为什么某人或某些人应该服从某种统治的理论体系或意识形态。

  正当性

  “正当性”这一概念在韦伯的政治社会学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韦伯认为:“行动,特别是涉及社会关系的社会行动,可以受到人们相信存在一种‘正当秩序’这一信念的指导。而人们的行动真正受到这种信念制约的可能性则称作这种秩序的‘有效性’(Geltung)。”[7]因此,在韦伯那里,某一统治系统的正当性指的就是人们愿意服从该统治并根据该统治系统的相应命令来行动的可能性。[8]社会行动者之所以会信任某种统治并依其命令行事,可能是出于传统、情感、某种价值信念或是对某些成文规定的认可。[9]正是这些不同的正当性基础导致了不同类型的正当统治。

  第二节 正当统治(权威)的类型学

  为了分析正当统治的历史演变及其基本形态,韦伯提出了三种不同的正当统治类型。这种分类正是其“理想类型”方法的具体运用。也就是说,这样的分类是为了分析和研究的便利而认为建构出来的,它们并不是对客观历史事实的描述。在现实社会中,这三种类型的正当统治很可能是以相互混合的面目出现的,而很少表现为纯粹的单一形态。

  传统型的正当统治

  传统型权威的效力来自于对古老规则与权力之神圣性的宣称和信仰。[10]在这种权威类型中,权力关系的双方都认可一套由来已久的行为方式,这套行为方式不一定能够为语言文字所表达,只是由于其代代相传的性质,而成为一种习惯性的力量。传统型的正当统治具有这样一些特点:(1)。统治者与服从者之间往往存在一些自然的亲缘关系,统治者之所以获得支配性的权力,完全是因为他/她具有某种特定的身份。父权制和我们所熟悉的家族统治就是这种统治方式的典型。(2)。这种统治方式与某种特定的经济组织形态 自己自足的家庭经济 有着紧密的联系。韦伯认为,传统型的权威是一种“日常生活的结构安排”,其目的是实现“正常的需求满足”。[11](3)。所有的传统型统治方式都或多或少带有一定的宗教特性,有一套借以支撑传统之不可动摇性的崇拜仪式体系。

  个人魅力型(或克力斯玛型)的正当统治

  当某种正当统治依赖于“对某一个人以及他/她所揭示或规定的某种规范模式或秩序(个人魅力权威)所具有的特殊神圣性、英雄主义或非凡个性的效忠”时,[12]这样的统治就属于个人魅力型的统治。在韦伯那里,“克力斯玛”或“人格魅力”(Chrismatic)一词被用来表示某些人的人格特征:他们被认为具有超自然、超人的力量或品质,因而被视为“天纵英明”。在比较原始的社会中,这些品质来自于巫术,譬如宗教先知、能驱邪治病或精通律法的智者、狩猎能手或战争英雄,都被称为克力斯玛式人物。通过进行比较性的历史分析,韦伯总结出四种不同类型的“个人魅力”。他借每一种“个人魅力”形态的主要体现着来说明其特征:第一种个人魅力体现在北欧神话中的“熊皮武士”身上,其特征是勇武的意志和战斗力;第二种个人魅力的体现者则是“萨满教”的女巫,其特征是能够“通灵”,因此被视为神灵在人间的信使;第三种形态的代表者是摩门教的创始人史密斯,他自称受到天使的宣谕,并在自己的住处附近找到了以象形文字记述的救世福音全文。我国清末太平天国运动的领袖洪秀全,自称“天父附体”,大体也属于这种类型;第四种个人魅力型人物是“文人”或“知识分子”,他们凭借生花之笔或如簧之舌来鼓动或引导群众。

  与其它类型的正当统治相比,个人魅力型的统治有这样两个突出的特点:首先,这种统治“特别反对经济上的考虑,”[13]因为任何功利性的计算都会破坏对领袖个人魅力的崇拜。同时,它也反对任何个人或阶层取得经济上的优势,因为这样会导致以经济地位来取代个人魅力的后果。这样,个人魅力型统治所允许的经济组织形态必定是以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为特点的。其次,由于个人魅力型统治的基础是“独一无二的、短暂易逝的天赋”,[14]这必然导致它的内在不稳定性。韦伯认为,个人魅力型的统治基本上属于一种过渡型的统治方式,它带有“革命性”的特征。在历史上的一些转折点上,具有特殊个人魅力的人物往往能够打破社会生活的常规,从而创造出新的社会生活方式。但是,这种统治方式并不能持久,随着个人魅力型人物生命的终结或其它个人性的变故,新的常规性(传统的或法理型的)统治方式必然取而代之。

  法律 理性的正当统治

  法律 理性统治(简称法理型统治)的基础是一套内部逻辑一致的法律规则以及得到法律授权的行政管理人员所发布的命令。这种统治方式与前两种统治方式有着根本的不同,因为它不依赖于与个人有关的身份或属性,是一种“非人格化”的统治。这种统治形式在现代西方社会已经取得了支配性的地位,它的最明显体现就是所谓的“法治国”(Rechtstaat)理想。使法治得以有效的维持的是这样一套相互关联的信念:(1)。 适用于某一特定社会群体的法律体系或是经由全体社会成员的一致同意而产生的,或是由一个为社会成员所认可的权威机构发布的,这套理性的法律

[1] [2] [3] [4] [5]  下一页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第五章

  • 下一篇文章: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第三章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第四章”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第四章”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步如澄明之径———法律推理在司法...
  • ››交通事故肇事者逃之夭夭 法律援助受...
  • ››法治中国的可能性
  • ››论清末的司法主权问题
  • ››论人权的国际保护——以米尔恩人权...
  • ››法律与道德法律与道德
  • ››中国宗教法总述(下)
  • ››司法改革八大难题
  • ››立法听证:制度民主的价值
  • ››情事变更原则探析
  • ››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第一章)...
  • ››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第二章)...
  • ››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第三章)...
  • ››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第四章)...
  • ››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第五章)...
  • ››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第六章)...
  • ››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第七章)...
  • ››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第八章)...
  • ››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第一章
  • ››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第二章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