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的一小部分,更重要的是能从现实中得出新的理论,并用这种生成于现实的理论去指引和改变现实。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生活的变化发展,随着国际社会之间的交往和联系日益加强,我国法律制度必然要有相应的创建与发展,以解决社会现实提出的法律问题。对此,比较法学者应一如既往地承担历史和社会责任。总而言之,比较法学既要谈理论、提问题、作批评,也要重实际、提方案、最终解决问题。 以上所言,表明我对中国比较法学在新世纪中应有取向的观点,权作一家之言,目的在于抛砖引玉,获得比较法学者们更成熟的意见和想法,从而共同努力将中国的比较法学推向前进。 《比较法研究》从1987年创刊到今天已经13年了。十几年来,这份刊物从一份内部刊物到公开发行,又从公开发行到国内外发行;从学术界的无名之辈到在学术界享有很好声誉,并且独具学术品格和风格,这首先应该归功于为此刊物的创办、存续和发展而有汗马功劳的几位年轻的原副主编,他们为此付出的辛勤劳动功在法学界,借此机会,我要向他们表示感谢和赞誉。当然,法学界广大读者对此刊物的爱护和支持,中国政法大学校方对此刊物的重视和投入,也是这份刊物越来越有生命活力和学术影响的重要原因。我衷心希望,在新的世纪中,这份为法学界青年学人所钟爱的刊物,能够保持其原有的学术品格和风格,并且能以更新、更富有生气、更具有影响力的姿态活跃在法学领域。 中国政法大学·江平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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