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的主流学派;正是萨维尼对罗马法的深入研究,特别是对罗马私法学理论的研究,使得西方私法学体系趋于完善;正是萨维尼创立了在国际私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本座说”。更有人将萨维尼称为“法学上的牛顿或达尔文”。正是像萨维尼这样的一批德国法学家积极参与立法、司法和法律教育活动,提出了许多具有重要影响的理论学说,并以此影响着一批又一批的法律从业者,才使得德国的法律不断进步,并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再次,德国作为民法法系国家的杰出代表,其法律成文化的特点也是其法律发达的原因之一。无论是宪法典、民法典、商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和刑法典构成的“六法全书”,还是各种形式的单行成文法规,都注重对法的原则、概念作详尽、缜密的研究,都注重对法律用语表述的准确。正是由于这种法律成文化的特点使得法律更加稳定。同时由于其法条抽象性、概括性和规范性的特点,使得法律从业者的法律思维重视演绎推理,从而锻炼了其法律思维的能力,使得法律在法律从业者的思维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得到了发展。 最后,德国法律的发展并不是单纯的脱离实际的学理上的研究,其无时无刻不在针对社会发展的需要采取相应的法律改革措施。当原有习惯法不再能有效调节因社会发展而变得复杂起来的各种利益冲突时,德国掀起了复兴罗马法的运动,将大量的罗马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制度引入到德国法之中。当社会发展需要国家加强对社会经济生活干预时,经济法这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应运而生。正是这种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改革,才使得德国法律真正发挥了调控社会的作用,才使得德国成为一次又一次法律革命的策源地。 其实德国法律发达的原因远不止这些,其他诸如完善的司法体制、独特的法学教育模式等都是德国法律发达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其学术色彩浓烈的法学教育模式培养造就了一大批知名法学家和理论功底深厚的法官、律师。发达的法律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促使了人类不断向前进步。中国要走向富强、民主、文明,发展法律是根本,是前提。而通过对德国法律发达原因的了解,必将为中国法律发展提供宝贵的经验,再联系以中国的实际,中国法律之发达必将指日可待,中华之腾飞也必将为期不远! 参考文献: ① 何勤华主编:《德国法律发达史》,第5页。 ② 何勤华主编:《德国法律发达史》,第75页。 ③ 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第401页。 ④ 何勤华主编:《德国法律发达史》,第108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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