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一般可由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按流氓罪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意见属内部交换意见,可供执法机关在办案中参考。”(188页) 触犯法律的同性性行为是:同性卖淫、同性恋童癖、同性乱伦、同性强奸、同性施虐狂、同性乱交。对同性性行为的这些法律规定,就与对异性性行为的规定非常接近了。如果因并未触犯法律的同性性行为而逮捕、惩罚同性恋者,这种行动没有法律根据。 ○7王洪《婚姻家庭法》2003年1月第一版 ○8 参见杨大文、江晓阳在2000年8月31日北京部分婚姻法专家、社会学家,法律工作者关于婚姻法修改中的热点问题研讨会上有关同性婚姻问题的发言。另参见:《修改婚姻法热门话题再聚焦》,载于《中国青年报》2000年9月4日。 ○9 《2004年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10《修改婚姻法热门话题再聚焦》载于《中国青年报》2000年9月4日 ○11李银河. 同性恋亚文化. 北京: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2002. 出版 参见杨大文、江晓阳在2000年8月31日北京部分婚姻法专家、社会学家,法律工作者关于婚姻法修改中的热点问题研讨会上有关同性婚姻问题的发言。另参见:《修改婚姻法热门话题再聚焦》,载于《中国青年报》200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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