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保留了由自己调整和实施联邦法律的权力。联邦政府统治各州,如联邦政府满足自己需要,必须求助于各加盟政府。为此,常常形成加盟政府与联邦政府的对立。联邦制固有的致命缺陷即联邦政府的相对软弱性会使得对立之结局是最强的加盟政府挟威自重或联邦政府陷入无政府状态。 而美国的联邦制,不仅同意联邦政府有权颁布法律,而且同意由它自己执行。这种权力行使的不同使得美国联邦政府直接治理公民个人。它的力量不是借用的,而是自己创造的。1789年联邦政府被赋予“租税、战争、商业管理与处理西部的土地”[68]等重大权力,拥有自己的行政人员、法院、司法人员和军队。美国联邦政府能够做有权做到的一切。 美国的联邦共和制度之所以能够建立,其根源还在于其乡镇自治的民情。美国的共和精神,即自由民族的风气和习惯,通过乡镇自治先在各州产生和发展起来,然后普行于全国。联邦的秉公精神不外是地方爱国主义的集大成。每个美国公民都把自己对小共和国的依恋之情转化为对共同祖国的热爱了。 细致分析起来,首先,美国联邦各州有共同的利益,这些共同利益的结盟需要形成了它们联合的精神纽带;其次,美国各州具有必要的文明同质性,各州有相同的起源和语言,处于相同的文明水平,具有相近的思想和感情;最后,美国国家优越的地理环境,“联邦制的建立和保持,主要应当归功于国家的地理环境。”[69] 联邦制度是有利于美国繁荣和自由的组织形式。美国共和制度之所以能够存在和长久延续,依赖于联邦制度的存在和长久延续。 4.分权制衡 分权制衡是1787年美国宪法的重要原则。 分权制衡学说来自洛克和孟德斯鸠,美国人照着食谱做布丁,把思想、理论转变为行动、实践,体现了美国人的政治天才。 分权制衡原则包括三层含义:首先是分权:1787年宪法规定了横向的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机关之间的权力的分立和纵向的联邦与州之间的权力的分立。分权的目的在于制约,这就是第二层含义:以权力制约权力。其意在通过国家权力内部的相互制约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华盛顿认识到权力有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门分别掌管,则无蜕化为专制制度的危险。“防止把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的必要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70] 制约权力的观念和实践根源于对于人性的深刻洞察。“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71]人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人之中存在着知与无知、崇高与卑贱、善与恶、灵与肉、光明与黑暗的冲突与和谐,人是神与兽、佛与魔、天使与魔鬼、无穷大与无穷小之间的一个中项,人可以无限完善,但人性中有幽暗、有残酷的一面。为了防备人性的弱点,提升人性的善良的一面,才对政府设置种种内在和外在的控制。华盛顿在《告别演说》中,提出要“正确估计支配人类心灵的对权力的迷恋及滥用权力的癖好”[72],提出“行使政治权时,必须把权力分开并分配给各个不同的受托人以便互相制约,并指定受托人为公众福利的保护人以防他人侵犯。这种相互制约的必要性早已在古代的和现代的试验中显示出来。”[73] 但是制约本身不是全部,分权制衡的精神在于平衡。“政府结构必须能使各部门之间有适当的控制和平衡”[74]。使权力为公众福利和正义的目的有效行使其管理职能,同时又保持对权力的优良控制,实现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管理与控权的动态平衡,这是分权和制约的归宿。司法审查制度是实现权力分立、制约、平衡的重大创造。华盛顿认为司法权是保障民众利益,对于受到侵害的公民提供必要救济的重要武器,在宪政制度中起到唯一的平衡摆作用。由此,平衡乃是宪政制度的价值,是宪政制度的理论基础。 结语 华盛顿的人格和事业与一个共和国的诞生和奠基融为一体。他沉默寡言、沉着冷静、机智勇敢。他具有正直的人品、诚实的品德和高度的责任感。华盛顿怀有对北美人民的热爱,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勇气以及对于事业的无限忠心和坚定信心。他的人格具有真知、道义、博爱、力行和正信的力量。 华盛顿一生做了两件事:一是领导独立战争,创立了一个共和国;二是主持制宪会议和出任美国一二任总统,为合众国的宪政体制奠定了基本结构和框架。 华盛顿和美利坚合众国的奠基者一起把天赋人权的价值理想贯彻到宪政的实践和理论中, 把自然法转化为宪法,实现了联邦制与共和制的完美结合。华盛顿永远无愧于美国国父的荣誉。 资料来源与注释: [①] H•s•康马杰:《美国精神》,南木等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第458页。 [②] 非力普•s•方纳编《华盛顿文选》,商务印书馆,1960年,第37页。 [③] 梅里亚姆:《美国政治学说史》,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50页。 [④] 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5页。 [⑤] 同上。 [⑥] 同上第6页。 [⑦] 转引自梅里亚姆:《美国政治学说史》,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50 页。 [⑧] 《华盛顿选集》,聂崇信、吕德本、熊希龄译,商务印书馆,1983,第52页。 [⑨] 同上第45页。 [⑩] 同上第54页。 [11] 同上第185页。 [12] 同上第256页。 [13] 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77页。 [14] 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册,刘山等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592页。 [15] 《华盛顿选集》,聂崇信、吕德本、熊希龄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41页。 [16] 同上第321页。 [17] 同上。 [18]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20页。 [19] 《华盛顿选集》,聂崇信、吕德本、熊希龄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20页。 [20] 同上第287页。 [21] 同上第306页。 [22] 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第158页。 [23] 华盛顿•欧文:《华盛顿传》,新华出版社,1984年,第209页。 [24] 《华盛顿选集》,聂崇信、吕德本、熊希龄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54页。 [25] 转引自梅里亚姆:《美国政治学说史》,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1页。 [26] 《旧约•申命记》29:10-13。 [27] 转引自梅里亚姆:《美国政治学说史》,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3页。 [28] 同上第27页。 [29] 《华盛顿选集》,聂崇信、吕德本、熊希龄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17页。 [30] 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266页。 [31]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61-62页。 [32] 同上第44页。 [33] 民情(Habit)依照托克维尔使用的含意,与拉丁文mores一样,“它不仅指通常所说的心理习惯方面的东西,而且包括人们拥有的各种见解和社会上流行的不同观点,以及人们的生活习惯所遵循的全部思想。”(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 第332页。)托克维尔把民情理解为一个民族的整个道德和精神面貌。“I comprise under this term,therefore ,the whole moral and intellectual condition of a people.”见Alexis DE Tocqueville:Democracy in America,310(Vintage books,Alfred A.kopf,Inc.and Random House ,Inc.1945)。它是“人在一定的社会情况下拥有的理智资质和道德资质的总和”(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 第354页。)民情的内容包括实践经验、习惯、见解,托克维尔认为民情对于美国民主的建立至关重要,把它视为自己观察的焦点和全部理论的终点。 [34] 同上第62页。 [35] 《华盛顿选集》,聂崇信、吕德本、熊希龄译,商务印书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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