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义务,将跨国公司投资的利润收益同其对发展中东道国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结合起来。(5)鉴于我国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我国正日益成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母国,因此,对灵活性的要求,需要考虑对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潜在影响。 九、多边投资框架与我国谈判策略 在建立国际多边投资框架方面,我们面临两种选择:一是积极参与全球性规则的制订;二是简单地遵循别人已经制定好的规则。我们的对策是: 1.积极参与,掌握国际投资规则谈判和制定的主动权。国际经济协调从本质上讲是参与各方对世界经济利益如何分割所进行的协调,参与各方往往都抱有约束他国优势、保护本国劣势的动机。国际经济竞争的最终游戏规则,通常是参与各方利益相互妥协的结果。而未积极参与制定规则的国家,其利益在规则中难以得到充分反映。我国不能全盘接受别人设计的在区域一体化基础上的全球投资体系,而应根据我国自身发展需要及强弱势地位,努力参与设计和制订国际投资体系的全球性解决方案。 2.对现行的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外国直接投资国际协调机制要主动参与、具体分析和区别对待。对反映经济全球化客观要求的投资规则(如透明度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等)予以承认;对于那些原则上正确,但如果实施过快会使我国经济无力承担的投资规则,应参照国际惯例,安排“过渡期”;对于西方发达国家为遏制中国、削弱中国企业竞争力的歧视性规则,应有理有据有节地加以抵制。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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