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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人权与主权之间的紧张:国际法准则和中国历史的逻辑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4:16:42   点击数:[]    

何国家都应该谨守的国际法原则和"国权"道德,只有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作为国际政治行为体的各个国家才是地位平等的。联合国或可被承认拥有对"国权"发生权力关系即"干涉内政"的权威,但它需要"大多数同意"和大国"集体领导" 赋予这种干涉以合法性。而所谓"国权比人权重要",是指新中国的统一国家政权是中国人民在反抗帝国主义侵略和腐败、专制的旧中国政府的斗争中建立起来的,因此国权具有保护人民免受外国强权欺侮和本国反动统治阶级压迫的历史合法性来源。他不说"国权高于人权",因为这与政府是人民公仆的政治伦理有冲突之嫌;他更不说"主权高于人权",因为那有违人民主权的理念。但他强调的"国权比人权重要"和反对干涉内政,既能在国内引起建立于集体历史记忆基础上的情感共鸣,也能在国际法上找到准则根据。总之,国权论避免了主权论的学理、法理乃至意识形态的麻烦,有利于在现实的政治较量中争取主动的地位。因为道理很简单:尽管人权问题不再具有绝对的内政属性,尽管主权应该在民,但从国际政治和中国政治的现实而论,难道美国政府会比中国政府更愿意对中国人民的人权改善承担责任吗?总之,国权、人权论作为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斗争工具是有效的和可以理解的。然而,主权、人权论者把它照搬为自己"主权高于人权"观点的论据作学术文章,就两不相宜了。
    当然,不管是"人权/主权"论还是"主权/人权"论,论者的动机也许并不见得是要进行比较单纯的学术探讨和法理追究,而就是表达政治主张。也就是说,它们的实质性争点在于:当一个被国际社会承认的主权国家内部发生了政权侵犯人权的事实之后,国际社会是否可以干预?以国际法和现实的联合国人权机制而论,尽管联合国的人权文件把人权认定为"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16),但除非这种事件涉及破坏或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联合国没有法定的权力实行强制性干预。而且,即使是事关国际和平与安全,安理会的大国一致原则也未必能够使强制性干预的合法授权得以实现。所以,事实上引起争议的干预是那些未经联合国授权而由强国或国家集团对弱、小的人权问题国进行的或可能进行的军事进攻和政治颠覆。这种干预当然是违背现行国际法的强权政治。然而,强权政治从来都是国际关系史上主体政治形态,即使是 "多极化"也未必不是强权政治的变种,如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列强政治。所以,弱、小的人权问题国何以能免于强国的干预呢?颟顸的发愤是立志做强国或多方结盟以使干预者知难而退。但是,如果一个弱国存在着严重的人权问题即政权凌驾主权者(人民)之上,那么政府和社会就必然处于深刻──即使没有表面化──的冲突之中;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即使没有受到公开质疑,也已经丧失──不能使人民自觉地承认其统治权利;而且它同时也一定是一个政治经济腐败的国家。这样,它肯定既难以快速、均衡、高效地发展经济,也难以在政治认同的意义上凝聚民心,更因吏治的腐败而难以选拔优秀的人才故不能做出真正有质量的外交。总之,强国之梦和结盟方略何以能够如愿呢?但倘若不是一个人权问题国而是一个人民主权国,那么就不仅使得那些西方自命的"国际人权警察"失去干预的"幌子",而且内部政治高度认同的民族民主国家所蕴涵和能发挥的综合国力也一定能够打掉干预者的野心──也就是说,不会因为人权问题引发主权或内政危机了。总结起来大致可以断言:在世界拥有了联合国这一普遍性国际组织的战后国际体系特别是在当今联合国作用日益增强的全球化国际体系中,只有充分尊重和切实保护人权的人民主权国家在道德上才是正义的,在国内和国际社会才具有政治合法性;蔑视人权的国家的政府则相反,而且一般难免要受到国际舆论的负面评价,不能获得代表本国人民之庄严的荣誉。至于这种国家发生了人权问题是否会受到该国政府不能接受的外部干涉,那就要看因时因事而变的国际政治生态状况了。  注释:
    1 可参阅中国人权研究会编的《论人权与主权--兼驳"人权高于主权"论》(当代世界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该书汇集了90年代发表于中国多种报刊同一主题的文章。
    2 (日)大沼保昭:《人权、国家与文明》,王志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1月第1版,序言第2页。
    3 《联合国宪章》,《国际条约集》(1945-1947),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2月第1版,第35-36页。
    4 (美)托马斯·伯根索尔:《国际人权法概论》,潘维煌、顾世荣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9月第1版,第12页。
    5 (美)杰克·唐纳利:《普遍人权的理论与实践》,王浦劬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第247页。
    6 杨宇冠:《人权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第39-40页。
    7 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5月第1版,第75页。
    8 (美)沃伦·克里斯托弗:《美国新外交:经济 防务 民主──美国前国务卿克里斯托弗回忆录》,苏广辉等译,新华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第27页。
    9 拙文《研究20世纪中国问题的意义与方法》把"中国与西方的紧张关系、中国社会内部的思想、政治紧张关系以及历史与现实(传统与现代)的紧张关系"看作困扰20世纪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三个主要问题。该文载于李静主编的《中国问题:来自知识界的声音》(中国工人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10 这三次谈话分别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31、345、348页。
    11 大沼保昭:《人权、国家与文明》,第281页。
    12 刘建平:《毛泽东的美国观与新中国"一边倒"国际战略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的5期,第160-161页。
    1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5月第1版,第2、4页。
    14 刘建平:《农业合作化决策的过程及其政治学意义:新中国1951》,《开放时代》2003年第2期,第18-28页。
    15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1980年2月修订第2版,第24-27、35、75-77页。
    16 《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都有这一相同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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