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法律论文民法

上一页  [1] [2] [3] [4] 


Tags:


   看民法文化的本体价值      ★★★ 【字体: 】  
看民法文化的本体价值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7:05:41   点击数:[]    

出宠物更易携带病菌,会造成更广的传染途径。北京一电视台播出了这样的时事节目,北京某社区物业管理处贴出这样的公告:为了严格防范非典,凡本小区业主所养宠物必须自行处理,若不处理者,本物管中心将代为清理。主持人采访了该社区的业主,一女士抱着一只小狗一脸愁苦的样子说:“非典时期,我们固然要谨慎的预防,可是小狗多可怜啊,不处理可不可以啊……”接着主持人接过话筒这样评论:“物业管理中心这样的作法太残忍了,我们应该关爱小动物,保护小动物。”电视节目就在主持人这样的结语中结束了。在21世纪的中国,在倡导法制现代化的今天,我们仍然见到了这样的事情的发生。当然,面对刚过去的非典的非常时期,电视节目中所指的物业管理中心的初衷是善意的。但是这样一组民事法律关系纳入法律的范畴,我们就不难看出,业主和物业管理中心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说业主作为权利一方,在其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完全可以对该行为提出异议。而义务主体的物业管理中心一方没有当然的权利作出上述的行为。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受长期的义务本位思想传统的影响,业主所体现的是作为被管理一方的本能的被动性思想意识。而欠缺了对自身权利的维护的观念。现今诸如这样的事例不乏此类。整体公民,尤其是文化层次较低的社会人群对于权利意识的贫乏是存在的,尤其在偏远的地区,仍然存在着以传统的伦理道德作为其社会范围的调整规范。那么我们所倡导的将“应然”的法融入到“实然”的法制实践中在现实中如何实现?民法文化现代化所面临的仍然是欠缺现代化的文化意识,民法文化的现代化是现代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不可能离开社会的诸多现实因素孤军独进,而是在与社会现实因素的互动中逐步增加现代性,实现现代化。在这一过程中传统民法文化对于民法文化的现代化仍然起着一定的影响。因此,推进整体文化的现代化,是实现法律文化现代化尤其民法文化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2、民法文化现代化模式构建
  第一,经济上,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建立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形成的直接后果是道德与权威的碎片化,道德控制社会的能力直线下滑。建立完全的权利价值理念。为民法文化又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发展创立有利的经济条件。
  第二,    理民法文化在受到传统和西方文化影响和冲击下的矛盾问题,建立动态的民法文化价值观体系。我们不可能凭空造物,任何一种文化的发展必然面对横向和纵向的双重因素的影响。
  第三,    化法制教育,在意识形态领域内构筑起现代民法文化得以生存的优厚土壤,“徒法不得以自行”,只有将“应然”的法变成为为社会公众所接受和运用的“实然”的法才可以真正体现法的价值。
  第四,    确保法制过程的公正性,建立起公众对于法律完全的信任和信仰。只有在法律的施行为人们所信服和接受,才能令人们从心理和思想上彻底信仰法律。只有这样才可以实现制度上的法律和观念上的法律的统一性。才可以对于形成现代法律文化起到更为积极的作用。
  六、结语:
  我们可以看到整个民法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动态的传承过程,民法文法的价值本体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的完全不同的价值追求,其过程是复杂而曲折的。要实现民法文化的现代化不是单一的过程,必然是在新的时期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和市民社会共生共进的互动过程。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和孕育仍需要相当长的一个文化和法制等因素互动的过程,因此在民法文化法典化的进程中,我们期望理想中的现代民法文化可以最终完全的实现。
  
                          


转自: 声 明: 本论文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来信指正。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解读储蓄实名制

  • 下一篇文章:浅析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看民法文化的本体价值”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看民法文化的本体价值”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论澳门的缔约前过失
  •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 ››法官忠告保证人:请提高自我保护意...
  • ››论中国法人制度新理论及其对市场经...
  • ››所有人抵押合法 共有人异议无效
  • ››浅议船舶抵押制度对抵押人权利的限...
  • ››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的适度扩大...
  • ››德国大学以请求权为基准的解案分析...
  • ››特许连锁系统的崩溃--当前特许经...
  •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
  • ››看民法文化的本体价值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