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 |
|||
|
|||
热门标签:求职(14) 职场(2) 大学生(2) 教案(1) 身材(1) 面试(1) 简历(1) |
![]() |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 → 论文中心 → 法律论文 → 刑法 |
|
|||||
论我国刑法中的无限防卫权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8:57:40 点击数:[] ![]() |
|||||
卫者的要求,做是防卫人之享有防卫权而不承担热哲人的极端。[15]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比如说,某妇女将被害人骗至家中杀死,然后未遭强奸现场,谎称被害人要强奸她,自己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将其杀死。一旦发生这样的案件,由于被害人死亡,若是没有其他证据就难以对该妇女问罪。所以,应当增加防卫人的证明责任。例如法国刑法典第329 条规定:(一)将夜间越墙或破窗侵入住宅者杀死、杀伤或击伤;(二)将暴力行窃者或暴力抢劫者杀死、杀伤或击伤,防卫人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法律责任。借鉴与此,建议我国刑法中也加入类似规定以防止无限防卫权被滥用。 五、结语 无限防卫权发展到今天,经历了一个复杂而又漫长的过程,这一过程中随着人类认识的不断深化有关无限防卫权的立法经历了一个从野蛮到文明,从不规范到规范,从非科学到科学的演变。这个演变的过程决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是人们经过深思熟虑对无限防卫权的利弊进行反思之后作出的理性选择。 在刑事立法中,确立无限防卫权的是是非非,也许人们会永远讨论下去,但是从人类同犯罪作斗争的经历中,我们不难发现无限防卫的权利,不仅人类昨天需要它,在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仍然有着不可磨灭的价值。相信只要人们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这一神圣权利,无限防卫权带给人们的是福音而不是祸患。 但是我们同样要明白,从犯罪学的角度来看,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它的产生发展受到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社会风气、公民的防范意识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要从根本上解决犯罪问题,需要依靠各种社会力量,调动各种积极因素,运用各种有效手段,长期不懈的进行综合治理。 参考文献: [1]刘艳红、程红 《‘无限防卫权’的提法不妥当》《法商研究》1999年第4期第65页。 [2]黄明儒、吕宗慧《论我国西刑法中的无限防卫权》《刑事法学》1998年第8期第30. [3]姜伟《新刑法确立正当防卫制度》《法学家》1998年第3期。 [4]陈兴良《正当防卫论》1987年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20页。 [5]周加海、左竖民《正当防卫新型疑难问题探讨》《刑事法学》2001年第11期第46页。 [6]转引自 邓小刚《略论无限防卫权》《湖北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第33页。 [7]同[4] 第186页。 [8]王汉斌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9]彭卫东 《正当防卫论》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第195页。 [10]同[1]。 [11]韩轶 《特殊防卫权主体之审视》《刑事法学》2002年第4期。 [12]卢勤中 《无限防卫权与刑事立法思想的误区》《法学评论》1998年第4期。 [13]刘艳红《刑法第20条第3款‘行凶’一词的理论考察》《刑事法学》2001年第3期。 [14]同[6]第184页。 [15]郭建坡《对新刑法设立无限防卫权的理性思考》《河北法学》2002年第9期第159页。 Tags: |
提供人:佚名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
![]() |
5VAR论文频道 |
![]() |
5VAR论文频道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新闻 | ||
|
|
![]() |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20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