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那样的政治氛围,思想和学术受禁锢的时代,以人权为标题发表文章难道不值得肯定吗?由此看来,宪法学者应有一种历史的情愫、包容的胸怀。这不仅指苏力所说的对他人的学术成果的敏感和开放。其实在中国学术上最缺乏的是包容。宪法学者当然不能没有批判的精神,但学术的批判意味着对前人或他人已有的学术观点的扬弃,一味的批判和全盘的否定不是一种科学的学术精神,因为这并不实事求是。一个持有彻底批判精神的宪法学者就不可能对他人学术观点保持一种敏感和开放,也不可能形成自己系统的学科知识体系。对宪法学者而言,需要有历史的眼光和包容的雅量。
结语
宪法学者应当具有怎么的襟怀,这不是一个学术问题,但远比宪法学的任何学术问题都重要。因为宪法学是治国之学,对治学者有更高、更特殊的要求。既然从事治国之学,学者们自然要有开阔的视野和博大的胸怀,和“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超然物外的洒脱。需要坦荡荡的心境而不是悲戚戚的情愁。宪法学是国家机器的工程学,宪法学者是国家宪政制度的设计师。因此,宪法学者必须潜心研究,精心设计,切不可心浮气躁。因为机器设计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更正、维修来解决;而宪政制度设计出现问题,其后果则不堪设想。宪法学是民权之学,宪法学者则是呵护民生的慈善天使。这就要求宪法学者具有“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的情愫。宪法学者不应和宪法一样自闭于不胜寒的高阁,而应该落到地面,走上街头,俯下身去,真真切切感受民生之艰。
我作此文,绝非对我国宪法学者整体的诟病,而只是对我国某些宪法学者学术品格的解构。其中可能存在着个人的偏执和感情用事,因此,品评不一定准确,有些话还不免有些过激。但无论如何,我的用心是善意的,希望中国宪法学的发展和中国宪政的进步,绝无诽谤之意,也并不影射任何人。借用一句老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至于,有人会质问我,你自己有无宪法学者的襟怀?非常抱歉,我还称不上宪法学者,因此,我没有宪法学者的襟怀实属正常,但我会朝这个目标努力的。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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