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公益性、非营利性慈善组织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要进一步完善这些政策措施,简化程序,为捐赠人办理免减手续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 3.企事业应增强参与慈善事业的社会责任感。推进企事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有利于发展社会慈善事业。企事业应把参与慈善活动作为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潜在市场,将慈善行为与企业发展目标有机地联系起来,可以提高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建议政府鼓励企业联合发起设立慈善基金会,将慈善工作作为长期项目来运营,增强企业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4.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乐善好施、扶贫济困、慈心为人、善举济世,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新时期新阶段,我们要将传统的慈善文化在继承中发扬,在发扬中丰富,纳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和规划,围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宣传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宣传新形势下慈善事业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法规,宣传新时期慈善事业的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普及慈善教育,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社会氛围。 5.加强人才的培养,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目前我国从事慈善事业的专门人才十分紧缺,应大力推动慈善从业人员的培养工作。加强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设置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采取有效方式,轮训现有的慈善工作者。不断丰富他们的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在大专院校设立相关专业,培养慈善事业专门人才,为社会输送有专业特长的慈善工作者。鉴于国际发达国家慈善组织众多,善款充裕,经验串富,联系广泛,我国慈善组织应加强与国际知名慈善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在合作与交流中注重研究它们的服务宗旨、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和服务规则。定期与之联合举行国际性劝募活动,向国际社会募集资金,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黎昕.发展我国慈善事业的若干思考. [2] 李培林.慈善事业在我国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作者简介:叶芸 (1963-), 女,宁德市委党校哲学讲师。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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