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的可能性。因此,具备敏锐的危机意识,将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政府处理公共危机尤为重要。 3.政府要发挥其行为的规范导向功能。社会学有一个“紧急规范”理论,这个理论认为,在紧急状态下人们的行事规则容易受最先行为者的带头作用的影响,从而形成“紧急规范”,“紧急规范”一旦产生,就会对其他人的行为起到导向作用。如发生火灾时,如果有人提一桶水来救火,这个行为就成为“紧急规范”,大家就会冷静下来,跟着去提水救火;相反,如果有人第一个逃走,这个行为也将成为“紧急规范”,大家同样会效仿,争先恐后地逃跑。因此,面对突发事件,政府必须成为“紧急规范”的首倡者和实施者,通过政府的“紧急规范”,全国同心协力,步调一致,共同战胜危机。 4.及时发挥政府宏观协调、整合资源的作用。危机发生时,政府出面协调、组织、调配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在最短时间内达到社会资源的最大整合,这在政府危机处理中是最为关键和重要的。世界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危机状态下政府协调职能的发挥,例如英国为了协调各部门的紧急应变工作,政府于2001年设立非军事意外事件秘书处,秘书处的宗旨是“就预见、预防准备和解决办法提高英国应付突发挑战的能力”,在政府内外协调各部门作出综合整体反应,与各有关组织建立伙伴关系,开发和共享英国关键网络和基础设施资源,统一、合理、有效使用政府各部门资源,确保预防和控制灾难的规划和机制实施到位以及发挥效应,确保政府在处理危机期间能够继续发挥正常社会职能。美国国务院下设美国联邦应急管理署,集中中央到地方的救灾资源,建立了一个统合军、警、消防、医疗、民间救难组织等单位的一体化指挥、调度体系,发生重大灾情即可迅速动员一切资源,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支援工作,将灾情降到最低。总之,在社会面临危机的时候,由政府出面的有效组织、协调和调控是迅速控制危机,将危机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最重要保证。 5.做好善后沟通工作,提升政府形象。危机给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造成损失,也使人们对政府的管理能力产生怀疑,即使政府采取了积极而有效的处置方法,政府的形象也不可能完全恢复到危机发生之前的水平。因此,危机的结束并不代表危机处理的结束。当人们度过危机之后,政府还应做好危机后沟通工作,向国民承诺政府今后的措施,表达政府的诚意,恢复国民对政府的信心,重新提升政府的形象。总之,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危机虽然不可避免,但危机却是可以管理的,有效的危机预防可以减少危机的发生,积极的危机应对则可将危机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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