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 theory)阐明了在不确定问题中行为者制度安排的目标问题。该理论认为,人们对风险的偏好是随着收益和损失的变动而变动的,即,当存在收益确定时,人们是风险厌恶型的;当存在损失时,人们是风险偏好型的。因此,布罗姆利(Bromley,1989)认为,“公共决策者看来是经常采取使损失最小化的行动,而不是收益最大化的行动。那些处在做出集体决策位置上的人很可能为了损失而愿意冒险,但在收益范畴内却避免冒险。他们宁可选择确定的收益,而不是有一定可能性的更多的收益。”。 因此,也可以认为,政府的价值函数以参照点为界表现为两种形态。当政府面对确定的财政收益(结余增加),价值函数通常是凹函数,形状比较缓,政府是风险厌恶型的;政府面对一定的损失(财政赤字增加)时,价值函数是凸函数,形状相对陡,政府此时是风险追逐型的。 布罗姆利其实还可以大胆地前进一步,即将集体行动领导者认同为一个在行为生命周期假说中具有自我约束(self-control)、按照心理账户(mental account)和心理定格(framing)进行决策的偏好改变的行为个体。相应地政府也可以分为成熟型、幼稚型与偏幼稚型三种。 将这样一种将政府细化到个人,因为激励机制的不同而在财政压力周期变动中的经济体的行为进行描述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同时它也是一件冒险的事情,不过,只要贯穿经济解释的宗旨,这种尝试应该不是一种天方夜谭。朱光华与魏凤春(2003)在“就业、产业结构调整与所有制改革——一个财政压力周期变动下的基本框架”一文对中国二十年改革路径的解释,便是一种尝试。研究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始。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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