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户籍所带来的求职优势会抬高城市劳动力的保留工资。张建武和崔惠斌对大学毕业生保留工资决定因素的研究也发现,农村户籍毕业生的保留工资比城镇户籍毕业生低20%[13]。 第二,性别、年龄等个人特征也会影响求职者的保留工资。与女性相比,男性的保留工资高出11.22%,这说明男性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可能来自于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年龄对保留工资求职的影响是非线性的,随着年龄的增加,保留工资首先提高,达到一定程度后开始下降。从估计结果看,开始下降的年龄为36.1岁,这种规律与年龄对收入的影响类似。 第三,教育、技能水平等人力资本对保留工资具有重要影响。从受教育水平看,与初中及以下相比,高中高出6.09%,中专和职高高出8.94%,大学高出26.51%。就不同技能水平的求职者来看,与没有职称相比,初级职称高出4.77%,中高级职称高出20.23%。这与人力资本理论的相关论断一致。按照人力资本理论,劳动者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是为了获得较高的回报,因此,在求职的过程中,人力资本水平越高,其保留工资就越高。求职者技能水平越高,失业者的保留工资也越高,高技能者比无职称者的保留工资高出约28%。 第四,健康水平也是影响保留工资的一个因素。在三个回归方程中,与参照组“身体有病或者残疾”相比,健康状况为“一般或较弱”的高出19.41%,健康状况为“健康或良好”的高出20.15%。在人力资本理论框架下,健康通常也被视为人力资本,劳动者的身体越健康,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就越强,与其保留工资就越高。 在本研究的样本构成中,求职者的户籍状况包括本地城镇与农村和外埠城镇农村四类。那么,在北京市本地的城乡户口之间,求职者的保留工资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同理,在外地求职者样本中,城乡户口是否也是影响求职者保留工资的因素呢。为此,本文分别对这两个群体进行了回归分析,回归方程依然为公式(1),计量结果见表6。 从本地样本的回归结果看,户籍依然是影响保留工资的一个显著因素。与北京市农村户口的求职者相比,北京城镇户口求职者的保留工资高出5.95%。在个体特征和人力资本水平方面,其回归结果与全体样本相似,这里不再赘述。外地求职者样本的回归结果显示,城镇户籍求职者的保留工资比农村户籍求职者的保留工资高出4.02%。对比北京市和外地两个样本回归结果的户籍系数看,北京市户籍制度的影响要大于外地户口的样本。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户籍制度对保留工资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城乡户籍差异上面,而且,在北京外地城镇户口(与外地农村户口相比)的优势也受到了削弱。 三、结论及政策含义 从本文的研究结果看,户籍制度的确是影响求职者保留工资的重要因素。不同样本回归的结果都表明,城镇户口求职者的保留工资高于农村户口的保留工资。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一种新分割。从目前城市劳动力市场供给结构看,除了城市户口的劳动力外,还有大量的农村流动人口。理论上,只要劳动力具备工作要求的素质,其所主张的工作回报就应该相同。但在现实中,由于户籍的不同,城乡劳动力在就业选择和工资收入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同户籍制度劳动力的保留工资差异说明,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存在一种以户籍制度为标准的分割,在农村户籍劳动力构成的次要劳动力市场上,相同人力资本水平和个人特征的劳动力,其工资期望要低于那些处于城市户籍劳动力构成的主要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期望。以户籍制度为标志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地域分割演化为城市劳动力市场以户籍制度划分的一种新的分割,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又增添了一重分割。户籍制度已经成为农村劳动力融入城市的一道篱笆,阻碍了农村劳动力作为市民享受同等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权利,延缓了农村劳动力市民化的进程。 众所周知,保留工资是劳动力工作搜寻行为中的关键因素,其水平的高低会对劳动力搜寻时间的长短和就业结果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劳动力市场分割与保留工资的这种关系为我们理解以下两个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第一,城乡劳动力失业率的差异。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户籍不同,其失业率也不相同。王德文、吴要武和蔡昉使用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估算发现,城市劳动力的失业率高达9.1%,远高于农村迁移者3.6%的失业率[14]。这种现象可以从本文的结论中给予说明。按照工作搜寻理论的预期,求职者的保留工资越高,找到满意工作所花费的时间越长,与保留工资较低者相比,在同一个时间跨度内,保留工资较高者的就业概率比较低。本文的计算结果表明,城市劳动力的保留工资高于农村劳动力的保留工资,按照上述逻辑不难得出:城市劳动者的失业率高于农村迁移者的失业率。第二,城乡收入差距。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收入之比尽管在不同年份有所不同,但总体上一直存在较大差异,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可以计算出,1978年、1990年,2000年,城镇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之比分别为2.55∶1、2.20∶1、 [align='center'] [/align] 2.78∶1,而到了2009年,这一比例则扩大到3.31∶1。造成这种收入差距的原因是多种的,这些原因产生的影响最终会体现在城乡劳动力的收入水平上。在工资决定机制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的情况下,影响劳动者工资水平的因素最终会通过求职者的保留工资和劳动力需求方工资出价两个途径来发挥作用。撇除劳动力需求方不谈,这里只看供给方的期望工资。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城镇求职者的保留工资高于农村求职者的保留工资。也就是说,城乡收入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供给方保留工资差异引起的。在外出务工收入日益成为农村收入重要组成部分的情况下,上述结论为我们理解城乡收入的成因以及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影响城乡收入差异的途径提供了新的解释。 此外,本文关于性别与保留工资关系的估算结果也为就业的性别歧视提供新的支持。性别歧视是劳动经济学中的一个经典命题,国内学者从职业隔离、市场化等方面分析了中国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歧视现象[15~16]。与这些研究不同的是,本文可以从保留工资的角度对男女间的就业差异作出新的解释。从本文和相关研究的估算结果看,女性的保留工资低于男性,按照工作搜寻理论的预测,在就业环境相同的情况下,她们应该比男性更容易找到工作。但在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现实中,女性的就业难度却远大于男性,女性就业过程中遭遇的歧视现象频频出现。这说明,女性就业的确存在一定程度的性别歧视,即便其工资要求较低,也会由于社会观念、生理特征、雇主偏好等受到就业歧视。 本文的政策建议主要有两点: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户籍制度对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要淡化户口对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自主选择权的约束,逐步实现不同户籍身份的统一化,减少劳动者因户口不同而在就业和社会福利上产生的差异,为劳动力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修正户籍制度对劳动力收入预期和搜寻行为的负面影响。二是通过相关法规建设和制度改革,减轻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歧视。要通过劳动立法等手段,进一步提高男女两性在就业机会和就业过程方面的公平性,加强劳动法规的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女性的就业权利;通过补贴等手段,减少企业因女性员工生育而带来的损失,消除企业在雇用女性方面的经济顾虑。 注释: ①有的文献将其表述为“保守工资”,为行文方便,本文统一使用“保留工资”这一说法。 ②研究中最大的问题是,保留工资的统计数据很难获得。从现有文献看,只有少数人获得了同一个求职者的不同保留工资的数据并对其动态变化进行分析,多数经验研究以单一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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