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的小企业专事上游产品的生产,因此这一分工协作被称为向后垂直形态,这一形态要占到日本分工协作体系的近80%。②以销售为中心的向前垂直型,即以一家贸易性企业为核心企业,专门收购其他专业化分工的小企业产品并负责专营销售。核心企业大都是专业贸易商或综合出口商,自身不参与产品的加工或组装,但在签订收购合同时,大都会预拨原材料或赊销原材料,这种以提供原材料的企业为核心的分工协作模式,被称为向前垂直形态。这种形态将核心企业的营销优势与生产加工小企业的灵活、小批量多品种生产经营优势相结合,很受日本企业界欢迎。如日本东京的浅草是手提包著名产地,聚集着300多家手提包生产小企业,它们经常举办展销会,推出一些最新款式,贸易商一旦选中某一品种,即可签订购货合同,组织厂家大量生产。日本政府推行“垂直型”分工协作体系的实质是要保证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双向协调发展,通过界定不同层次的竞争空间,避免了大企业对中小企业不平等竞争和全面的过度竞争,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双重结构”的矛盾,对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中小企业的现代化起到了重大作用。
3.4 重视中小企业集群发展
为加强中小企业的横向联系,促进技术创新,日本政府建立了“园地协同组合”制度,作为倡导和扶植中小企业高度化事业的一种主要形式。所谓“园地协同组合”就是将分散在市区的中小企业组织起来;迁移到市郊指定地区集中在一起,建设现代化的生产和生活设施,使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结构得以改善,同时也有利于整顿市容市貌、防止污染、解决交通运输困难等。据调查,1990年仅东京都特别区内的机构金属行业中小企业园地就有 23个,其中最为著名的为大田金属制品小企业园地。“园地协同组合”制度的建立,解决了单一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匮乏、无力进行独立的技术创新或者存在严重的技术创新规模不经济等问题,通过各个中小企业在地域、产业、生活等方面的联合协作,共同进行对各方有利的技术创新活动,从而提高了各个单一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与效率。
3.5 重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为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①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1985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技术开发促进临时措施法》明确规定,大力推行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提高它们自身的技术水平;对开展经过都道府县知事确认的技术开发的中小企业,采取补助金、融资、税制减免等资助措施。②对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开发指导。为帮助中小企业进行产品开发研究,日本政府建立子技术顾问制度,在全国各地设立了200多个公立试验机构,聘用技术上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顾问,就提高中小企业产品的技术水平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试验,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并以“巡回技术指导事业”等形式派遣技术顾问到现场具体指导。同时积极促进中小企业管理现代化,如1983年建立的“中小企业办公室自动体系中心”,对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使用计算机、提高管理水平等进行业务指导。③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税收优惠。一是增加试验研究经费的税额抵扣,这是1967年修改税制时出台的一项政策,规定法人1967年度以前的各年度到该税制适用年度之间的各年度,以用于试验研究经费最高额为基准,其增加额的20%部分可从法人税(或个人所得税)中扣除,但抵扣额以不超过应缴法人税或所得税总额的10%为? 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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