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已经难以甄别区域内低收入群体的微观个体差异。在理论上,这种转变将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覆盖更多的低收入群体,使农村低保资源直接地流向需要得到帮助的家庭[2]。所以,为了提高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瞄准效率,使有限的低保资金发挥尽可能大的作用,就必须客观、精确地确定低保对象的标准和范围,同时杜绝管理不规范的现象,仔细甄别低收入群体。
2.在完善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现有的资金负担模式时,还要充分考虑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村人口比重、地方政府负担能力等因素,在资金的配套拨付上体现向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的原则,通过加大省级财政支持的力度,降低少数民族地区州(市)、县(市)财政负担比例或总量控制的办法,及时保障少数民族地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到位,缩短资金的到位周期,使保障对象及时、足额地享受到应有的保障待遇。
3.为了提高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低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必须对农村低保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并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实行动态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但因为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本身就存在一定困难,对其进行鉴定甄别并进行调整的动态管理过程就更显得难上加难了,何况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本身由于受地理条件所限,山高坡陡,交通闭塞,信息也不够通畅。但是,如果不这样做就无法提高农村低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4.鉴于目前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的数量比较多,单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难以完全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因此,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与扶贫开发、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救济制度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贫困农村居民生产自救,率先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为边境地区的繁荣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早日实现把云南建设成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的战略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唐新民.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318.
[2]谢东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配效果与瞄准效率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161.
上一页 [1] [2]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