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这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基本 原则。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社会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 ,其核心问题是如何协调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和各社会集团的利益,保持经济增长、政 治平等和社会发展。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的先锋队、中华 民族的先锋队,它既是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代表,又是我国 政治体制改革的设计者、领导者和组织者。因此,它能够根据各利益主体与政治发展目 标之间的关系,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保证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主体力量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 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相结合的国家,国家权力与剥削 阶级国家权力在阶级性质上根本不同。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同意和 授权,政权运作的功能是表达和实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这就是说,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要求主权在民、人民权力至上、民意至上、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 本主义政治文明不在于是否在理念上、形式上承认人民的民主权利,而在于是否在实质 上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实现社会绝大多数人的自我统治和管理,确保人民真正成为 自己社会的主人。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法制保障。党的十五大作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 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重大转变。这是发展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其核心内容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 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从而使人民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得到法 制的确认和保证。因此,江泽民同志一再要求全党,要求各级领导要始终摆正自己同人 民群众的关系,通过推进依法治国,切实保障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和各项权益,保证人民 对党和政府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支持。
第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 ,必须在借鉴其他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经验的同时,立足本国国情,继续深化政治体制 改革,独立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之路。
社会主义政治按其层次来划分,可以分为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具体政治制 度和政治运行体制,它们的有机结合与协调运行,构成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结构 。我们在坚持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 等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对具体政治体制和政治运行机制必须坚持改 革。在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层面上,我们决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必 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之路。然而,这并不排斥我们在具体政 治制度和政治运行体制层面上,借鉴西方国家政治文明建设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从而 实现社会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发展。
第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一种 发达的现代制度文明。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是一 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 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参见:《邓小平文选》(1975—1982)第293页) 因此,我国必须建立民主、科学的立法制度,行之有效的国家行政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制 度,独立公正的司法制度,公民权利保障制度,国家权力恰当配置的内部制约制度和人 民群众的监督制度,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立在制度文明的基础之上。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是一种行为规范文明。政治行为规范程度也是测量社会主义政治 文明发达程度的重要尺度,政治行为规范是人们在处理社会关系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 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它是社会政治生活秩序化的基本要求。社会要处于良性运行、协调 发展状态,就不能没有社会调整体系,就必须有一系列规则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政治行 为规范乃是社会的重要行为规范,它相对于经济行为规范、道德行为规范而言,更具有 根本性的意义。它能直接实现对社会政治关系的调整功能,规定社会文明的行为模式, 为社会主体和国家权力机关提供一种政治文明范式。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 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还是一种程序化文明。社会政治文明是实质(价值)合理性和形式(程 序)合理性的统一。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中,我们应当追求价值的合理性目 标,保障社会主体的自由、平等、权利和利益的实现。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程序合理 性问题。合理性的程序,又称正当程序,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尤为重要,它是实现 公民权利平等的前提,是政治权力制衡的机制,是政治制度设计基石。政治活动一旦失 去合理的程序,就很有可能破坏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利和利益的实现。因此,实现社 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程序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形式要件。例如法律的立、改、 废,需要经过合法的、正当的法律程序;干部的任免、升迁必须经过严格的、正当的组 织程序;司法官的司法活动必须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公民的权利的实现和维护,公民 意志的表达,也要履行必要的程序。程序是对任性的否定和限制。忽视程序,就是任性 。任性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社会秩序的践踏和破坏。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一种理 性化、程序化的政治文明,它必须排除个别人的“任性”和姿意妄为。
总之,江泽民同志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思想,内容丰富,思想精辟,符 合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和时代发展的要求,体现着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和直接现实 性的实践精神。学习和贯彻这一重要思想,对于深化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推 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将会发生十分巨大而深远的 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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