础的政府。议员拉博.圣艾蒂安骄傲地宣称。(13)“啊!法兰西,你不要去学习榜样,而要去树立榜样!”雅各宾派领导人都相信,法国不再需要美国的指引。圣鞠斯特对美国的“联邦”制度嗤之以鼻。他嘲笑道,那根本不是一个共和国,而只不过是毫无希望,四分五裂的大杂烩。(14)最为兴高采烈的是那些无政府主义者,阿拉卡西斯.克洛兹来自普鲁士,在法国革命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自诩为“人类代表”,高傲地放风说,美国人私下里对法国的政治体系很是羡慕,而且整天在责备自己缺乏法国人的政治洞察力!(15)相比旧大陆这些激进革命者居高临下的批评,新大陆那场美国革命确实显得低调灰暗。杰斐逊和麦迪逊都承认,当初如果伦敦能给美国人几个国会席位,革命早就烟消云散了。(16)杰斐逊在《独立宣言》中明确指出,美国人所要求的,不过是想回到国会与乔治三世加以破坏之前他们长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在这一意义上,他们的革命是一种“复归”,正如“革命”(revolution)一词在天文学上准确的意义所示──“围绕某一中轴的圆周运动,止于其所始。”但对于某些法国人来说,革命并非是“复归”,而是“决裂”。法国的激进目标是重构和重组国家的政治、法律和社会结构,彻底推翻国家的原有制度,要与数千年的历史决裂。
英国人的看法则与刚在战场上分手的美国人接近。除了埃得蒙-伯克那些著名的演说,阿克顿勋爵写到,“法国从美国人那里学来的是革命的理论,而不是他们的政体理论,是他们一刀两断的气魄,而不是修修补补的艺术。”(17)一刀两断相对容易,而修修补补则是一门比舞台艺术更为艰难的手艺。美国革命的推动,并非由于对暴力的信仰,而是由于对严密的、甚至是冗长乏味的国会程序的忠诚。当美国人在长达数月全国性讨论之后,才产生一部创造性的宪法和人权法案时,在法国,冲天而起的革命行动自然嘲笑这种缓慢而循规蹈矩的程序。法律制度除了约束甚至消解人民群众精力充沛的干劲,还能是什么呢?当革命遇到阻力陷于低潮时,罗伯斯比尔悲痛地说:“我们援用法律制度,是因为我们缺乏原则;我们津津乐道于自己的微妙,是因为我们缺乏力量。”(18)
卢梭之公意──“General will”,成为法国革命的共识。西哀士关于新法兰西的关键词──以此塑造革命政治,并成为它的符咒性(mantra)概念,不是别的,就是:“统一”。大革命进程中,频率最高的群众性呼喊是:“法兰西民族,统一而不可分割。”可是,谁也没有想过,这种对“统一”的渴求,恰恰是被他们推上断头台的路易王族三代人追求的目标。统一、不可分割、无暇──所有这些的历史来源,都可归结于王权运动时期半神半人的国王的品质,现在却转移到革命的“人民”身上。好几个世纪以来,国王基本上是按他的“统一性”来设想的。路易14的家庭教师博絮埃,这位空头理论家曾教导他的忠实学生说:“任何分裂的王国都将毁灭,帝王政府是与分裂正相对立的。”(19)就象国王的身体体现了不可分割的国家,西哀士也把不可分割的国家设想为一个人,并宣称“人必须把世界上的国家设想为不可分割的。”(20)雅各宾党人海登斯宣称:“我宁愿让25,000,000法国人死亡100,000次,也不让一个人人毁灭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共和国一次。”(21)
鼓吹万众一心,并不能保证万众一心,却促使整个民族陷入内战狂热,摩尼教式的非黑即白。正如R.R.帕尔默评论,如果有冲突,它一定发生在“人民”与“非人民”、“国家”与“叛国者”之间。人们被分裂成两个阵营;一个阵营是革命者和爱国者,另外一个阵营是敌人和叛徒。贞洁的人民团结在内,反革命份子排除在外。托克威尔看出这种“万众一心”的黑暗和强制性内幕:“受制于万众一心之压力,他们闭口不谈如何正常表达分歧,解决分歧。”(22)。在广场政治盛大节日之狂欢中,有为革命事业共同献身的快感,有兄弟般共同奋斗的崇高感,却没有反对者和不同歧见的容身之地。人们只能谈论什么使他们走在一起,却把真实的分歧小心翼翼地遮盖起来。
§§北美革命:不仅是顺应人性,还在于对人性幽暗的承认
麦迪逊问道,分歧与党争能从社会中消除吗?冲突能被消除,统一能够获得吗?统一与一致能够被法治之外的某一党派草率创造,但那种选择是不得人心和不可接受的,因为它的代价是自由本身。人们将会被迫牺牲自由,而这正是“政治生活的精华所在”。麦迪逊用一个形象的比喻说:“自由之于党争,如同空气之于火……因为自由孕育党争,所以它是政治生活的必需品,如果企图因消除党争而消除自由,那就象灭绝空气一样荒唐。”(23)
其他方法可以获得统一吗?不能。麦迪逊解释说,统一的梦想只是空想,只有在“理论政治家”那里才能找到蓝图,只有修道院的哲学家们才能够想象在每一个公民身上拥有同样的观点、激情和利益。现实生活的“文明共同体”中,那种“利益、观点以及情感的完美同质性”(24)是从来不可能找到的。分歧与冲突不可避免,因为“党争潜在的因素……已经深植于人的本性之中”。(25)不是“理智”而是激情与私人利益将永远主宰人类事务。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55章写到:“在众多的集会中,激情必定夺取理智的致高权威。如果每个雅典公民都是苏格拉底,每次雅典议会将都是乌合之众。”
纠纷与冲突,在美国就象棒球对垒与小城镇集会那样平常。每当受到尖锐的抗衡政治这一张力刺激时,美国的政治体系不是瘫痪,而是绷紧神经,更有活力。在杰斐逊与汉密尔顿,林肯与道格拉斯,罗斯福与胡弗的观点相左时,他们总可以为自己的观点进行阐述和辩护。(26)1936年,富兰克林.德兰诺.罗斯福的新政受到商人、银行家、金融家的猛烈攻击和漫骂,面对麦迪逊广场花园骚动的人群,他公然声明,“他们对我的憎恨,是无可非议的,我欢迎他们的怨恨!”
1787年建立的宪政制度,从历史来源说,与其说是与以往冲突一刀两断,不如说是诸多传统因素的综合。总统为民选,为民主制之大胜,然而总统执行权之集中,则可使人想起历史上的酋王与君主;国会一分为二,参议院如贵族制,众议院则回归民主制;最高法院大法官干脆与民主制绝缘,由总统钦定,且终身任职,有如罗马元老制之孓遗。这是个民主、贵族、元老、君主四合一的制度,不今不古,亦今亦古,只能称“复合共和制”。而在法国,“共和”则仅仅理解为君主制的对立面,以一根腿的“民主”踢翻四个脚的“共和”,议行合一,“金鸡独立”。单一民主爆发为千钧霹雳之“闪电”,复合共和只能集束为冬日之一缕“阳光”。对于那些不接受“闪电”者,卢梭的理解和法国革命的理解恰好一致:“公民不自由,就强迫他们自由。”
麦迪逊认为美国革命最重要特征,不仅是顺应人性,还在于对人性黑暗的承认。他参与缔造了美国政府,却敢于承认:“政府本身即是人性的集大成者,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没有必要成立政府。”民主制度与人性的关系,并非如文人理解的那样,只有与人性向善这一面的联系。此一面当然有,否则即难以安顿人道主义、人本主义之历史地位。但更为重要的是,民主制度还有与人性向恶的另一面联系:民主之向外,针对君主独裁之人性黑暗,民主之向内,又针对革命新贵之人性幽暗。有此向善、向恶两面联系,方发生一句绕不过去的北美民谚:因为人性是善良的,所以民主是可能的;因为人性是邪恶的,所以民主是必须的。而法国如前所述,虽有革命,且革命至上,则出现革命与人性的另类联系:革命前,文学化启蒙仅仅只有一个对人性的高调估计,却没有对人性另一面的足够认识。这一理论缺陷,是在实践展开过程中出现人性为私利而节节抵制革命方尴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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