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生产力构成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岂不是把物质手段、劳动资料视为“第一生产力”了吗?!第五,持“技术即劳动资料”论者中的某些学者又提出“马克思主义技术决定论”主张,那么,马克思主义的技术观就不成了“劳动资料决定论”、“武器决定论”了吗?!显然,技术不能等同于物质手段或劳动资料。第六,把技术等同于它的运用甚至是它的物质产品,或者视为“物质手段与方法的总和”,并将其作为技术哲学的研究对象,就会忽视技术及其发展过程所蕴含的丰富的哲学问题研究。于是,技术哲学就变成了设备哲学或人造物哲学。正如M.邦格指出的:“技术哲学把它的研究重点放在探讨技术本身所蕴含的哲学问题以及技术过程所提出的哲学思想上”,“显然不是从技术的产物——汽车、药品、被治愈的病人或技术战争的牺牲者当中去探索”。“由于有些人把技术与它的运用甚至与它的物质产品等同起来,技术的概念方面就被轻视甚至被抹煞。(奇怪的是,不仅唯心主义哲学家而且实用主义者都忽视技术概念的丰富性,因此,不能指望他们对技术本身所蕴含的科学作出正确的阐明。)”[16]因此,技术与其物质载体是有联系的,但绝非同一,犹如科学知识与其物质载体——纸张的关系一样。如果是同一的话,科学不就成了研究纸张或其他物质载体的学问了吗?! 所以,“技术即劳动资料”的观念,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上是十分有害的。 2.“实践性的知识体系”:自然技术概念上的否定之否定。 马克思指出:“一切发展,不管其内容如何,都可以看做一系列不同的发展阶段,它们以一个否定另一个的方式彼此联系着。”[17]自然技术概念、观念上的“技巧”说—“劳动资料”说—“实践性知识体系”说就表现为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发展形式。初始形式的“技巧”说和对它的否定(“劳动资料”说)构成—对对立面,它们都包含着抽象的片面性,只有克服了这种片面性才能有进一步的发展,即对这两种片面性的对立形式的综合。 “技巧”、“劳动资料”和“实践性知识”是技术的三种不同的存在形式或形态,即主观形式、客观形式和主客化形式(属于K·波普尔的“世界3”)。这三种形式,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认为是并存的。但是,从本质或生成上说,劳动资料与其他两种形式之间又存在着因果关系。正如马克思说的,机器、机车等等劳动资料,“都是物化的智力”;从载体来说,劳动资料只是自然技术的物质载体中的一种(样品、机样、模型、纸张等等也是技术的物质载体),而古代的技巧、技能的载体是人(主要是工匠),现代技术的载体主要是现实的人,其中人的知识和一些技巧、技能既可以通过文字、语言、通讯网络等进行传播和扩散,又可以转移到机器、软盘等物质手段上;从作用和地位来说,“随着大工业的继续发展,创造现实的财富……决定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因此,“只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第一次使自然科学为直接的生产过程服务”,“才第一次把物质生产过程变成了科学在生产中的应用——变成运用于实践的科学”。[18] 普列汉诺夫指出:“任何现象,发展到底,转化为自己的对立物;但是因为新的,与第一个现象对立的现象,反过来,同样也转化为自己的对立物,所以,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与第一个阶段有形式上的类同。”[19]“实践性知识体系”说所肯定的是曾经被否定过的初始形式的东西,又维持和保存了第二阶段的全部积极内容,并在更高的基础上实现了综合。因此,技术概念上的演变如其他事物一样,也表现为前进性与回复性的统一——既不是直线,也不是循环,而是螺旋式的上升与波浪式的前进运动。 总之,自然技术概念的发展所表现的是从一种质(或质态)向另一种质(或质态)的变化。这种由旧到新的变化是一个消灭和生成的过程,即新陈代谢的过程。当今社会,人类正在迈向信息业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还坚持“技术即劳动资料”或“各种活动手段的总和”说,显然是落后于时代之举。 二 1.马克思的技术范畴。 马克思于1873年指出:“工艺学揭示出人对自然的活动方式,人的物质生活的生产过程,从而揭示出社会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精神观念的起源。”[20](这里的“工艺学”,按照德语、英语和法语的词义,特别是其上下文的意思,学界都视为“技术”)按照马克思的意思,技术是指人对世界(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活动方式”。这种“活动方式”,首先表现在“人对自然”的关系和“物质生活的生产过程”中,从而表现在“社会关系”方面,“以及由此产生的精神观念的起源”及其产生的过程中。于是就把技术视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思维之间的中介和桥梁,即人类改造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活动方式方法。 关于技术是人对世界的“活动方式”的思想,马克思还有一系列的论述。如他指出: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是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的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21]这里讲的“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除了工艺流程(自然技术)之外,显然还包括组织管理在内的社会技术。马克思在谈到各个经济时代的区分标志时还指出:“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或“从工艺上比较各个不同的生产时代”[22]。马克思强调技术是人对世界的“活动方式”,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特殊的方式和方法”,是“怎样生产”或生产“工艺”,而说什么“马克思认为技术即劳动资料”或“各种劳动手段的总和”,显然是一种误解或歪曲。 马克思明确指出:技术属于知识范畴,“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的社会知识、学问,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从而社会生活过程的条件本身已经是多么大的程度上受到一般知识的控制并根据此种知识而进行改造,不但在知识的形态上,而且作为社会实践的直接器官,作为实际生活过程的直接器官被生产出来。”[23]这就明确地指出了社会生产力中既有“知识形态”,又有实物形态的物质手段,而且后者是由前者转变的“直接的生产力”。还指出:“直接的生产过程……就是知识的运用。”[24]因此,在工厂里劳动的工人可以“获得某些操作方法的知识”。[25]马克思还强调指出:技术知识是“精神生产领域”的产品。他说:“一个生产部门,例如铁、煤、机器的生产或建筑业等的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发展部分地又可以和精神生产领域内的进步,特别是和自然科学及其应用方面的进步联系在一起。”[26]恩格斯也将技术发明作为“生产要素”中的一种“精神要素”,即除劳动和资本之外的“第三要素”。[27]显然,作为“精神要素”和“精神生产”产品的技术,不是指工具、机器等物质设备。 有人说什么“马克思认为技术即劳动资料”或“是各种活动手段的总和”,其实,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著中,不但没有类似的提法,而且他们对工具、机器、技术手段、技术装备、劳动资料等概念,分别给出了明确的不同于技术的定义。马克思多次指出:“机械就是由许多简单工具的结合而成的物”,“机器和发达的机器体系”是“大工业特有的劳动资料。”[28]“劳动资料是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29]“机器、机车、铁路、电报、自动纺棉机等都是人类工业的产物,……都是物化的智力。”[30]还说:“利用机器的方法和机器本身完全是两回事。”[31]因为“机器是劳动工具的组合,但决不是工人本身的各种操作方法的组合。”[32]这就非常明确地提示了机器等劳动资料与技术的本质区别。显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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