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检验分析 ,结果是高管人员持股与净资产收益率相关系数是0.005243,看来公司的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之间整体而言并无正相关关系,股权激励处于消散状态。 二、原因分析 导致工资、奖金和股权失去激励功能的体制原因是我国上市公司特定的所有权安排。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由国企改制,尽管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相对集中,有利于强化对经理人的监督,但由于行使国家股东权力的并不是真正的股权所有者,他们并不对自己的决策承担任何责任,因此他们对经理人的选择和监督并非遵循市场原则,往往采取行政任命的手段安排企业经理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有利的监督条件却因监督人不是资本所有者而容易导致监督虚空;同时政企不分,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决策干预过多,经理人员不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控制权。据1998年由国家经贸委等机构主持的一项关于中国企业家成长与发展的专题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企业家中由主管部门任命者占75%,由董事会任命者占17%,由职代会选举者占4%,由企业内部招标竞争者占1.3%,由社会人才市场配置者占0.3%,这种情况在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中也广泛存在。在样本公司,董事长不在上市公司领取报酬的多达27位,甚至有7位总经理也不在上市公司拿任何报酬。这种情况的出现,有的是因为控股股东的关键管理人员兼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或者是其他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有些上市公司的董事长由政府部门的官员兼任。在此背景下,公司治理绩效定是低水平的,其中逻辑正如经济学家张维迎教授所言:“选择经理的权威依然掌握在党的人事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手中,这些官员不仅激励不足,而且缺乏信息来源来发现和任命有能力的企业家。根本原因是官员与资本家不同,他们无需为自己的选择承担任何风险,由于这一点,经营者的职位安排与企业的业绩几乎没有任何关系,这反过来又进一步降低了经理有效经营企业的长期激励”。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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