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是央行控制隔夜拆借利率的目标,SCR是央行付给商业银行准备金存款的利率,D1和D2分别是纸币和电子货币条件下,商业银行的基础货币需求曲线,D1比D2平坦是因为在同样的利率水平上,电子货币条件下的基础货币需求比纸币条件下大为减少了。BR利率上的水平直线表明央行按既定利率满足所有的借款需求。SCR利率上的水平线表示对商业银行在央行存款付息的轨迹。央行的基础货币供给,表现在曲线的垂直部分,也就是在横轴的M上,央行决定的基础货币供给相对于市场日交易量较小,并且基本保持不变。 在这个利率决定的机制中,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可以既定利率提供任意数量的基础货币,这个贷款利率(BR)高于央行欲控制的隔夜拆借利率(TR),央行对准备金存款支付的利息(SCR)则低于隔夜拆借利率。商业银行满足流动性需求后,将多余的资金按存款利率(SCR)存在央行账户上。(新西兰央行贷款利率高于隔夜拆借利率25个百分点,存款利率低于隔夜拆借利率也是25个百分点。)因为当隔夜拆借利率位于贷款利率与借款利率的中间,就没有银行愿意以高于央行贷款的利率,从拆借市场上拆入资金,也没有银行愿意以低于央行存款的利率,将资金拆借出到拆借市场,它们势必在这个利率范围内,互相拆借资金,而不是把多余资金存入央行。“因为商业银行的交易规模很大,央行就没有必要再亲自参与交易”(Brookes and Hampton 2000)。这就是说,央行不必变动货币供给量,只要调节存贷款利率,就能将隔夜拆借利率控制在期望的水平上。 这个利率控制机制在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的实践中相当成功。 The overnight rate under the OCR6 system in New Zealand.7 可以看出,长期中,尽管电子货币对央行基础货币供给和需求的影响都很显著,但是,它还无法改变这样的利率控制机制,这就是说,在可以预期的未来时间中,只要适时调整操作方法,央行的货币政策仍将继续发挥稳定币值和经济的作用。当然,这个论断的前提是,电子货币发展不能危及金融机构对央行结算服务和最后贷款人作用的需求。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虽然目前电子货币只是一种二次通货形式,但随着其不断的发展,成为独立的通货将是必然的结果,这势必会对我国目前的货币政策实践产生重大影响。所以我们要未雨绸缪、审时度势,以便及时调整我国货币政策的操作方式和改革方向,从而有准备地迎接电子货币带来的各种挑战。 参考文献: [1] Benjamin M. Friedman, Decoupling at the Margin: The Threat to Monetary Policy from the Electronic Revolution in Banki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Oct.2000 [2] Michael Woodford, Monetary Policy in a World Without Money, NBER Working Paper No.7853, Aug.2000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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