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调控机制所组成。 二是安全的含义。安全是指在宏观上不存在威胁,在主观上不存在恐惧。安全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行为,如安全措施与安全机构。 三是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对经济安全问题的研究始于冷战结束之后,而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金融安全观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提出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可将金融安全的概念进一步界定为:金融安全是指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一国在其金融发展过程中具备抵御国内外各种威胁、侵袭的能力,确保金融体系、金融主权不受侵害、使金融体系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一种态势。 二、金融安全概念的内涵 为了准确理解金融安全的概念,还需要进一步探讨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之间的相关性及重要区别。 1.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 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有密切的联系,但也存在着重要的区别.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交易的过程中,可能遭受损失的危险性。金融风险通常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国家风险。金融风险是金融行为的结果偏离预期结果的可能性,是金融结果的不确定性。就金融风险的本质含义是指金融资产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伴随着一切金融活动之中。只要存在银行业的资金交易活动、存在证券市场的融资和资产价格的变动、存在保险业务,或者说只要有金融活动,就必然存在金融风险。显然,金融风险的存在是经济运行的常态状况。 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密切相关,金融风险的产生构成对金融安全的威胁,金融风险的积累和爆发造成对金融安全的损害,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就是对金融安全的维护。但是,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又相互区别。金融风险主要从金融结果的不确定性的角度来探讨风险产生和防范问题,金融安全则主要从保持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的角度来探讨威胁与侵袭来自何方及如何消除。国内一些学者认为金融安全就是没有金融风险的状态,其实,金融风险不一定会导致金融的不安全。而现实的状况是如果对金融风险控制得好、运筹得好,那么在广泛金融风险中也有金融安全的态势。金融不安全并不等于金融风险。因为金融风险是与金融活动相伴生的。只要从事金融活动,就存在着金融风险。它的根源在于金融活动所必有的时间和空间的差异。因此,金融风险并不意味着金融不安全。 一般来说,在国际经济活动中,金融风险的大小与该国对外依存度的高低是呈正比例变化的,即对外依存度越低,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小;反之,对外依存度越高,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大,这是经济国际化发展过程中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然而,由于金融安全的概念是相对的,只能将一国抗拒风险、抵御侵害的能力作为衡量金融安全程度的标准,也就是说,金融风险的大小、金融安全程度的高低取决于该国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如何,即如果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越强,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小、金融安全程度就高;反之,如果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越弱,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大、金融安全程度就低。显然,当一国的对外依存度提高、从中获得众多利益、促进其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意味着其防范金融风险、抵御外部冲击、维护金融安全的责任和压力的增加。 2.金融危机与金融安全 金融危机是指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的混乱和动荡。主要表现为:强制清理旧债;商业信用剧减;银行资金呆滞,存款者大量提取现钞,部分金融机构倒闭;有价证券行市低落,发行锐减;货币饥荒严重,借贷资金缺乏,市场利率猛烈提高,金融市场动荡不宁;本币币值下跌。 金融危机,即发生在货币与信用领域的危机。在西方经济学中,对金融危机的含义有多种表述,但最为代表性的是著名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对金融危机的定义:“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一短期利率、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一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金融危机的特征是基于预期资产价格下降而大量抛出不动产或长期金融资产,将其换成货币。这与金融繁荣或景气时的特征一基于预期资产价格上涨而大量抛出货币,购置不动产或长期金融资产一正好相反。金融危机可包括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金融市场危机与银行危机等具体的金融危机。 马克思认为金融危机大多都是经济危机的征兆,金融恐慌是经济危机的初始阶段。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制度,即生产的社会性与资本主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当资本主义的这一基本矛盾达到难以调和的地步时,就会以危机爆发的形式来暂时强制性解决,使社会生产力受到巨大的破坏。信用、货币和金融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而已。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乍看起来,好像整个危机只表现为信用危机和货币危机。而且,事实上问题只是在于汇票能否兑换为货币。但是这种汇票多数是代表现实买卖的,而这种现实买卖的扩大远远超过社会需要的限度这一事实,归根到底是整个危机的基础。”“如果说信用制度表现为生产过剩和商业过度投机的主要杠杆,那只是因为按性质来说可以伸缩的再生产过程,在这里被强化到了极限”,“信用加速了这种矛盾的暴力的爆发,即危机”。 当然,马克思也并不否认独立金融危机的存在,这是因为货币信用金融活动对于生产活动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信用的过度扩张、银行的迅速发展和投机活动的高涨,都可以导致危机的发生。因此货币危机可以单独发生,金融领域也有自己的危机。 金融安全的反义词是金融不安全,但决不是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有些学者将金融安全的实质描述为金融风险状况,而金融不安全的表现主要是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实际上,金融危机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领域已经发生了严重的混乱和动荡,并在事实上对该国银行体系、货币金融市场、对外贸易、国际收支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它往往包括全国性的债务危机、货币危机和金融机构危机等。这说明金融危机是金融不安全状况积累的爆发结果,它是金融风险的结果。 3.金融安全是动态发展的安全 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安全,安全与危险是相对而言的。例如,对于市场基础良好、金融体系制度化、法律环境规范化且监管有效的一些国际金融中心来说,没有人担心金融工具创新会使银行处于不安全状态;而对于不良资产比例过高、十分脆弱的国内商业银行来说,新的金融工具带来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就比较高。因此,金融安全应当是面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金融环境所具备的应对能力的状态。 金融安全应当是动态发展的安全状态。这是因为,经济运行的态势是一种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金融运行往往处在一种连续的压迫力和惯性之中。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银行会不断扩张信贷,其结果有可能导致不良资产增加;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经营环境的恶化迫使其收缩信贷,从而又使经济进一步衰退。这种状况可用现代金融危机理论中的金融体系脆弱性的长波解释。因此,金融安全是基于信息完全和对称及其反馈机制良好的运行基础上的动态均衡,安全状态的获得是在不断调整中实现的。 金融安全是特定意义上的金融稳定。由于金融安全是一种动态均衡状态,而这种状态往往表现为金融稳定发展。但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在内容上仍有不同:金融稳定侧重于金融的稳定发展,不发生较大的金融动荡,强调的是静态概念;而金融安全侧重于强调一种动态的金融发展态势,包括对宏观经济体制、经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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