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 |
|||
|
|||
按字母检索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
按声母检索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W | X | Y | Z | 数字 | 符号 |
|
![]() |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 → 论文中心 → 经济论文 → 金融研究 |
|
|||||
中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6 17:35:47 点击数:[] ![]() |
|||||
口银行可以独自解决的问题,而是政府最高决策层在增加进出日银行的资本金、扩大进出日银行的资金来源和规模方面的决心问题。 三、中国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战略选择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的成长期相对较短,经营规模相对狭小,经验相对不足;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为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提供了发展空间,同时也为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挑战。中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有如何应对国内企业日益增长的需求问题,有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处理好与国外同类机构关系问题。因此,必须从战略的高度,从全局的角度重新审视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进出日政策性金融体制。具体讲,主要应该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进出日政策性金融业务发展战略 发达同家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重点是出口信贷保险(担保)以及对外投资保险,另外,在出日信贷中有相当比例的信贷是买方信贷,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业务重点则主要集中在提供信贷支持上,当然有些国家也有保险(或担保),但是前者占的比重一般都远远大于后者。 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资金供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一是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自有资金相对比较丰富;二是由于我国的居民储蓄率较高,大量的消费性资金等待转换为生产性资金;三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外资金融机构将逐步进入中国,为中国企业提供更多的外资支持。所以下一步,中国的进出日政策性金融业务也应该逐步转型,逐步增加出日信贷保险(或担保)的比重,逐步增加买方信贷业务的比重,这些业务对于促进中国的出日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再强调的一点是,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的深入,非国有性质的企业将大量增加,大景的中小企业将在出日中占有示要的比重。由于非国有性质的企业和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中间的进出[]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应该加大对这部分企业的支持力度。 因此,我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必须迅速实现四个根本性的战略转变:(l)实现从以往主要通过各种形式的直接财政补贴的方式向WTO框架认计和各成员方普遍通行的异种形式的信贷形式,特别是政策性金融方式的间接支持方式的战略转变,扩大进出日政策性金融业务规模;(2)全由调整我问信贷支持方式的总量与结构,特别是政策性金融支持方式的总量与结构,提高不同信贷形式的支持实力,特别是进出口银行的资本实力和资金实力,同它承担的支持促进我M出日的重任之间,由极不相称到大体相匹配的战略转变;(3)实现出日信贷支持方式由主要通过出口卖方信贷(95%以上)到适应国际买方市场和国际通行方式主要通过出口买方信贷的战略转变;(4)实现中国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看重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向全面支持各种所有制类型以及各种规模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方向转变。 (二)正确处理好与国外同类机构的关系 借鉴各国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经验,我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触在这一问上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逐步适应进出口政策性金融领域内的国际惯例和规则。目前,进出口政策性金融的国际合作与协调已经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在国际领域内,对进出日政策性金融进行协调的机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伯尔尼联盟( 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redit and Investment Insurers, Berne Union),另一个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两个机构在加强各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的国际合作和协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许多规则已经逐步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成为普遍遵守的国际惯例。这些惯例虽然还不具有国际法的硬约束力,但是在实践中,有很多国家已经自觉遵守,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惯例已经具有了国际法的某些特征,客观上也起到了对各国进出日政策性金融行为的规范与约束作用。有些方面,中国已经承诺自觉遵守其规则,有些规则可能与本国的法律、经济条件等有一定距离,暂时还无法做到,但是也应该看到,中国经济的日益强大,以及随之而来的中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逐步强大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展,必然会对其他国家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比如在竞争力方面的影响、业务的递延效应方面的影响等等,所有这些都将涉及到国际关系协调问题,都涉及到规则问题。二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交往的范围将逐步扩大,经济交往的深度也不断推进,这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合作将显得越来越重要,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业务合作也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这方面已经走在了前面,比较典型的是,发达国家的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都把活动边界扩展到国外,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 必须认识到,中国的进出日政策性金融的国际合作进程才刚刚起步,与发达国家之间还存在一定距离,我们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尽快缩短这种差距,同时,应逐步完善自身的运行机制,以适应进出日政策性金融国际化的要求。 (三)加快进出口政策性金融立法 中国在 1994年成立中国进出口银行,2001年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这两家机构都是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成立的,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法律、笔者认为,中国应该在借鉴国外经验和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法规。在此,主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制定一部统一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法,也可以考虑针对每一家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制定不同的政策性金融法;在后一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先制定中国进出口银行法,过一段时间之后再制定出日信用保险法_:挂在制定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法律时应该兼顾弹性和明确性两个方面。这主要是由进出口政策性金融的性质决定的。此外在制定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法律时应该注意对其评价制度和体系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约束进出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行为,对国家、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及具体的管理者和经营者都是有好处的。 Tags: |
提供人:佚名 |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
![]() |
5VAR论文频道 |
![]() |
5VAR论文频道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新闻 | ||
|
|
![]() |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