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最后,记者把“温州模式”的局限性归结于观念的落后。 上述观点,简直是根本不了解温州人和“温州模式”。 第一,为什么一定要现代企业制度?不用现代企业制度难道就不能发展了吗?家族管理有其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东南亚就有不少国际上知名的大企业仍然延用家长家族式的管理体制。吴敬琏先生也说过,企业形式无所谓高下,只要在当地管理交易成本最低就是好形式。就“温州模式”的主体而言,迫切需要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恐怕为时尚早。 第二,温州家庭工业主体向股份制企业转变,完全是一种自发、自觉的经济行为,并且走在市政府出台有关突破性政策之前。随着竞争的加剧,为经济利益目的所驱动,股份制企业再扩大规模是轻而易举的事,根本不需经济学家和政府劳心。另外,集中化经营也不见得就是好事,现代西方经济学还有《小的是美好的》一说。 第三,温州人是最不怕竞争的,还是中国人中最欢迎竞争的群体之一,在世界强手林立的欧洲都能享有自己的一片天地,还怕在国内立不稳脚跟?温州人调整自己、适应市场的能力极强,什么经营方式、营销方式和产品结构,一切都会随市场需要而改进,“船到桥头自会直”。 第四,不以赢利为目的还叫什么“经营”理念?温州商人不善虚伪,文化水平又不高,不会给自己戴顶“儒商”的帽子,只要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就行了。至于“现代社会的发展”那是政府的事情,在商言商,生意人何必多管闲事?! 最为可恼的是,记者在罗列了一大堆的“缺点”之后,竟然把“温州模式”的局限性归结到“观念的落后”。这不啻是对温州人的侮辱,“杀头不过头点地”,气煞我也!“温州模式”是市场经济,温州人的观念是最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 四、“温州模式”方兴未艾、充满潜力 与“温州模式终结论”相反,董辅礻乃先生今年初在“温州模式的继承和提高”一文中认为,市场经济越发展、越完善,“温州模式”也越发展、越具活力。董老认为,新形势为“温州模式”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一是“十五大”后,“温州模式”获得了存在和发展的合法地位,限制甚至压制其发展的种种观念的、政治的桎梏得以解脱。 二是由于非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天然兼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已经初步建立和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温州模式”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是“入世”必将进一步放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迟早会取消至今还存在的对它的各种歧视,这也给“温州模式”的发展以更广阔的空间。 四是“温州模式”中的非公有制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大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入世”后将会有更大的国际市场。2001年,我国的出口额大幅度下降,而温州的出口额却大幅度上升。 我认为“温州模式”在1995年以前是初创和成形阶段,属“小米加步枪”的“人海战术”阶段,1996年到现在还只是“大盘整理”阶段,“正规军”尚未形成,可以说“温州模式”的真正发展还未开始或者才刚刚开始。其主要理由有: 第一,现有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初中、小学及以下文化水平,科技、管理专业人才的使用很好发挥。 第二,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民营经济的总体规模和力量得到了超常规的发展,作为经济主体的活动能力大大增强。 第三,原来的资本主要靠业主自身积累和(高利率的)民间借贷,“入世”之后,国际和国内金融资本自由流入温州寻利的局面即将开始。 第四,由于自身知识、资本的限制所能进入的市场范围非常狭小的状况,可望逐渐得到改善;同时民营经济整体的市场准入限制也将极大放宽甚至取消。 笫五,“十五”大以来温州政府重视和支持民营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效果将逐渐体现。一些重要基础设施(如“828工程”)和投资环境正在逐渐得以改善。上个月就任新一届温州市委书记的李强,曾任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工商局局长,改写了几百年来温州一号首长一直是外地人的历史,与“外来的和尚”相比较,相信他对“永嘉哲学”和“温州模式”会有深刻得多的体验和认识。 第六,海外六七十万温州籍和讲温州话的青田籍华侨华人加盟“温州模式”的现象才刚刚开始。他们相当于温州市总人口的10%,并且还在不断增长,最近一二十年来的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已经具备了向“温州模式”输送资本、介绍高新技术设备、发展国外铁杆商业网络的能力和条件。 当然,“温州模式”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不少弱点和不足之处,如规模小、产品科技含量低、管理不够规范等等,不过多数不属其自身所固有的特性,我相信温州人总会在发展中找到功利主义色彩的解决方法。待到温州人的平均文化知识提高到高中水平、创业领域不受自身资本规模的限制、国内外温州人大规模共同联手,“温州模式”的“正规军”和“集团军”就会形成。 五、“新温州模式”提法的负面作用 大企业争当“新温州模式的代表” “新温州模式”的出笼和流行,与温州的个别大型民营企业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泰”集团的南存辉是全国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团的胡成中是省人大代表,“华峰”集团还与中央级研究机构共建“中国民营企业研究基地",他们往往是近年来外地专家和领导考察温州的近水楼台。花点宣传费,开个座谈会、研讨会,请不了解真实情况的专家、需要政绩的领导走马观花看一看、讲几句,借他们的口提出“XX现象”,记者一加工帮助,进而就打扮出“新温州模式"的“典型”、“代表”,个中好处不言自明,逃不脱功利主义的色彩。 没有代表性的“代表” 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规模大、集团公司、有一定科技含量、经营管理比较规范。比如“正泰”、“德力西”都有员工五六千、产值几十亿,在美国也算不上占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在温州更是凤毛麟角。 这样的企业,无论从规模、组织形式、管理形式,还是营销方式、产品结构来说,都与占温州民营经济主体的千万中小企业的特征相去甚远,已经不能说明或代表“温州模式”了。 此外,这种“典型”、“代表”在温州并没有代表性,还因为它在模仿、跟风大行其道的温州并没有流行起来,只是个别“现象”,未成“新温州模式”。没有“模式”,何来“代表”? 至于它们是否是温州中小企业今后的发展方向,笔者没有研究,不敢妄加评论。但是,不能用个别现象的发展趋势来否定“温州模式”下广大企业群体发展现状的合理性。 “新温州模式”提法的危害性 在“温州模式”的本质、特点、发展阶段、趋势都还没有真正研究清楚的情况下,“新温州模式”的提法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一是否认“温州模式”在目前存在的合理性和进一步发展、完善的可能性,干扰人们对“温州模式”的正确认识。二是阻碍对“温州模式”科学研究的深入。三是误导政府对“温州模式”的评价和政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轻视作为“温州模式”主体的大量中小企业。 温州的中小企业主和商人对“模式”并不感兴趣,我多管闲事,是盼望广大专家、学者、媒体和温州政府,能更为全面深入地分析、研究“温州模式”的现象和规律,以实事求是的学风科学地看待和评价“温州模式。”,此乃温州广大中小企业和商人之福。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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