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农业政策的制定者。政府有义务和责任将农业政策的目标措施、政策走向及时的、不折不扣的、低成本的至免费的传递给所有农业生产者,让广大农民充分理解农业政策的实质。 在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府要做到“硬件”“软件”一起抓。一方面要保证充足的农业经费投入,搞好网络基础设施的延伸,努力作到将网络遍及乡镇,甚至让电脑入村;有效的实施“村村通电话”工程;重视传统的农业信息传播方式,经常派农业科技队下乡甚至常驻农村。另一方面 要加强基层干部的管理,提高他们的素质。政府要有计划有目的的对干部进行培训和监督,有条件的可以实行远程教育。只有有了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才能保证农业信息在上传下递过程中的完整和有效。 在信息整合方面,政府要发挥好协调作用。农业信息服务涉及面儿广,实施起来综合交叉性强,因而需要各部门之间协调合作。这就需要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整合各类资源,形成信息服务的合力。具体来讲,就是要在政府的协调下,整合农业、气象、农机、农业院校以及龙头企业之间的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以提高农业信息资源的全面性,时效性,科学性及实用性。 另外,政府要加强立法。根据国外的成功经验来看,国外发达国家的农业信息化发展都有完善的立法做保证。政府要制定完善的政策法规来抑制信息封锁、垄断,保护知识产权,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打击坑农害农的假信息。及时根据加入WTO的新形势,修改不符合WTO规则的政策法规。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促进开放,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农业信息化发展有一个健康稳定的市场环境。 政府还应加大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和农业教育的力度。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最终是为农民服务的。只有农民自身的素质提高了,才能有能力去享受农业信息化发展带来的好处。政府要均衡城市和农村的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农村职业中学的数量,增加对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尤其是在吉林农业税减免之后,更要通过转移支付来弥补乡镇中学经费的不足。同时要大力发展农业出版社,报刊社以及广播电视的涉农栏目,并对其农业内容进信管理和监督。积极兴办乡镇图书馆和村级报纸栏,供农民免费阅读;鼓励高校和科研单位开展经常性的“三下乡”活动,直接为农民带去农业科技知识。 2.民间力量是推动农业信息化的中坚 现阶段农业信息化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民经纪人,农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等介于农民与市场之间的中间层。因为他们对农业信息化的认知和利用信息资源服务于其经营活动的可能性要比普通农户大得多,对信息的需求也较强烈。我们不仅仅要将他们作为主要的服务对象,还应积极引导他们参与农业信息化的建设。启动民间投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从这些中间层入手,激发他们的活力,引导他们参与其中,进而带动普通农户,有效的解决农业信息化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龙头企业要建立自己的网站,融入农业信息系统,让企业网站成为社会了解企业的窗口和向社会推介的桥梁。政府要对企业网站的建设给于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同时龙头企业也要完善健全企业内部管理信息系统,这是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农业合作组织、农资销售公司的建立和发展,可以在信息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他们和农户联系密切的优势。目前吉林省的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还有很大的潜力,以农安县为例,农业人口有91.8万,而农业合作组织只有548个,参加的农民只有13万。进一步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吸收更多的农民加入,有利于将分散的农户集中到一起,便于信息的迅速传递,并降低了成本。同时农资销售公司在信息传递过程中的作用夜市举足轻重的。因为农资销售点一般离农民很近,而且与农民的生产息息相关,因而要提高农资销售点人员的素质,通过他们及时的向农民传达农业信息。 信息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将推动农业信息化进程。信息企业是通过经销采编发软件,如农村财务软件以及专家智能软件等来获得利润的企业组织。信息企业要尽量开发出本地化,多样化,专业化的农业多媒体信息产品,以适应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企业公司还可以尝试投资于涉农传播业。公司企业的投资既可以为公司带来收益,又可以为涉农传播业解决资金问题,使涉农传播业由计划机制转向市场机制,引入竞争,实现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3.农民作为信息资源的使用者在农业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起主体作用。 农业信息化主要是为农民服务的,农民自身的素质直接决定了信息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农业信息化具有互动性,不但要使信息供给者不断的输出信息,而且也需要信息需求者及时的反馈信息。只有这样才能供需相长,共同发展。这就需要农民解放思想,开阔眼界,提高自身的素质,主动的获取农业信息,并敢于利用新的信息技术改善农业生产。同时要积极的与周边地区搞好信息往来,要敢于走出去,善于引进来,将外面世界的先进经验为己所用。在生产经营上,农民要讲求联合,改变现有农业细碎化的经营方式,加强与合作组织及农业公司的合作,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扩大信息需求量,以刺激农业信息化的发展 (三)农业信息化发展过程中所需注意的三个关系 1.要注意农业信息化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二者是相互促进的,不能顾此失彼,不能为造“面子工程”而盲目的追求信息化建设,而减少了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没有健全的农业基础设施作基础,农业信息化再发达也是没有用武之地的。 2.要注意政府和非政府经济组织的关系。政府要变微观管理为宏观调控,对于农村经济组织的活动要给于政策上的指导,而不能滥用职权,用强制的行政手段干预。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使之协调发展。 3.要协调好农业信息化与老工业基地建设之间的关系。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指出中国要照顾好农业和工业的均衡发展。我们既不能在工业化中忽视农业发展,也不能一门心思的搞农业而放松了工业。目前看来,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大背景下,我们似乎更要注意前者。 四.结语 农业信息化是一项长远的工程,其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一个集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光电技术、遥感技术等多项信息技术于一体的信息化系统。在农业生产中建立农业信息监测和速报系统,应用星(航天遥感)、机(航空遥感)、地(监测网络)技术对主要的农作物的长势与产量、土地墒情、水旱灾害、病虫草害、海洋渔业、农业资源、生态环境等进行监测、速报与预报;利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分析并建立土壤肥力、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病虫害动态等模型 ;同时也要使农民真正的步入信息化的殿堂,能直接的运用计算机技术来指导自己的生产和销售,实现生产的自动化和现代化以及销售的网络化。而这个目标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政府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未来的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逐步实现。
注释: ①除所标注的数据外,文中其他数据均由调查所得。 ②附录为调查问卷的数据样本 参考文献:
⑴曹洁 《发达国家的农业信息化》 《金桥》 2003.2 ⑵李华君等 《沿海地区农业信息化战略选择研究》中共烟台党校课题组 ⑶郑红维,葛敏,史建新《我国农业信息发布问题的理论探讨》 《中国农村经济》2003.12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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