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 语
在古代中国,某一地区行政机构的增加和行政体系的完备,是以人口规模的增大、农业生产的发展以及农业区域的拓展为前提的。战国秦汉时期,我国广大江南地区无论是地方行政机构的数量和密度,还是行政体系的完备程度都远远不及黄河中下游地区。各个农作地区也只是以地方行政中心为核心向外围有限的拓展,它们之间的联系并不密切,是呈点状分布的,这时的江南也并非整体意义上的江南。魏晋南北朝时期,江南地区的行政体系日益完备,地方行政机构在数量和密度上数倍、数十倍于秦汉时期,这是江南地区经济发展的集中体现。我国是以农立国的,在当时,经济的发展最根本的体现在农业的发展上。而当时的农业发展由于受科技发展水平、劳动力素质等因素的制约,主要是外延式的,即农业的发展主要依靠大规模的劳动力投入、大面积的农区开发而得以实现的。在这一过程中,许多未经开垦的土地逐渐得以开垦,日益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基地;并且,随着人口的增多、交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各个农区之间联系日益密切,江南农区亦由先前的点状分布逐渐演变为面状分布。而这一变迁大致在南北朝末期逐渐得以完成。
关于中国经济重心南移问题,学术界一直有争论,主要持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经济重心的南移是在魏晋南北朝之际,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中国经济重心的南移是完成于宋元时期。在这里,笔者无意参与这两种观点的争论。其实,江南地区在秦汉之际的开发力度是显然不够的,“地广人稀”也是客观的;即使在隋唐之际,江南的经济地位也许仍次于黄河流域。但不可否认的是到魏晋南北朝之际南方广大地区经济已有极大发展的事实,不可否认的是江南农区已由秦汉之际的点状分布演变为面状分布的事实。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江南“地广人稀”的经济发展状况已经得到极大的改观,其经济地位已经得到质的提升。而这一质的提升的外在表现就是这一时期江南地区农业人口的大规模增多、先进农业科技和精耕细作农业思想与农业生产的有机结合、地方行政机构的倍增和行政体系的完备,以及农业区域由点到面的演进。
注释:
⑴ 本文所指的江南地区是指纯粹意义上的长江以南地区,即长江主干道以南、云贵及其以东的广大南方地区。
⑵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战国时期全图”《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一册,31—32页(谭其骧主编,地图出版社)中进一步认识。从图中我们看到,现在的江西、贵州、云南等省,在当时很少有地方性的行政机构存在。
⑶ 当时的楚国也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江南之国,它的相当一部分领土是在淮汉流域的。
⑷ 当然,成都平原即历史上的巴蜀地区是个例外,因为这一农区在战国秦汉时期就已经形成。但这一农区在当时与其周边的农作区的关系并不密切,它仍是较为孤立的。它的存在仍然改变不了江南农区零星分散的状况。
⑸ 这一历史状况,我们可以从秦朝“淮汉以南诸郡”图(《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11—12页)中清楚地了解。
⑹ 这一史实,我们可以参照《史记·年表第五》及《中国文稿地图集》(下册,13—14页)得到明确的答案。
⑺ 在《史记·年表第六》中,比较详细的记载了各个仅国所封的户数,参照《中国史稿地图集》(上册,13—14页)所划的各个侯国的地理位置,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封户在五千户以上的大侯国,都分布于江北之地,尤其是在黄河中下游区。
⑻ 该表未把西域长史府统计在内。另外,由于各级地方行政机构,特别是县级地方行政机构经常处于变动之中,省置不定,以及一些县级行政单位无史可考,所以统计数字与实际数字之间难免有差距。
⑼ 参见傅筑夫炙《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二卷)(3—20页,人民出版社,1982)。
⑽ 这只是纯粹意义上的江南郡县,江南郡县的实际数量要远远大于上而的统计数字。像南充州、南豫州、荆州、益州等州的相当一部分郡县设置在长江以南地区;并且,交州的郡县数字只是部分的,而越州的郡县也没有统计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