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我国沿海地区相继出现了珠江三角洲高速增长地区和长江三角洲高速增长地区,人们期待着环渤海地区将成为“第三个高增长区”。然而,这种期待却日益渺茫。这固然有环渤海区位条件和国家区域政策等方面的因素,但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行政体制分割,各自为政,争当“龙头”或“区域中心”;区内各省市及各城市经济圈产业自成体系,缺乏合理的产业分工和经济联系,特别是区内在对外经贸关系上不能形成一股合力。这种状况使得区内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有限的资金分散使用,科技人才难以充分发挥作用,从而削弱了区域竞争力。
推动环渤海区域产业整合可以采取以下对策。第一,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租赁和承包经营等方式,促进区内工业企业跨地区流动和重组。为此,一是要调整不利于跨地区重组的体制和政策尤其是税制和金融体制,如改变按隶属关系纳税的办法,企业所得税全部改为属地征税;改变按行政区划贷款,银行存款不能异地贷款使用的原则,对不同地区注册的企业一视同仁,根据企业还贷能力发放贷款。二是要强化政府对跨地区重组企业的支持手段,如充分利用区域联合协作贷款、允许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企业兼并破产中给予呆坏账核销及债务清偿时免息等优惠政策。三是要培育和建立跨地区产权交易市场。四是要尽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二,搞好京津冀的区域整合,对整个环渤海地区将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环渤海是个大面积、多面向的大块区域,它不像深圳或浦东仅是广大地区的一个“点”而已,因而区域整合需要重点突破,逐步推进。京津冀的地理位置相近,工业、科技和人才相对集中,交通运输便捷,在环渤海圈中地位作用重要,应当率先走向一体化。首先要做好这一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各自的功能定位,特别是北京和天津两个直辖市应确立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如北京市应发挥其技术、人才和信息优势,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天津市应发挥其制造业基础和港口优势,重点发展高物耗、大运量的临港重化工业。同时,要大力调整现有不合理的产业布局,尤其是把对京津大城市环境污染重的企业外迁。
第三,消除各种关卡,建立环渤海地区统一大市场,使资源、人才、资金、企业资产等生产要素在区域内流动得以顺畅进行;区内机场、港口、高速公路和铁路等运输设施和电力设施,也应纳入统一大市场通盘考虑,避免负荷不均衡造成的浪费。
第四,组建“环渤海经济区协调委员会”,由区内省和直辖市一级政府参与,重点研究制定区内产业发展战略和统一对外的优惠政策等问题,以及协调解决区内跨省市协作、联合、重组涉及的各方利益关系。1986年成立的“环渤海经济协作区”17个城市市长联席会,对开展区内物资技术协作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因参与的城市为地市级规格,对整个区域经济的协调作用十分有限。 上一页 [1] [2] [3]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