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分道扬镳,不再涉及人的两重性问题了。他认为,在资本主义大生产状态下,一方面是物的所有者资产阶级,另一方面是物的劳动者无产阶级;把同一物的所有者与劳动者对立起来。如果就整个社会的物而言,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属于所有者的范畴,有的所有者拥有的物多成为社会上的有产阶级,有的所有者拥有的物少成为社会上的无产阶级,由于贫富悬殊,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工人罢工、甚至战争,这发生在所有者与所有者之间,这是对的。但不能把同一物的所有者与劳动者对立起来,不能把一个企业的股东与雇员对立起来。从现代社会的情况看,劳动者不一定不拥有物,哪怕是一点点股票;所有者也不一定不劳动,即便是当经理、总统也只是不同的社会分工而已。
四、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
经济社会中普遍的二重性现象,不是马克思而是斯密首先发现的。正如马克思深刻指出的那样: “亚当·斯密对一切问题的见解都具有二重性。”(《马恩全集》 第26卷第一册第142页)亚当·斯密的二重性思想,对于马克思创立劳动二重性学说,是有启发意义的。 马克思认为:“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资本论》第一卷第60页)在这里,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和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二者无法区别开来。它们都只反映了人的劳动性,而忽略了人的所有性。 人是具有二种性质的,一是人对物的所有性,二是人对物的劳动性,人对物的两种性质体现在同一物时,则表现为人对物的两重性。马克思在分析劳动二重性时是建立在对简单商品生产的劳动分析中的,而这个劳动者也是劳动产品的所有者。由人对其物的劳动性所表现出来的耗费,无论怎样描述都是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是这个个体生产者的体力与脑力的耗费,因此,它是具体劳动的耗费;而人对其物的所有性所表现出来的耗费,是个体生产者作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投资风险所导致的物的耗费。斯密在他的理论体系中,始终把人的劳动性和所有性区别开来。他认为,商品的价值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二重性。他所说的使用价值,表现人的劳动性,是人作为生产要素与物结合起来所进行的具体劳动,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他所说的交换价值表现人的所有性,是人作为物的所有者所进行的投资活动,这种投资活动创造商品的交换价值。斯密的所谓劳动价值论是在列举原始社会人的狩猎劳动时提出的,这种劳动的特点是劳动者与所有者合一,表面看他仅仅是一个劳动者,实际上他还是土地、森林和猎物的所有者,他的全部劳动生产物中包括“工资、利润和地租”。当原始社会发展到进步社会时,其所谓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已经分解为劳动者的具体劳动,即体力与脑力劳动,和所有者的投资活动。所有者的投资活动取得利润,劳动者的具体劳动取得工资。在《国富论》论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一章里,斯密还论述了三种收入属于同一个人时的情况。他说:“这三种不同的收入,当它们属于个别的个人时,容易区别;但在属于同一个人时,往往互相混淆,至少按通常说法是如此。”他指出个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劳动,其收入中不仅仅是工资,还包括地租;个人用自己的资本生产,收入中包括工资和利润;个人在自己土地上用自己的资本劳动,收入中包括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成分。由此来看,斯密的劳动价值论中的所谓“劳动”是指包括土地所有者、资本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在内总之是所有者的“劳动”概念。 长期以来,许多经济学家认为斯密在价值理论上自相矛盾,开始还坚持劳动价值论,后来就变成工资、利润和地租三要素决定论了。实际并非如此。斯密在《国富论》中已经明确指出:“无论在什么社会,商品价格归根到底都分解成为那三个部分或其中之一。”也就是说,斯密自始至终坚持三要素决定论,只是在三种因素都属于同一人时表现是隐含的,而三种因素分属于不同人时表现是明显的而已。
五、经济社会普遍的二重性现象
利用人与物的两重性理论,我们可以把整个经济社会划分为两重性的社会。一重性表现为由体现所有性的人和体现所属性的物组成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由所有者创造商品的交换价值,所有者与所有者之间表现为一种贫与富、参与市场投资并按资分配的竞争关系。另一重性表现为由体现劳动性的人和体现被劳动性的物组成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由劳动者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表现为一种按计划分工协作的工作关系。 利用人与物的两重性理论,我们可以把企业视作两重性的企业。无论是个体小企业,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它们都表现为两重性,一重性表现为企业中物的劳动者创造商品使用价值,另一重性表现为企业中物的所有者创造商品的交换价值。个体手工业者对其物的所有权与劳动权两权合一,即利润与工资合一都归他自己。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与劳动权两权分离,所有者取得利润,劳动者得到工资。 利用人与物的两重性理论解释生产关系有两重含义:一重含义是所有者与所有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市场竞争关系,按资分配关系,在时也表 现为阶级斗争关系;另一重含义是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按劳分配关系,计划经济和产品经济关系。那么所有者与劳动者是什么关系呢?同一人对同一物,他既是所有者又是劳动者,属于个体生产者式的生产关系。不同人对同一物,即同一企业的股东与职工的关系。同一人对不同物,即个人的财产全部购买了某大公司的股票,但自己却在别人的公司里工作。 用人与物的两重性理论来理解各种经济概念:比如经济结构表现为产业结构与所有制结构的二重性;商品价值应该是劳动者具体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与所有者投资活动创造的交换价值的统一;分配是劳动者按劳分配与所有者按资分配的统一;社会经济表现为国家和企业内部的计划经济,与国家和企业外部的市场经济的两重性;社会制度应该是国有制与私有制的矛盾统一体。正是由于经济社会的这种二重性的矛盾运动,才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因此,任何单独强调一个方面,而否定另一方面的认识都是片面的。传统经济学,之所以不能系统地解释当代社会的许多经济现象,与我们未曾掌握人与物的二重性理论有关。确立对经济社会的这种两重性的认识论,对于我们认识整个社会的经济现象,认清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上一页 [1] [2]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