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信。原因何在呢?显然,如果只以经济人的身份出现,成绩不甚理想而又守身如玉,胜算极微。如果改动成绩,当别人改动时不至于受损,当别人不改动时就会受益,虽然利益来路不明。结果自然是次优的,大家都作假,大家也都承受心理上的折磨,乃至诚实守信者也惨遭殃及。我所知道的加拿大一所学校,在接受申请并评定奖学金时,当地学生平均成绩80以上就是优秀,而来自中国大陆的学生要达到90以上才算。以我在高校的经历,一个班最好的学生要达到平均成绩90分实在是凤毛麟角。那说明什么呢?只能是说自作自受。前一段时间还发生过一件事情,加州大学向美国高校广发英雄贴,让他们注意来自中国中南地区一所著名高校的申请者成绩的真伪。这可是国际影响了。 如果双方之间的交易是一次性的,结果一定是诚信缺失。不过,如果反复交往,即交易一次又一次的进行,结果会有所变化。连续的交易又因无限重复和有限重复而不同。如果A和B之间的交易是无限次数的,就存在着对不守诚信行为的惩罚和对信守诺言的回报。设想博弈以A违约开始。到第二次交易时,B会不信任A,要么放弃交易,要么附加更多的条件,但这对双方都不利。他们会认识到,出于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反而导致了双方利益的损失。交易还要进行下去,有鉴于不合作的恶果,到第三次交易时,A会尝试着遵守游戏规则。你投我以桃,我必报你以李,在第四次交易中B就会信任对方。反之,如果A在第四次交易中对B第三次交易中发出的善意信号置若罔闻,则我做初一,你定做十五,B会在第五次交易中继续违约,结果大家都不能讨好,则博弈再度限于囚犯困境的僵局。但是,既然博弈要不断地进行下去,则囚犯困境结局决非均衡。通过不断的惩罚与激励,最终会出现双方合作共同获益的结果。每个人都是理性的,能够推演上述过程。于是我们会发觉,与其在第二次交易中遵守规则,还不如在第一次交易中遵守规则。因此结论是,对于无限连续交易博弈而言,每次交易的均衡都表现为双方都遵守规则、坚守诚信,因而是最优结局。 但是,如果交易虽然重复进行,但次数有限,则每一次交易的均衡仍然与一次性的交易博弈相同,是囚犯困境式的次优结局。道理很简单。既然次数有限,则一定存在着最后一次的交易博弈。既然是最后的博弈,则不管你做什么,一诺千金也好,坑蒙拐骗也好,既不会遭受损金折物的惩罚,也不会享受绶带披身的奖励,因为博弈结束了。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明天就要死去,那他今天守法的动机还会一如既往地强吗?因此说,最后一次的交易博弈等同于一次性的交易博弈。 那么倒数第二次交易博弈又如何呢?因为最后一次交易博弈已经确定就是囚犯困境式的结局,并不会因为倒数第二次交易博弈的性质而更改,那就是说,倒数第二次交易博弈不受最后一次博弈的约束。当你遵守规则时,不会在下一次受到奖励;当你违背规则时,也不存在着惩罚。因此,倒数第二次的交易博弈同样与一次性的交易博弈无异,其均衡也是囚犯困境。这与无限重复的博弈有着根本的区别。 依次类推,一直到第一次交易博弈,都不存在着激励与惩罚机制。在经济学上,这叫后向递推。因此,有限连续的交易博弈在性质上与一次性的交易博弈相同,其每一次的均衡都是囚犯困境结局,是一种次优。换言之,诚信是缺失的。 中国的诚信缺失缘由 上述分析是一个纯粹的理论模型,现实中的情况又如何呢? 情况一是,一个人有可能会自始至终和同一个人来往、交易,则交易博弈是无限连续的。在多年的交情中,诚信是不成问题的。 情况二是,就算他和不同的人交易,每个人都只交易有限次数,但与不同人的一系列交易在时期上错开,而且其交易对象相互之间拥有共同的信息,这也等同于与同一个人交易。因为,当他和A交易时,无论是守信的良好记录,还是背信的劣迹,都会被下一个对象B所获知,B会据此采取相应地措施。在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银行对个人信誉的记录就是一个信息共享机制,警察局对个人刑事污点的记录也是一个信息共享机制。这些机制足以保证一个人的交易信用为其他人获知,使一个人过往所作所为始终如影随形地跟定他,从而使得他的交易具有无限连续的性质,有奖惩机制加以约束:不管你是到了天边,良好的银行信用会促进你的事业;也不管你是到了海角,曾经偷窃的刑事记录仍会阻止你获得贷款。此外,报纸的宣传、所获得的各种奖励、周围人等的口头传诵或口诛笔伐等等也都是信息共享机制,只是共享范围较为狭窄,是区域性的。但是,这种体系在我国尚未建立。 情况三是,和不同的人交易有限次数,但其交易对象虽然也在时间上错开,但并不共享信息,或者信息共享的范围是区域性的。由于信息传递的阻塞,当你在学校考试作弊时,仍可以在IBM中国公司谋得一席职位;当你在IBM因报销假发票被辞退时,还可以尝试应聘《21世纪经济报道》的IT专业版记者。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欺骗的动机会强化,而诚实的心理会减弱,——记住,我们讨论的是一个经济人。正如你我经常看到的,骗子屡屡得手,对象并不是同一个人。受害者或许常常受骗,但还不至于两次失手于同一个骗子。我想这正是我国的经济环境,既没有一个全国性的银行信用记录体系,也缺乏其他传递和共享个人信用的机制。 因此,解决诚信也有简单的方法,那就是建立全国性的个人信用体系,让个人的诚信记录成为共享的信息。在一个信息化时代,这很容易做到,例如将毕业生的信息在网上公布,将银行信用记录联网,等等。信息的共享可以将交易或交往变成无限连续的博弈,从而增加不守信用的机会成本。 超越经济人的思考 作为一个经济人,不守诚信是出于成本与收益的比较,而呼吁坚守诚信也是因为诚信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我们已经看到了经济学思维的强大分析力,功利的目的占据了主要地位。 不过,让我们欣慰的是,诚信更是一个社会心理的范畴,不止受赤裸裸的金钱物质利益的驱使。就本质而言,人们更是出于心理需要而坚守诚信的。所谓人之初,性本善,看到一个人遇到车祸,你也会觉着难过。老人过马路,你会搀扶一把。同事生病住院,你会带着鲜花去看望。事实上坚守诚信也基于同样的心理,与爱心、同情心、责任感和利他主义如出一辙。 既然是一个社会心理范畴,诚信的状况也决定于文化因素,也会借助于道德教化而增进。基督教的理念、东方社会的道德规范都能促进诚信,教育的普及与社会舆论的宣传也能促进诚信。在一些社会,对考试作弊和打架斗殴极为不齿与不屑。而在另一个社会,考试抄袭、买假发票报销仅仅是一个个小小的举止不当,尚不至于让大家同仇敌忾。因此当史玉柱还债时,还被目为英雄,须不知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的事情。诚信之有无,均有其滋生的社会文化土壤。相应地,建设社会诚信体系,也可由道德教化始,并辅以具体的奖惩激励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如银行信用体系。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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