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由来已久。至少从米尔顿-弗里德曼以来,就有大量学者主张采用UPA拍卖机制。支持这观点的理由之一是DA机制中存在大额竞买人合谋操纵市场的强烈激励:在具有明显共同价值因素的国债拍卖中,DA中的"赢家的诅咒"效应经UPA更加严重,因而打击了那些不太知情的小额交易者的积极性,使竞价局限于少数大交易商之间。理由之二是可以沿用单物品拍卖中SPA的期望收入高于FPA的逻辑来分析国债拍卖机制。譬如Chari和Weber以及Bikhchandani和Huang等人的研究都重申了这一观点。 1991所罗门兄弟公司涉嫌操纵国债拍卖市场的丑闻曝光之后,美国财政部于次年试验采用UPA机制出售2年与5年期的中期国债。但是,正如Back和Zender所指出的,可分割物品拍卖与不可分割物品拍卖,或更一般地讲,与单位需求拍卖之间存在很大差异;购买多个单位的竞买人所关注的是边际成本而非价格,而一个竞买人的边际成本是由所有竞买人所提交的需求曲线内生决定的。因此,在UPA拍卖中存在隐性合谋的可能,在某些均衡中UPA拍卖的期望收入要低于DA拍卖。最近对财政部试验的经验比较研究并未得出定论。但是,这场争论得出了一个明确结论,即国债拍卖不能从不可分割物品拍卖的研究中得到有用的启示。目前,对于国债拍卖市场与相关的相互影响的研究还相当缺乏。 (2)频谱拍卖市场 1994年,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开始采用拍卖机制配置无线电频谱许可证,此前采用的是行政比较听证会或者随机抽彩方式。拍卖最大的优势在于通过竞争将许可证分配给最有能力运用稀缺的频谱资源的电信运营商,并且能够带来较高的财政收入以减少扭曲性的税收。FCC最终选用了一种"同步加价拍卖"(SAA)机制;多组相关的许可证同步开始竞价,竞价由多轮密封递价组成,在每轮中竞买人可以对任何许可证递交比立定报价更高的报价,各轮竞价的结果在下一轮竞价开始之前全部公开。如果有一轮中无人对任何许可证提价,拍卖即告终止。这种机制实际上是将英式拍卖拓展到了多个相关物品的情形。FCC采用SAA机制的主要原因在于不同的许可证之间存在相互依赖关系。这种机制具有两大特征--同步多轮竞价与公开加价。同步拍卖相对于序贯拍卖的主要优势在于它允许竞买人根据价格变化在可以相互替代的许可证之间进行转换,因而可以创造市场价格。相对于密封竞价而言,公开加价拍卖过程显示了对许可证估价的信息,在价值相互关联的情况下,这种信息降低了"赢家的诅咒"效应,因而可以提高拍卖价格。更重要的是,竞买人可以利用竞价过程中显示出的信息实现互补性许可证的有效骤集。 无论从效率还是收入和竞争的角度来看,FCC频谱拍卖的结果都大大超出了既定目标,以至于有媒体称之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拍卖"。继美国之后,欧洲各国陆续转向采用拍卖分配频谱资源,早期的3G许可证拍卖已经卖出了1000多亿美元。近年来,全球电讯产业普遍降温,许多电讯运营商处境维艰,不少分析人士将其归咎为前期购买许可证的价格过高,甚至有人提出重新采用行政"选美"方式配置频谱。这些观点忽视了电讯运营商的命运取决于市场需求这一根本事实。拍卖价格是电讯运营商根据对未来市场回报的预期理性竞价的结果,而市场需求必然存在不确定性,那种认为拍卖抬高许可证价格的观点完全是一种误解。?quot;选美"方式相比,拍卖可以更公平、更透明、更有效率地配置宝贵的频谱资源,并塑造未来电讯市场的竞争性结构,这完全符合电讯产业和消费者的长远利益。最近,香港、台湾、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电讯当局已纷纷决定拍卖3G许可证,国内对于3G许可牌照的发放数量及发放方式却犹豫不决。笔者认为,如果政府真正从打破电讯垄断和保护消费者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就应该公开拍卖频谱许可证,而且发放的许可证数量要多于现有在位电讯运营商数量,这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拍卖竞争。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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