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必能求实学;不为腐儒所眩者,必能用真儒。”《与内兄曾提刑》中提倡“学者以务实躬行为本”;在《太学策问》中提倡“讲实理、育实才而求实用”;他主张“学者须当为有用之学”(《左氏传说》卷5),其经济思想主要有货币的起源及功能的认识、币制利弊分析等方面, 《文献通考•钱币二》有载。
永康之学代表人物是陈亮。陈亮(1143—1194年)字同甫,世称龙川先生,婺州永康(今属浙江)人。绍熙四年(1193年)中进士后不久逝世。他力主抗金,《宋史•陈亮传》称他“才气超迈,喜谈兵,议论风生,下笔数千言立就”,“志存经济,重许可,人人见其肺肝。”他气节高迈,终生极论时事,倡导经世济民的事功之学。《宋元学案•龙川学案》有黄百家案语:“陈同甫亮又崛兴于永康,无所承接。然其为学,俱以读书经济为事,嗤黜空疏随人牙后谈性命者,以为灰埃。”虽然陈亮的观点颇多新见,但其学说不够系统。
经济思想方面,陈亮在《四弊》中提出了他的行业分工认识:“商籍农而立,农赖商而行,求以相补,而非求以相病。”这不同于传统的“重本抑末”思想而主张农商并重。他主张富民,为富人说话,在《上孝宗皇帝第一书》中反对“折困天下之富商巨室”,批评王安石变法“惟恐富民之不困也”,“惟恐商贾之不折也”,要求朝廷保护富民。在义利观方面倡言功利,提出:“禹无功,何以成六府?乾无利,何以具四德?”(《宋元学案》卷56《龙川学案》)他说“人生不能无欲”,(《龙川文集》卷23)与要求“去欲” 的观点不同;《四弊》中有“利之所在,何往而不可哉! ”他与朱熹进行著名的 “王霸义利之辩”,长达数年,相关材料主要在《朱文公文集》卷三六和《龙川文集》卷二○(《陈亮集》增订本卷二八)中,是其义利观念的集中体现。他不满朱熹规劝其为“醇儒”、要他“绌去‘义利双行、王霸并用’之说”等,复信反驳,《又甲辰秋书》重申“自孟、荀论义利王霸,汉唐诸儒未能深明其说。本朝伊洛诸公,辩析天理人欲,而王霸义利之说于是大明。……故亮以为……谓之杂霸者,其道固本于王也。诸儒自处者曰义曰王,汉唐做得成者曰利曰霸。一头自如此说,一头自如彼做;说得虽甚好,做得亦不恶。如此却是义利双行,王霸并用。如亮之说,却是直上直下,只有一个头颅做得成耳。”二人互辩不已。此后,陈亮又在《丙午复朱元晦秘书书》中说:“王霸可以杂用,则天理人欲可以并行矣。”陈傅良在《答陈同甫》中,概括其主张为:“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止斋文集》卷36)邓广铭先生认为他的归纳有悖陈亮原意,邓先生指出这场争论“是因为陈亮不承认朱熹说他有‘义利双行,王霸并用’的主张而引起的,这场笔墨官司虽是不了了之的,但朱熹也不再把这一主张硬栽到陈亮身上了。……我们只应当把陈亮称做‘王道霸道一元论者’和‘仁义功利一元论者’,而决不应再跟在朱熹后边,称陈亮为‘义利双行、王霸并用’的主张者,或称他为‘功利主义者’,像《宋元学案》的编纂者们那样。”(20)
“王霸义利之辨”一般被认为是理学与事功之学“义利观”的争辩,不过理学家并非全然否定人欲功利,程颐讲“人无利,直是成不得,安得无利?”(《河南程氏遗书》卷18)又说“仁义未尝不利”,“夫利,和义者善也;其害义者不善也。”(同上,卷19)朱熹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朱文公文集》卷24)他对义利的看法是:“仁义根于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殉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四书集注•孟子》)“必以仁义为先,而不以功利为急。”(《朱文公文集》卷76)但他又说过“圣人岂不言利?”“‘罕言利’者,盖凡做事,只循这道理做去,利自在其中矣。”(《朱子语类》卷36)“义未尝不利,但不可先说道利,不可先有求利之心。”(《朱子语类》卷51)他把义与利视为一个事物的两个部分,如同一根棍子,半截是义半截是利,二者的关系则是 “利是那义里面生出来底,凡事处制得合宜, 利便随之。所以云‘利者,义之和’,盖是义便兼得利。”“只万物各得其分便是利。”(《朱子语类》卷68)在朱熹思想中,顺循天理就是“义”兼得“利”,“正其义则利自在,明其道功自在。专去计较利害,定未必有利。”(《朱子语类》卷37)朱熹不否定从“义”出发的“利”,而反对从“欲”出发的“利”。经济思想中义利观问题值得深入研究。(21) 上一页 [1] [2] [3] [4]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