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发挥未尝不是“因祸得福”的好机会,因为它可以使人们对物态产品的消费偏好能有理性的自我控制,能够转向理想的精神消费、文化消费领域,使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达到合理的平衡;有助于消除人们以物的消费彰显人的价值及其存在现状、标示社会地位与身份的异化现象;有助于人们消费质量和消费品味的提升,实现文明消费,使人能够真正在消费中体验精神的愉悦和道德的升华。
参考文献:
[1]徐瑞娥.当前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政策的研究综述[J].经济研究参考, 2009(66).
[2]中国低碳经济网(http: //www. chinadt. org/info-detai.l asp?infoid=372&classid=28).
[3]孙英,吴然.经济伦理学[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5.
[4][美国]弗洛姆.在幻想锁接的彼岸[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6.
[5]毛勒堂.什么是正义? [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3).
[6]陈泽亚.经济人与经济制度正义[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7.
[7]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8]王云霞.从传统伦理到消费伦理—当代伦理学变革中的一种立场[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5).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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