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类是军民两用技术,必须经过美国国防部逐项审查后才能向中国出口;红色类是美国认为高度敏感的战略性技术,属于对中国禁运的范围之内。1989年后,美国宣布中止与中国的政府间军售和商业性军售,暂停美中军事技术合作项目的进行,实际上把中国从V组打回了Z组。该年6月,美国以波音747型客机上装有三台军民两用的自动导航仪为借口,禁止波音公司向中国出口四架这样的客机。 1989年以来,中国军工的对外开放再度陷入低谷后,中国政府从逆境中创造军工对外开放的发展机会。1989年,由于美国禁止向中国出口核电站设备,中国被迫转向他国购买。在该年度,法国向中国出口了80亿美元,俄罗斯向中国出口了40亿美元,加拿大向中国出口了30亿美元,结果像美国西屋公司属下的门罗维尔能源系统公司这样的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的核电站设备制造商遭到了严重损失。1991年美国国务卿贝克访问中国,以中国接受《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为交换条件,才同意恢复对中国的军民两用技术的出口。1992年5月“巴统”组织决定放宽对原苏东国家的技术产品和战略物资的出口限制,并与这些国家建立对话机制。但在美国的坚持下,“巴统”组织仍将中国排除在对话机制之外。1996年,克林顿政府借口中国把一些美国机床用于军用飞机制造厂,而强行把它们拆走。1997年,美国又借口中国把一台高性能计算机交给军事学院使用,强行索回。为了促进中国军工贸易的国际化,中国政府积极利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会拓展对外军贸和合作渠道。1999年11月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签署后,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与埃及国防部正式签署并立即生效了关于向埃及A01飞机制造厂出口K8E型飞机生产线的合同,合同总金额约3.45亿美元,其中5600万美元为A01飞机制造厂的转包费。1990年9月,中国政府制定了关于严格控制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和设备的出口管理措施。从1992年起,中国参加了历次联合国常规武器转让登记。同年2月,承诺遵守《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当时的准则和参数。1994年10月,中方重申这一承诺,承担了不出口内在性能至少达到300公里射程和500公斤有效载荷的地对地导弹的义务。同年12月,中国参加了联合国大会关于暂停出口杀伤人员地雷决议的协商。 为了争取国际社会对中国军贸的理解,中国政府还进一步加大了对军工外贸中的敏感技术和产品自我管控。1995年1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并根据该条例于1996年6月发布了《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关化学品进出口由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指定专门的公司经营。1996年4月,中国政府郑重宣布暂停出口不符合《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新修订的“地雷议定书”所规定的杀伤人员地雷,并在1998年正式批准《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新修订的“地雷议定书”。1997年5月,中国政府颁布了《关于严格执行中国核出口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中国出口的核材料、核设备及其相关技术,均不得提供给或用于未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的核设施,并对与核有关的双用途物资的出口作出了严格规定。同年9月,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规定不得向未接受保障监督的核设施提供任何帮助;核出口由国务院指定的单位专营,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均不得经营;国家对核出口实行许可证制度。1998年6月10日颁布了《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对与核有关的两用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实行严格控制。1997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颁布,规定中国的武器出口实行许可证制度,境内一切军品转让均由政府授权的部门和经政府批准注册的公司对外经营,这些部门和公司须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项目从事经营活动;军品转让合同,需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生效,重大武器的出口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2002年8月,中国政府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及《管制清单》。2002年10月中国政府又颁布了《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含出口控制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含出口控制清单)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军工产业的对外开放,不仅拓展了中国军工的发展空间和创造了更多的发展机会,而且进一步扩大了市场机制对军工产业调节作用的范围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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