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牟取暴利,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土地财政告显示,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之命脉在于土地出让收入,因为这种模式,推高了地价并造出了一个个地王,同时又反作用房价,形成新的房地产泡沫。远超出实体经济发展速度的房地产泡沫对整个中国的经济和金融都或将产生致命毒害。 二、抑制我国房价疯涨的措施 1、 加供给途径 住房供应市场几乎被政府与开发商垄断,住房需求被迫涌向商品房市场,这就是人为造成的供应不足。为了改变目前这种单一的供给的局面,就必须增加供给渠道,因此,需要鼓励社会上各个单位通过多种不同途径拿地,通过集资建房来解决本单位职工的基本住房问题。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加入到建房中去。 同时建议要尽快解决小产权房的产权问题,解决小产权房的正常交易。目前,我国农村、城郊居民的住宅数量和面积远远多于城镇居民的商品房数量和面积,而产权性质却不同,许多农村、城郊居民的住宅已有上百年、甚至数百年的历史,由于种种原因,现在这部分居民的住宅的性质被定义为小产权房。这一状况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现在我们要有勇气面对这一事实,实事求是打破法律瓶颈,承认小产权房,解决小产权房“转正”的问题,在统一规划下,允许并鼓励在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盖小产权房。增加供给途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 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管理 目前,我国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数量还比较少,廉租房和申购经济适用房所覆盖人群还很小,而且,骗购现象也很严重。所以要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严格审查申请廉租房和申购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群、申请流程,加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后期管理,确保只有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才能申请到廉租房或申购到经济适用房。具体政策措施建议如下: 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不得低于地上总住宅建筑面积的30%,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65平方米,房屋结构安全,满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建设标准同本小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一致;加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后期管理,杜绝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出租,永久禁止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只有居住权,无权出售或出租,产权归政府所有,不需用时购买者只能退售给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政府住房保障部门退还其原房款,并补偿一定利息,利息总金额不大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 3、 加有效的土地供给和完善土地及商品房市场监管机制 要控制房价疯涨,真正去掉高房价泡沫,达到楼市调控目标,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是尽快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只有增加土地供给,才能向市场提供更多的房屋。 为了防止开发商恶意积存土地,建议政府在挂拍土地时严格规定房屋建好并开始销售的日期,对于未按时建好并开始销售者给予重罚,同时,禁止倒买倒卖土地,一旦发现,没收土地,取消开发商在全国范围内再次拍地的资格。 4、 当调整货币政策 随着通胀的加剧,面对存款负利率,买房保值方面的需求不可避免。过低的利息已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加息势在必行。 政府要加强对进入房地产领域贷款的控制。降低房地产向银行贷款抵押比例;建立贷款追踪体系,贷款进入股市或其他领域时,借款人将进入黑名单,停止向其贷款,并立即收回全部贷款;开发商融资时,要求抵押物首先必须是有产权的建筑物而非土地。被国土资源部或建设主管部门查实确实存在囤地行为的企业,商业银行要建立警示名单并不能为其新增贷款,同时要对剩余贷款进行保全政策。 5、 快中小城镇发展和建设 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较低,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严重滞后,由于小城镇建设缓慢,导致城市化率低下,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地转移到大中城市,加大了大中城市流动人口的压力,一部分富裕农民开始在大中城市安家,加大了大中城市住房需求。我国大部分人口居住和生活在中小城市、城镇和农村,因此加快推进中小城镇和农村发展、建设,才是解决我国城市化发展的主要途径。同时,我国东部地区快速发展的实践也已经证明,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小城镇的建设与发展;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不仅有利于乡镇企业的发展,更大规模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减轻大中城市流动人口的压力,也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改善农民生活质量。而且也更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结构变迁与制度变迁。我国不能只片面地走大城市发展的道路,而要走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村镇化建设道路。 6、 征房产税和房产交易土地增值税、严格执行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 在增加供给和调整货币政策的同时还要以必要的税收手段,增加炒房者的持有成本和交易成本,来降低炒房者的收益,抑制炒房群体和投资性购房群体的过度投机或投资行为,并引导其尽快抛售持有的投机性和投资性房产。具体政策措施建议如下: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开征房产税是为了增加炒房者的持有成本,降低其炒房收益。具体政策措施建议如下:以家庭人均面积作为衡量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对于普通家庭按整个家庭人口核定一个免征面积,家庭成员名下在我国大陆范围内的全部房产总面积不超免征面积的家庭不予征收,对于超过免征面积的家庭征收惩罚性房产税。对超标的家庭每超过一个免征面积加征100%税率,即对其超过一个免征面积的,未超过二个免征面积的部分按100%税率征收;对其超过二个免征面积的,未超过三个免征面积的部分按200%税率征收;对其超过三个免征面积的,未超过四个免征面积的部分按300%税率征收……直至税额达到房屋价值的50%为止,从而引导炒房者尽快向市场抛售住房。让住房真正回归到民生性和居住性的功能上。 土地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开征房产交易土地增值税是为了增加炒房者的交易成本,降低其炒房收益。由于开征房产交易土地增值税的目的是为了抑制炒房群体和投资性购房群体的过度投机或投资行为,所以并不是对所有房屋买卖都需要征收此税,具体政策措施建议如下:以家庭成员名下我国各地(指我国大陆范围内)的全部房产套数衡量是否征收房产交易土地增值税的重要依据,联名购房者将分别按每人均有一套房产,对于外籍人士按其在其原籍国有一套房产计算。对于普通家庭转让自用10年(现行5年年限偏短,建议延长到10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卖房所得,免征房产交易土地增值税;对于家庭成员名下的全部房产超过一套的家庭在交易时征收惩罚性房产交易土地增值税。对超标的家庭每超过一套加征100%税率,即在交易时,对其第二套房产按200%的税率征收房产交易土地增值税;对其第三套房产按的300%税率征收房产交易土地增值税;对其第四套房产按的400%税率征收房产交易土地增值税……直至征税金额达到房屋价值增值额的100%为止。 严格执行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征收政策,对普通家庭转让自用不足10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于家庭成员名下的全部房产超过一套的家庭在交易时征收二倍营业税。 通过以上三项严厉的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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