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 |
|||
|
|||
按字母检索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
按声母检索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W | X | Y | Z | 数字 | 符号 |
|
![]() |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 → 论文中心 → 经济论文 → 行业经济 |
|
|||||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非营利化、非国有化与市场化互不矛盾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10-07-22 21:42:57 点击数:[] ![]() |
|||||
可相互印证。但在市场准入上,也不必排斥营利性医院,非营利性医院与营利性医院完全可以各行其道,共同接受市场、社会和历史的考验。 在我国,医疗领域是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之一。纵使是国立医院,也不能等同于国有企业。不能简单套用国有企业的改革思路来改革「国有」医院,采取「一卖了之」的「私有化」「产权改革」更是一个误区。但不能因此走向另一个极端,回避国有医院存量资产的优化重组。 非国有化的同时,也要注重非营利化,特别是建立健全有效的非营利医院法人治理,对于规范的非营利医院落实税收优惠措施。 五 非营利化与非国有化并不矛盾 正如彼得•德鲁克 (Peter F. Drucker) 在《大变革时代的管理》(Managing In A Time Of Great Change)一书中所说,我们现在需要理解 ,「非营利化」(non-profitization)也许是现代社会摆脱福利主义官僚机构错误管理的方法。福山(Francis Fukuyama)也指出,「有著如学校、医院、教堂与慈善机构等活跃的私人非营利组织的国家,才可能发展出超越家庭,强大的私人经济机构」。吉登斯(Giddens)则宣导以「社会投资型国家」取代传统福利国家。 非营利医院并不一定要由政府来办。对于非营利医院的优惠政策与监管措施都要到位。必须警惕商业化陷阱,但主要是防止行政性垄断;建立健全非营利组织法人治理乃是必由之路。事实上由于欠缺有效的治理结构,「国有」医院也未必能够保证其公益性。 好比是,要解决人民群众的吃饭问题,并不等于政府兴办「人民公社大食堂」。饿死人的年代恰恰是大食堂的年代。虽然吃饭、就医都是人命关天的事情,但除非战争或严重自然灾害等紧急状态下,人们只要有足够的钱,就并不会缺医少药。至于钱从哪里来?除了个人积累、社会保障之外,通过重组盘活资产存量,以变现收入补充经费流量,也是一种便捷可行的路径。因此非营利化与非国有化并不矛盾。 在政府投入总量有限的条件下,应适当减少高端供给,大力增加低端供给,政府的重点在于保证全社会的普遍国民待遇和基本医疗服务。医疗高端市场可以让位于民办医院包括营利性医院。 六 非营利化与市场化也无矛盾 非营利组织仍然可以而且必要面对市场选择。非营利化是从主体内部构造的角度来说的,市场化是从主体外部关系的角度来说的。诸如医院与药品、器械供应商的关系当是毫无疑问的市场关系。医院之于员工的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力市场加以配置,甚至医院之于院长的关系也可以通过职业经理人市场加以配置。非营利医院的员工包括医生、院长无需是志愿者,完全可以获取市场化的薪酬,甚至是高薪,这与医院本身的非营利性并不冲突。 非营利医院之于患者,不同档次的医疗服务,按质论价,这也是一种市场化。衣、食、住、行等各个领域,又何尝不是如此?如果严格按照市场法则,固然是有钱才能看得起病,花更多的钱才能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这似乎不近人情。但是,让穷人享受与富人同等的医疗服务,并不现实;要把这个义务强加给医院,更是匪夷所思。 假如政府要扶助弱势群体,也应更多采取补贴个人的方式而不是补贴医院,更不一定要直接举办医院或者限制指定医院。这样才能增加患者的选择余地,促进医疗市场的有序竞争。患者至少要比政府更懂得医院的好坏,也更善于结合自身的经济条件选择医疗服务的功能表。 七 非国有化与市场化更无矛盾 非国有化与市场化之间并不存在矛盾,更是显而易见的。市场是不同主体交易的场所。虽然具体的国有医院与各种供应商、患者之间可以是市场关系,国有医院彼此之间也可以是市场关系,但是国有医院的后台老板毕竟是同一个。卫生主管部门与国有医院之间特殊的「父子关系」,使得政府难以超然行使公共管理职责。一个国有主体充斥的市场,也是难以有效发挥市场功能的。 众所周知,中国改革自经济体制改革始。关于经济改革的主线或切入路径,早在80年代,国内就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并大致可归结为两种对立的观点,即企业改革论与市场改革论,分别主张产权先行和价格先行。双方在理论界和决策层各有代表,其力量对比因为形势的变化而互有消长变动不居。当然,企业改革论与市场改革论在二十多年间又各有发展,两者虽相持已久,在实践中却是相互交织,最后是殊途同归的。这一逻辑与历史相结合的过程别有深意,是非常值得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以借鉴的。 结 束 语 本文的观点是,要市场经济,不要市场社会!或者说,拒绝市场社会,坚持市场经济。市场法则不能突破最基本的社会底线,做到人人有医看,哪怕是没有付费能力。这就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转移支付的机制。极而言之,甚至可以把现在的那些「好医院」通通卖掉,拿钱补贴穷人。事实上今天的那些「国有」大医院,穷人是难以问津的。医院被人买去,只要有市场,还会是医院,不管是改组为营利医院抑或非营利医院。通过财政上的追加预算以及国有医院存量资产的重组变现,穷人有了看病吃药的钱,反过来会更进一步发展这个市场。总之,对于市场社会倾向的矫正和补偿则尽可能不要扭曲市场经济本身的固有机制。 注释 1 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68、328页 Tags: |
提供人:佚名 |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
![]() |
5VAR论文频道 |
![]() |
5VAR论文频道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新闻 | ||
|
|
![]() |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