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成与电信基础网分庭抗礼的又一通讯 网”。既然全球皆无,中国的有线电视要完成全国范围的独立联网,就不能不是一个“匪夷所思的推论”。
第三,政府统一管理基础网,有助于保持中国电讯基础网的完整性。《战略》论证,电信业的企业化改革,势 必引起权力分散,而中国的电讯市场一旦对外开放,“分散的基础网将有可能随着分散的电信企业一道,被不同跨国公司,各个 击破,鲸吞蚕食”;反之,“只要覆盖全国的基础网始终掌握在政府手里,…我们也可以…象英国不列颠电信‘揉搓’ AT&T 一样,限制跨国公司的发展速度和业务纵深,保护民族工业”。换言之,政府控 制基础网,在《战略》看来是中国要在电信开放后能够“与狼共午”的安身立命之法宝。
第四,基础网“本身具有更显著的公共实施性质”,不能仅仅追求经营盈利,例如对那些边远地区的电信网的 巨额投资,因此只好由政府而不是由竞争性的企业来担当。不过,这一道理在《战略》中似乎并不是一个主要的论据。因为正是 同一份报告,对追求电话普及率(“村村通电话”)有过严厉的批评。而在我看来,“村村通电话”与“边远地区电信投资”, 在经济上其实是同一类问题:你要坚持全国性的信息公共网,你就既不可能把一部分地区(边远地区)、也不可能把一部分公民 (村村)享受全国性公共设施的权利,排除到政府工作目标之外。如果基础网是公共实施、而最合适的管理主体是政府,那么追 求电话普及率如同建立普及教育一样,恰恰是从政府必须维护全体公民平等权利的责任中内生出来的目标。看来《战略》对这一 点并没有完全想清楚。
电信、广电两网并存?
但是,引起方宏一奋起“再论”电讯战略的主要因素,既不是《战略》批评“村村通电话”,也不是《战略》 肯定政府必须承担边远地区电信投资的重任。真正刺激《再论》的,是《战略》的“电信本位”。在 5 月美地亚会议上,方宏一当 面点明《战略》“实际上正中中国电信的下怀”,因为“中国电信早就想吞并有线电视”。众所周知,我国的有线电视网是自下 而上建设起来的,虽然全国已建成 190 万公里的有限传输网,其中光缆干线 26 万公里,广播电视专用的卫星转发器 24 个,卫星地 面接受站 10 万座,覆盖 1200 家有线电视台、 400 个城市和 200 多个乡,但众多有线电视网实际上都还只是分散独立的“单位”局域 网,远没有成为联成一气的远程网。原国家广电部计划在推动省联网的基础上,要到 2005 年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如果依了《战 略》,一顶“匪夷所思”的帽子断了广电自行联网的可能性,一个“国家基础信息网构想”把全国众多的有线电视变成如《战略 》所设计的“发挥电信剩余传输能力的现成市场”,那么,已经实现全国联网的中国电信网,自然再没有潜在对手而成为“一家 独大”。届时,方宏一推断,中国电信就很容易消灭一个在未来通信市场上“能对中国电信构成更大的威胁”的竞争对手,维持 其垄断地位”。
因此,《再论》用了绝大部分的篇幅诉诸反垄断,要求开放中国的电信竞争。他的正面口号是继续有线电视网 的扩容改造、保持有线电视网的整体性、允许广电网适当经营信息业务。简言之,就是电信和有线电视两网竞争和两网并存。他 的具体方略是,在有线电视网扩容改造的基础上,发展新一代高速因特网,进而发展网上通讯,并最终以光纤入户替代现有广电 系统的 HFC 网,以有线电视平台进一步完全取代旧的电信网。非常清楚的是,实现方宏一主张的全部关键,就是完成在《战略》看 来“匪夷所思”的有线电视独立的全国联网计划。
但是,当我们试图看到《再论》是如何论证其主张的时候,却发现其包含的“思维模块”,居然与《战略》十 分相象。(一)《再论》虽然明确提出“既然立法不能完全解决(公平接入)问题,那就再建一个电信网与之竞争”,但同时却 在不断指控中国电信“重复建设”,正如同《战略》在不断指控独立建全国有线电视网是“重复建设”一样。这里,“重复建设 ”成为双方可以共同使用的罪名,分歧只是需要裁定:究竟广电自行全国联网是在重复建设呢,还是电信自建有线电视接入网和 因特网是重复建设。(二)《再论》同《战略》一样,认定“外国大电信集团对中国信息产业抢滩登陆”是中国电讯业的最大危 险。双方的分歧仅仅在于,究竟分散经营的广电网被跨国公司各个击破和肢解是主要危险,还是中国电信的巨额电信债权将是引 狼入室的罪魁祸首?(三)《再论》虽然主张广电、电信两网竞争并存,但同样没有半点意思要允许电信来插手有线电视。相反 ,《再论》严守“广电本位”的立场。一个颇令人吃惊的“证据”是,《再论》居然很正式地把中国电信建立有线电视接入网和 重建全国有线电视网的活动,上升到对方“是让外商插手党的宣传事业”的政治高度!从正面的意思看,《再论》显然坚信不容 他人染指广电,是办好我国有线电视事业的必要条件。如果这样,《再论》与认定不容他人染指电信基础网才可能发展中国电讯 事业的《战略》,究竟还有什么原则分歧呢?
本来,借助不同主张之间的分歧和辩论,是了解发展我国电讯产业症结问题何在的一条捷径。上文引用的两种 战略之间的论争,已经产生了这种捷径效果。但是,由于两份报告使用了一些共同的、在笔者看来是错误的关键概念和推理逻辑 ,又模糊了循着论争提出的问题继续前进的方向。因此,本文以下部分的评论,采取借助这场论争提出的一些关键问题而对其中 双方共享的逻辑推理加以批评和讨论的策略。不容违言,本文的思维模块也可能在别人看来错得离谱,那就欢迎王、方诸君和其 他有兴趣的读者,进一步评论和论争。
市场没有无解的题: AT&T 购并 TCI 的启示
《战略》关于 “国家基础信息网”构想的根据,是认定即便开放电信经营,市场也无法解决那些无网电信服务与基础网的合理接入难题。对此 ,《再论》接招:既然无法,干脆以广电为基础,再建一个电信基础网与之竞争。《战略》还手:“匪夷所思”,因为“迄今为 止,还没有听说过那个国家要把有线电视自成体系地改造成与电信基础网分庭抗礼的又一通讯网”。由于《再论》同样视“重复 建设”为大错,《战略》在这一回合中显然占了上风。试想既不可能做到公平接入,又不能重复建网,剩下的,可不就只能让政 府管理基础网了吗?
政府管理基础网能不能做到“公平接入、合理收费”,下文另作讨论。这里先引一条市场并购的消息,说明《 战略》实在把市场潜能看低了。 6 月 24 日,差不多业就是《战略》提问的语音刚落, AT&T 就在美国宣布以 480 亿美元收购 TCI ( Tele-Communications, Inc. )。这个 TCI 不是别人,正是在各地拥有 1400 万有线电视客户的全美第二大有线电视公司。 AT&T 的收购意图,首先就是 开通自 1996 年美国新的电信法以来志在必得的开发市话市场的新战略通道,并且实现“通过一家公司的一条连线提供全方位电信 服务的组合”。一般认为, AT&T 与 TCI 的结盟,不但将合成一个电讯的超级巨人(两家公司 1997 年的总收入近 590 亿美元) ,而且代表长话和有线电视两种网络资产的结盟。 AT&T 通过 TCI 的宽带电视传输网络,不但可以很方便地把它的长话业务做 到 1400 万户 TCI 的客户(以及潜在的总数为 3300 万户美国家庭)家中,而且可以通过发展 Telephony (网络电话)和其他 Interne t 服务,两面作战:一面“希望能找到一种能够与各家小贝尔进行与会作战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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