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中97%属于中小企业,而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每个雇员的技术创新成果约为大公司雇员的2倍。 (2)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表现出较大企业更高的效率,更富有合作性 有资料显示,美国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每单位销售额所能获得的专利成果大约为大企业的2倍。 如果把大企业拿出更多的资金和资源将其发明成果以专利方式注册的因素考虑在内,那么小企业显然比大企业拥有更多的发明创造,更具创新性。美国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似乎比大企业更加属于“研究密集”型,目前中小企业中从事R&D的科学家与工程师占全部雇员之比例约为6.41%,而在大企业中这一比例仅为4.05%。很多研究都表明,企业规模与企业的R&D支出成正比,但与创新数量之间没有明显的正比关系。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在技术创新的效率方面被证明较大企业更有优势。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在充分利用政府资助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效率与合作性。例如,目前美国中小企业占GNP的份额约为50%左右, 但所得到的政府资助约为30%。大企业的R&D支出中,有26%是来自于联邦政府的资助,而中小企业的R&D支出中,仅有11%来自联邦政府,也就是说,大企业在R&D活动中更加依赖于联邦政府的资金支持。有资料显示,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的经费在小企业比在大企业更倾向用于基础研究,同样的资助经费在小企业用于基础研究的可能性比在大企业要高4倍。这表明中小企业能够更好地将政府资助用于有益于科技发展、 有利于长远的R&D活动。中小企业合作研究效率高更体现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突出特点。 同时,在没有大学参加的R&D活动中,大、小企业的回报率都在14%左右, 而在有大学参与的R&D活动中,大、小企业的R&D支出的回报率分别约为30%和44%,显示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通过合作能取得更好的效益。
三、美国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成长的启示 在竞争激烈的世界高科技领域,美国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固然有其诸多的条件和因素,但归纳起来,主要源于两大方面:一是美国政府积极营造有利的宏观环境,二是企业本身的不懈创新。因此,发展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就要一方面积极营造有利的宏观环境,一方面增进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才能充分发挥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的飞速发展。 1.积极营造有利的宏观环境 (1)使科技兴国成为整个民族的恒久自觉 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动力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不仅是生产力的决定性因素,而且是人类历史时代变革的根本动力和主要尺度。科学技术对社会生产力的倍增和放大作用,使得科学技术成为国家力量的决定性因素。立国兴国,重在科技,这是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的真理。科技兴国是基本国策而不是权宜之计,科技发展应高瞻远瞩而不是临渴掘井,应该以一个民族的清醒对待科技竞争,以忧患意识激发民族在科技上的自觉意识与自觉行为,以科学精神熔铸民族文化特质。科技兴国不应是短期的、局部的和少数人的行为,其最为基础和长远的工作是形成一个崇尚科学、尊重知识、爱惜人才的文化氛围,倡导一种探索、求实、创新的文化行为方式。因此,科技兴国应该从大力发展教育入手,努力使发展科技成为整个民族的恒久自觉,在解决科技发展所面临的资金、人才、体制等现实问题时,从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通过宣传教育努力形成民族的科技忧患意识,通过改造传统文化努力使科学精神形成民族的文化特质,从而为发展民族科学技术事业构造起良好的“软环境”,这是科技兴国必须着手的基础性工程。 (2)将扶植重点放在政策改革和法制保障方面 扶植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必须充分重视其在一国或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战略地位。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发展中国家的教训证明:经济发展成功的国家,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必然充满活力且与大企业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虽然分工的具体形式各有其特点;而经济发展不顺利或是不成功的国家,其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肯定处于不合理状态,从而影响到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研究发现,发展中国家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无一例外地呈现出受压抑受歧视的情况,特别是实施进口替代战略的国家。因此,发展中国家要把重视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发展,改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生存环境(包括融资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人力资源环境、创业文化环境等)提到一个是否有利于经济增长,有利于技术创新,有利于市场自由竞争和有利于社会稳定的高度上来。肯定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发展已经取得的成果,承认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将重点和有效支持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发展的措施通过法律规范明确下来,是发展中国家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3)以法律形式确立国家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管理机构 庞大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群落需要有更加庞大的社会服务体系和资金支持体系以及行业组织进行服务和协调,政府应当是这种服务和协调机制的主导者,应当存在专门直属于中央政府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管理机构,行使如下职能:支持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重点是企业的战略管理培训和企业的国际化;支持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发展,鼓励和促进私人资本投向中小型高科技企业;通过鼓励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参加全国性的研究开发和创新计划,重点促进信息技术在企业中的应用;将就业、教育、培训政策和计划全面面向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并探索其培训的模式和经验,以保持企业的长久竞争力;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进行各种类型的资助,鼓励投资基金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进行支持,改善企业的金融环境;密切企业与金融界的联系,改进商业银行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贷款;通过信息交流、培训和推广管理软件,提高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金融管理能力;推广信贷保险等能满足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的特殊金融服务形式发展针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风险资本,同时鼓励发展面向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资本市场,以支持成长快的企业。设立管理和服务于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政府机构,不能只是象征性地成立一个政策研究或是协调部门,而应当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行之有效的、网络完善的、资金充裕的和能够承担具体协调和服务工作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管理机构。有关机构设置和职能安排都应当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肯定和具体明确下来。 (4)加强开发区建设,提高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区域集聚力 自1951年美国诞生世界上第一个高科技园区——加利福尼亚科技工业园区,即后来名噪全球的“硅谷”以来,世界各国在建设各种类型开发区方面已进行了比较成功的实践,这其中尤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更为引人注目,成为高科技产业的“增长极”,也是优化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成长环境的重要方式。为此,应该制定引导和鼓励高科技企业群的政策,培育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生成;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与开发利用地区优势资源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开发区的区域经济功能;构建多元化的风险投资机制,为开发区的运行与创新提供实际支持;以建设规模和产业结构为重点,加强开发区的统筹规划和宏观调控;建立和完善适合开发区特点的管理体制,强化组织协调工作;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推进开发区的国际化进程。 2.增进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 (1)树立持续创新观念 高科技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和技术进步的日新月异,要求任何高科技企业都不能停止产品与技术创新的步伐。在取得产品与技术激剧式的创新后,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还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者的行动趋向进行渐进式创新。在渐进式创新的同时或较晚时期,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还要谋求下一轮的激剧式创新,要做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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