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论文指导毕业论文范文
   民法毕业论文-美国、日本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因果关系比较研究      ★★★ 【字体: 】  
民法毕业论文-美国、日本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因果关系比较研究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09 22:31:14   点击数:[]    

最为合理,这样,把内幕交易赔偿请求权人确定为与内幕交易人进行相反方向交易之人,则证明因果关系要相对容易。

(四)两大法系立法与司法的互动模式不同

  在英美法系国家,法院处于主导地位,法官兼具司法和某种立法职能,可以在判决中灵活运用已有规则,甚至创造新的原则或理论。以因果关系证明标准为例,美国的法官审理案件时可以比较灵活地把握因果关系的证明标准,如对损失因果关系的证明,有的法院采取适当因果关系,有的法院采取实质性作用标准,有的采取根本性原因标准。同时美国的法院可以在判例中创造各种学说,如“市场欺诈理论”等,从而转移因果关系的证明,避开因果关系中难以证明的困境,而达到保护受害者的效果。

  日本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受大陆法系成文法典固有思维模式的影响,法官习惯于在成文法的框架内寻找解决问题方法,无权摆脱法律规则的约束,在赋予法律以“活法”的生命力方面表现得比较消极。

  综上,日本《证券交易法》对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故此,追究内幕交易人的民事责任较为困难。在日本证券市场的漫长历史中,尽管可以想象曾经有过不少的内幕交易,而被公开出来或被提起诉讼的情形却很少。这与美国的情况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在美国,很多这样的事件被追究责任,由法院做出判决。

  六 美国、日本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因果关系之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内幕交易因果关系,因涉及金融证券、计算网络技术显得异常复杂,成为投资保护者的一道障碍。在我国,内幕交易因果关系证明问题也令法律界和受害者深感头痛。我国现有的证券法律法规对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未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月9日公告下发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虚假陈述案件老干规定》),明确规定了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即只要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期间买进或者持有股票,在虚假陈述曝光后卖出受到损失的,就可以认定虚假陈述和投资者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是这一规定只是适用于虚假陈述类的证券侵权案件。尽管虚假陈述与内幕交易有密切的关联,但它毕竟不能完全适用于内幕交易赔偿案件因果关系的判定。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国对内幕交易因果关系的法律规定尚付阙如,对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也未详细规定,使得内幕交易受害者“无法借助法律之力恢复所失利益”,从而使社会公众投资者缺少监督内幕交易行为的积极性,更不用说将其诉诸法律,实践中至今未审结一起内幕交易民事案件。这从反面说明了我国规制内幕交易的当务之急是要建立民事赔偿制度,特别是明确内幕交易的因果关系。

  笔者认为,美国和日本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因果关系的经验和教训可以给我国提供一定的借鉴。

  第一,借鉴美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做法,在《证券法》及相关法律中直接规定内幕交易的因果关系问题。鉴于内幕交易因果关系证明的困难,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明确规定在一定情况下推定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或转移,由被告进行证明。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因果关系的适用,而不再通过侵权法进行一次次的演绎推导,从而可以避开侵权法中的一些难题,诸如信赖关系、因果关系、主观心态的证明等。

  在《证券法》进一步修订之前,我们可以先通过类似《虚假陈述案件若干规定》那样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规定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问题,或者由国务院颁行《证券法实施细则》,完善、充实有关内幕交易等证券侵权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则。

  第二,采取因果关系推定理论。

  内幕交易行为的受害者往往为无辜之公众投资者,在信息获得、资金实力以及操作技巧等方面处于弱势;同时内幕交易涉及面广、手段相当隐蔽、技术含量高,非相当精密的监察系统无法发现其作案线索,这些决定了对内幕交易的认定只能由专门机构通过调查来证明,而普通投资者很难凭借自己的力量来证明。正是认识到这些客观原因的存在,美国等一些国家逐渐放弃了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做法,而改采因果关系推定说,赋予善意为相反买卖的投资者以起诉权,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推定因果关系”并不排斥被告提出反证的权利,如果被告确属无辜,完全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原告的损失是由其他独立因素所造成的,从而排除“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应当指出的是,《虚假陈述案件若干规定》中实行了因果关系推定的方法,并不要求原告举证,而是允许被告进行抗辩。该司法解释立足我国侵权赔偿诉讼的因果关系理论,借鉴国外的市场欺诈理论和信赖推定原则,对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基本上克服了中小投资者举证难的问题,积极推动了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该司法解释可以为今后规定内幕交易等证券侵权民事责任提供积极的借鉴作用。

  第三,结合我国的国情移植、借鉴国外的法律经验。

  从日本的证券法律制度可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电力毕业论文-电力信息化五大矛盾

  • 下一篇文章:体育毕业论文-发展中国的体育远程教育发展中国的体育远程教育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民法毕业论文-美国、日本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因果关系比较研究”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民法毕业论文-美国、日本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因果关系比较研究”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企业管理毕业论文-试论信息社会企业...
  • ››体育毕业论文-发展中国的体育远程教...
  • ››工程建筑毕业论文-生态型校园的规划...
  • ››经济管理毕业论文-对深化纳税评估工...
  • ››哲学毕业论文--论“真理标准”三...
  • ››旅游毕业论文-深度发掘文化内涵促进...
  • ››营销专业毕业论文
  • ››工程建筑毕业论文-纳米材料的发展与...
  • ››机械毕业论文范文-高速公路工程中的...
  • ››医学毕业论文范文-听神经病
  • ››民法毕业论文-美国、日本内幕交易民...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