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是不能进入的,“一山难容二虎”,否则就会出现战争,战争的结果是弱者被赶出这一势力范围,而强者则成为这一地区的主人。新的主人会在此地生活,而原有的老虎则另寻生路。实际上,这是老虎为了不缩小捕食空间,维护基本的捕食区域的一种自我保护行为,是一种确定生存底线的行为。过密的空间是无法提供一只老虎的食物需要的。欧洲人长子继承制度的某些特点与老虎的行为有着某种联系。 肉食动物生活的最大的特征是,如果它的数量过剩,它会向其势力范围外转移其过剩,即幼兽成年后立即离开父母。只有当所有的能够容纳其生存的空间都已经兽满为患后,才会通过博斗以减少数量,迅速地达到一个新的平衡点,数量下降;而不是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靠缩小势力范围或者说降低生活质量来使每一个动物拥有各自的生存的空间。所以说肉食的猫科动物如老虎有一种调节机制来控制自己的种群的数量,以保持基本的生活水准,而不是通过降低生活质量,来维持生存繁衍。 草食动物的生活方式、繁殖方式与肉食动物完全不同。一般来说,草食动物的数量相对于同一地区的肉食动物来说要多很多,草食动物群数量很大,往往数十个或者数百个个体一起生活,其中多半有自己的领袖,比如,头马、头羊等,逐水草为生,往往采食完一地的草后,才转移至其它地区。 草食动物生活的另一特征是,如果它的数量过剩,它的每一个个体依然生活在原有的空间中,不会有某一头羊或者头马将某一动物个体赶出其群体。当数量过多,使得某一地区的草地可供采食的时间起来越短,只能是更加频繁地转移草场。通常由于无法采食而饿死或者被肉食动物捕杀而减少种群的数量,以维持一定范围内合适的种群数量。草食动物不像肉食动物,有一个自我调节机制来减少种群的数量,而是被动地由外界因素诸如天敌的存在、食物的充足与否等来控制其数量。在非洲生活的一种肉食鸟,当幼鸟一旦能够飞翔觅食,父母就将其赶出家门,让幼鸟自寻生路,自生自灭,成年鸟决不会对后代有任何的怜悯,担心其会遭遇不测。 以上是动物界中肉食动物和草食动物的大致区别。如果我们将这种区别与东西方早期人类的生活方式进行比较的话,就会发现肉食动物和草食动物的区别与东西方人类的生活方式的区别极其类似。第一,从居住特征来看,西方人多具有独立的性格,早期居住特点是一家一户单独的,类似于除狮以外的猫科动物的独居特征,不象中国人多聚集在一起;第二,西方人早期肉食在食物中占有较高比重,类似于肉食动物的食性;而中国人早期多吃谷物,类似于草食动物的食性;第三,西方人由长子继承家庭的所有财产,其它的子女则成年以后离开家庭,自谋生路,类似于猫科动物幼兽长大后,彻底离开家庭,自谋生路;而中国人则多子继承,类似于草食动物成年后依然和父母及群体生活在一起;第四,中国和欧洲的版图面积差不多,但是西方历史上多是割据的小国家,很少会出现统一的国家,类似于老虎各据山头;而中国历史上统一的时间占大部分,类似于草食动物所形成的庞大的种群。这也可以解释魏特夫所谓的“东方专制主义”是因为治水的需要而造成的观点为什么是不对的。 实际上,真正的原因可能是人们由于素食,其生活方式以群居为主,相应的社会关系则是一种专制类型,类似于头羊和头马存在于草食动物之中。中国历史上,选择了一种类似于草食动物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势必象草食动物那样,以一个较大的群体如家族一起生活,而在群体中,必定有头羊和头马的存在。 三、不同的生产方式与不同的“效率空间” 中国和西方在生活方式上存在上述的区别,这也就给更多的区别创造了条件。如上所述,早期东西方生活方式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而这种对不同的生活方式的选择,应是基于当地不同的生活环境。不同的生产方式,决定着是否存在着“效率空间”。 由于环境和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在我们的地球上,大致存在四种类型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它们分别是:采集和狩猎型;纯游牧型;纯种植型;种植和畜牧混合型。由于生活和生产方式的不同,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生活方式主要出现在一些不久前尚处于原始社会阶段的民族中。如中国西南某些地区、太平洋及赤道周围地区的民族。以第一种生活和生产方式生活的人们,处于原始状态,其效率最低,社会的发展阶段落后,单位土地面积上人口较少,理论上存在“效率空间”。 第二种生活方式存在于一些草原地区,这些地区只能从事游牧,由于气候和灌溉等因素,农耕在那里难以开展。这种方式生活的人们,主要是游牧民族,借助于动物的自然生长过程,但是其需要较大的草原维持其生存空间,单位面积上所养活的人口较少。游牧民族以肉食动物的面貌出现,人口密度相对较低。且生活处于流动状态,社会化程度较低,不利于知识的积累、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这些地区多是无法从事农耕的地区,后来也就没有因为较少人口引进机械劳作而获得巨大效率的“效率空间”。 以第三种生活方式生活的人们,其居住的环境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