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结合,协调发展的建筑业生产体系。
(三)积极支持建筑企业外拓。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国内区域市场的培育。在做大现有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和西部等区域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抢占中部市场,努力提高市场的占有份额,大力拓展京津地区以及西部市场,重点开拓与临近的广西、贵州等西部省份建筑市场,在当地形成品牌。并带动省内技术、设备、材料和劳务输出。另一方面,支持拓展海外市场。选择和扶持一批技术力量强、信誉好、管理水平高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跻身国际承包市场。政府给予一定的税收、信贷、外汇担保等支持,为企业牵线搭桥,促进合作,支持开拓境外市场,扩大劳务输出;积极搭建境外多项信息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服务。
(四)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一是引导企业增强发展后劲。引导企业提高对项目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程度,全面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以质量安全保证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项目目标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项目的控制力,使企业真正成为利润中心和责任主体,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二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导企业采取产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剥离、主辅分离等方式推动改制。支持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资产重组,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龙头骨干企业,积极支持省内骨干企业承担省内机场、大型站房、场馆、城市地铁、城际轨道、过江隧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根据建筑企业的特点,加强各层次人员培训,裁减冗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培养一批以企业家为核心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骨干队伍和施工人员队伍,培养一批懂经营、熟悉国际工程的人才,为湖南建筑企业走出省门、走出国门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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