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簿,每个单位每日都应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登记,也作为值班记录。月查登记薄一式两份,一份送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备查,一份送本单位领导审查。三查,即实行日查、周查、月查。针对不同规模和不同类型的消防设施,由单位消防负责人制定相应的日查、周查、月查的内容和方法,并组织实施[7]。 (三)消防监督部门要加强消防设施监督检查的力度和监督手段 切实有效的消防监督也是保证自动消防设施常久好用的一个重要因素。作为消防监督部门的一个监督重点,消防部门必须花较大精力监督各单位消防设施的管理情况。消防监督部门对消防设施实施有效监督,必须注重提高业务、宣传指导、依法处理三个环节。 1.提高业务。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拥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监督,就必须首先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消防监督人员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主动地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很难想象,面对蕴含消防技术的消防设施,一个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的人是如何去监督指导的。事实上,当前消防部门还不可否认地存在着整体监督水平欠高的不足,因此,尤其有必要强调提高业务技术,提高监督能力,为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监督打下扎实的基础。 2.宣传指导。不懂消防设施的先进技术,是导致维护保养差的一个主要方面。为此,消防监督部门在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监督的同时,还必须对相应的管理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指导,通过培训班、消防技术讲座等形式来建立一支懂管理、会操作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队伍,实现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管理持证上岗。 3.依法监督。在监督单位自查自改的同时,公安消防机构也应加强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每次消防设施监督检查要尽可能全面,特别是联动、启动风机,水力警铃和双电源切换等单位消防员日常不敢自查的设施,更应认真检查。严格落实专业检测制度,每年按期上交检测报告。对建筑消防设施有重大缺陷的单位,应建立专档,跟踪督查,做到不消除隐患不销档。对那些消防设施方面存在隐患又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坚决惩办[8]。随着社会技术的进步,建筑消防设施本身的技术水平也必将越来越高,在预防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方面必将做出了更大的贡献。只要在运用建筑消防设施的过程中,做到“硬件过硬”、“软件不软”,并辅之以切实有效的监督,保证建筑消防设施良好的运行状态和可靠性能,可以预料,在不远的将来,我国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必将担负起建筑防灾的重任。
参考资料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2003. [6]杜红.防排烟工程[M].北京:人民警察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7]公安部消防局编著.消防法律法规文件汇编[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73号令).
作者简介:薛峰(1977-),男,江苏扬州人,江苏省消防总队苏州市支队沧浪区大队参谋,技术12级,武警上尉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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