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无意识才是充分、可靠的,才能揭示人类心理的本质。不仅如此,精神分析批评还往往导致了一种冥顽不化的倾向,即进行所谓的“奥义解读”(esoteric readings)。精神分析批评关注的是无意识,而无意识是我们一再压抑和极力否认的东西;因为我们再三压抑和极力否认,它必定无法与我们多数人对文本的体验相吻合。于是,任何人要想以自己对于文本的体验反对精神分析的阐释,都会被当作压抑和抵抗的结果被置之不理(“他在压抑自己的无意识,不敢承认自己的欲望”)。如此说来,借助这种批评对文本进行阐释,不仅与人们对文本的体验毫无关系,甚至与人们对文本的体验势不两立。这时,我们究竟应该相信谁呢?是相信自己的感受和还是别人的分析?是相信自己的意识,还是相信由精神分析理论阐释出来的据说是属于我们的无意识?
与所有的结构主义批评一样,在识别仅有的两种类型的文本时,这种形式的批评往往容易忽视历史性。比如它并不关心处于特定时空中的特定意识形态和特定主体性,只关切一般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批判和一般意义上的主体批判。正如霍尔(Stuart Hall)所言,在对主体进行精神分析时,解构主义的主体分析往往是超历史的,它刻意追求超历史的普遍性;它面对的是一般主体(subject-in-general),而不是在历史上活生生的社会主体,或者在社会上活生生的特定语言。
也难怪有人声称,解构主义精神分析已经步入绝境。有人主张,要想绝处逢生,要想摆脱这种“非此即彼”式的文化政治,就必须借助巴赫金的狂欢节理论,把狂欢节视为变化、变革、更新的盛宴。但是狂欢主义文本(carnivalistic text)只是一味致力于在自身之内扩大对话,无意于打破自身的封闭,而解构主义精神分析的可贵之处在于,它是反对封闭的,因此它对狂欢节的兴趣很快就宣告不治。解构主义批评总把文本分成两种:一种是开放文本,一种是封闭文本。封闭文本即意识形态文本,它要借助于叙事闭合(narrative closure)将主体置于意识形态之内,因而是建构性的;相形之下,开放文本则是先锋派文本或解构性文本,它拒绝解决冲突和矛盾,而是展示冲突与矛盾,因而是解构性的。开放文本在政治上更为激进,因为它并没有把主体置于意识形态之内,而是打破了主体的连贯一致性,并质疑它与意识形态、文化的关系。显然,这再一次陷入了“非彼即此”的文化政治的泥潭。或许,这就是解构主义精神分析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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