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传播的总体文化氛围,而广告跨国传播又能通过无孔不入的信号轻而易举地将各种不同文化、不同国家、不同背景的人连结在传媒系统中,并通过多重传播与接受,将不同的思想、价值、判断重新整合为类象化的模式和价值认同,使世界趋于模式化、类象化,进而对文化全球化推波助澜。作为跨文化传播表征之一的跨国广告文化,更集中体现了这一复杂的文化现象。 在跨国传播和文化全球化的交互作用中,决非相互平等的融合与交流,始终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和非对称关系。由于经济、政治、文化的巨大差异与差距,国家之间完全平等的对话并不可能,在国际文化交流中显现着一种不平等关系,制造了一种特殊的知识话语权利,并在以经济和政治为后盾的文化全球化进程中愈演愈烈。跨国传播中的广告作为一种文化,它毕竟不是像可口可乐、麦当劳一样的简单功能的消费品,而是负载了一种民族形象、文化精神和意识形态图景的文化载体,在一定意义上不乏文化渗透倾向和攻击性。这主要是由其传播的内容所体现的:其一,发达国家已进入后工业阶段,形成了高度发达的大众消费社会,培育了与这种社会经济发展形式相适应的消费主义的商业文化,并通过广告、运用媒体将这种理念潮水般向发展中国家倾销。其二,发达国家在倾销商业文化的同时也在改变输入国人民原有的生活形态,改变着他们的生活方式、生活节奏和生活态度,甚至价值观念、意识形态,以达到文化渗透与拆解作用。 只有在文化对话的关系结构中置入平等关系,尊重并制约对话,文化对话才是可能的。因而,在全球化语境中,面对西方世界的文化强势或霸权,中国广告界和媒介的确需要具有一种自觉的独立性。在不损害中国文化精神本质的前提下,扩大中国文化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和话语权。通过和国际社会的广泛交流和对话,使得中国的文化达到与其他文化平等对话的境地,借此对西方学界、实务界的固有思维定式产生影响和启迪,最终达到消解西方文化霸权和歧视之目的,从而在交流双方的文化共性和个性中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 中国加入WTO后,广告市场已面临更大开放,随着外资对中国经济活动的介入程度与日俱增,外资的商品、服务、理念的推销广度和深度必将增大。在洋广告越来越多大趋势下,“问题洋广告”势必随之增加。现在,世界500强中的企业,已有近400家进入中国,在世界名牌排名前25位的品牌如“可口可乐”、“IBM”、“微软”、“耐克”等等,从产品到广告,市场上几乎随处可见。如果监管部门不能更有效地进行监管,“问题洋广告”还会出现。 那么该如何杜绝问题性洋广告的再次发生呢?从技术层面上来说,对洋广告内容的审核应通过两种形式来实现,即自律和他律。所谓自律就是自我审查,而他律则是在播出后政府有关部门对其依法进行处罚和管理。我们这里强调的跨文化广告传播中社会责任和道德,主体主要有两个,一个就是跨国公司,另一个就是广告代理公司。当然,仅靠跨国公司或广告公司自律是不现实的,还应该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机制,规范产品市场和广告市场,及时发现和处理跨国公司广告宣传中的一些违规或有违社会道德规范的做法。广告发布播出机构在投放洋广告之前都要进行一次“灾难核对”,促使广告代理对他们制作或传播的信息内容负起更多的责任。据悉,广电总局将开始着手制定电视广告的审查标准,以杜绝有不良内容、不良含意的广告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只有这样,才能规范和引导跨国广告行业在法律框架下合理、有序、健康地发展。 注释: ①[英]戴维·赫尔德等:《全球大变革:全球化时代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②陈绚:《跨文化广告传播中的社会责任和道德》,《国际新闻界》2002年第2期。 ③林方伟:《旗装异服表达一身爱恨》,刊于《联合早报》电子版2001年12月20日。 ④陈绚:《跨文化广告传播中的社会责任和道德》,《国际新闻界》2002年第2期。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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